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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损友(9)

路天马上停车怒吼:“操,现在的人真没道德!”

被水淋了一身,我也很生气,但我并没有附和他,因为我发现那辆车是冯逸的。我说:“算了算了,我们快回家换身衣服,免得感冒了。”

路天盯着远去的轿车,过了几秒,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他拿眼瞪我,凶巴巴地说:“你别和我打马虎眼儿,那车子是你上司的吧?怪不得这么眼熟,他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你么?爷明天帮你去找他理论。”

我用手帮路天揉着背后,想让他消消气:“以我对他的了解,他肯定不是成心的,天这么黑,估计他没看见我们在前面骑车。”

路天直翻白眼,不知是替我惋惜,还是感到不值,带着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教训我:“唐小圈,你活得真窝囊!他把你欺负成这样了,你还向着他说话,我真怀疑你喜欢他。”

路天一语道出真相,一时之间,我有点不知所措。还好他只是随口提了一下,便把话题转到别处,“算我倒霉,上车,我们回家。”

坐在自行车后座上,我看着路天的背影,心情突然变得很低落。

如果他知道我是同性恋,并且喜欢冯逸,我俩的友情还能继续吗?

☆、帅哥,原来你我是同一类人

“淋雨”门事件过后,路天直接把冯逸列为头号敌人,每天都要换着花样把对方讽刺一遍,我要是为冯逸说一句好话,他就骂我没出息,时间长了我便由着他去了,谁叫他大少爷这么小心眼呢。

在之后的日子里,冯逸再也没找过我的茬,我们还是像原来一样,只是普普通通的上司与下属的关系,我和他之间突然变得很陌生,偶尔聊上几句,说得也全身客套话。而我和路天的关系变得越来越亲密,我们同吃同住了一个多月,两人之间基本上已经没有秘密,但我还是有点顾虑,我始终没有勇气把自己是同性恋的事情告诉他,正是因为拥有,所以才害怕失去,我不敢冒这个险。

也许是相处久了,人的本性便暴露无遗,你会发现身边的他和刚接触时的他根本是两个人。路天就是个典型,现在的他和最初的他简直相差太远。他身上有许多坏毛病,嘴巴坏、睡觉打呼噜、缺根筋就不提了,他还自恋、霸道、小心眼、不爱干净……缺点实在太多,真是掰着指头数也数不完。

自恋的人我见过不少,但从没见过像他这么自恋的人。有时候他对着镜子梳头,梳着梳着会突然感叹一句,怎么可以帅成这样?!我在一旁哭笑不得,我知道你路天长的帅,但也不能自己夸自己啊!还有,这位大帅哥特别喜欢照镜子,并且已经达到疯魔的程度,只要会反光的东西就能被他当成镜子使,大到街上的玻璃展示柜、路面上的水洼,小到自行车的金属龙头、手机屏幕都是他臭美的道具。

暂时把自恋这事儿放在一边不谈,我再来说说其他的毛病。和路天朝夕相对,我基本上能确定他家境不错,应该是有钱人家的小孩。虽然他不是个只知道花天酒地的纨绔子弟,但还是难脱骄横之气,如果和别人发生了冲突,他是吃不得半点亏,也受不得半点气,而且他还有点霸道,就拿健身的事儿来说吧,自行车房里性能最好的两辆车早已经成了他的所有物,谁要是没长眼骑了上去,他居然能理所当然地把那人“请”下来,我说他霸道,他却说他有洁癖,他说车座上沾满了别人的汗水,太脏,所以只好霸占一辆专属于他的自行车,顺便也好心帮我也占了一辆。瞧他都患上洁癖症了,如此说来,他应该是个非常爱干净的人。可事实并非如此,谁要说他爱干净,那简直是大错特错!在外面他挺注意自己的形象,但是回到家里就变了个样儿。他经常不洗脸不洗脚就爬上床睡觉,我说他两句,他还嫌我啰嗦。如果连着几天不出门,他就能几天不洗澡,胡子长出一大截,他也懒得刮,一直穿着脏衣服脏袜子心安理得地过着野人般的生活,直到再次踏出家门他才会洗澡,因为他不把自己彻底收拾一番根本不能出来见人。

人不可能十全十美,虽然他有许多坏毛病,但我并不介意,我能容忍他的一切,因为他对我很好,好到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他可以坚持不懈地送我上班、接我下班;他可以为我买好午餐送到我的面前;他还可以一味的迁就我,我想做什么他就会陪着我做什么,而且毫无任何怨言。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变得很依赖他,心也失去平衡,向他倾斜。而冯逸似乎慢慢地淡出了我的世界,我已经分不清楚,是我有心回避他,还是他有心回避我?即便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我们可以一整天碰不上一次面。

而我并没有心思去纠结这些问题,因为目前还有一道难题摆在我面前,我到底该用什么方法告诉路天那隐藏许久的秘密?正当我伤透脑筋的时候,一场聚会,突然让我明白了一些事情。

我听路天提起过,他有三个关系特别铁的好兄弟。这三人性格迥异,一个沉稳内敛,一个飞扬跋扈,还有一个是个傻缺。我对那个傻缺特别感兴趣,路天说了不少关于他的趣事,印象最深的就是:有一次他被一个女生缠上了,那女生的胆子特别大,非要做他的女朋友,他拒绝了却没用,人家女生就是认定了他绝不回头,最后没辙了,他对那女生说只要不做情侣叫他做任何事他都答应,那女生见没了希望就想拿他出出气,叫他站在市中心广场唱国歌,而且要唱五十遍,声音还不能太小,朋友们叫他别把那女生的话当回事儿,他却说自己伤害了对方,应该要做出点补偿,最后他真的去了,昂首挺胸,慷慨激昂,站在广场中心把国歌吼了五十遍,于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件事被大家当成笑料津津乐道,而事件的主角并不介意,不管别人说他笨还是说他傻,他都能回以一个憨厚的笑容。

路天骑车载着我又来到了上次那家西餐厅,我对这个地方有阴影,进去之前特意摸了摸荷包,发现里面根本没装几个钱。路天见我犹豫着不走,笑着安慰:“放心进去吧,想吃什么随便点,自然有人会买单的。”

我被他拉了进去,他的朋友全到齐了,冲我们招了招手。

坐定后,我仔细打量着坐在对面的几个人。

坐在最外面的一个男人看起来大概二十五六岁的样子,穿着一身黑色风衣,冷峻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直到路天把我介绍给他们认识,他才冲我礼貌地一笑。他的名字叫周驰,应该就是那个性格沉稳内敛的人。

他身边坐着一个穿着打扮很时尚的青年,这个人挺热情,站起身主动向我伸出了手:“原来你就是路天经常挂在嘴巴上的小圈,我叫秦海,是路天从小玩到大的铁哥们,我听他说你们在健身房里认识的?健身多没趣啊,跟我去PUB里跳舞,一个月下来,保准你这身肥肉全部消失得无影无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