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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街一爸(97)

“这么大一块地不好买,”王鲲风想了想说道,“你先别去找人打听,万一人家知道你要买,就要抬价了。我去找找衙门里的兄弟,看看有没有犯了事要卖地的。”

猫大爷真不愧是鱼街一霸,算计人都算计的这般光明正大。出了二两银子,请衙门里几个兄弟去酒楼吃了一桌酒席,第二天,便有人来给自己传递消息,衙门大牢里有个犯人,愿意花钱赎罪,将他家在镇子外的一百多亩地“捐献”给衙门。

“鲲哥,咱们这位县太爷可不是本地人,没准过两年就高升了,这次豫亲王府的小世子在本县被救,县太爷的考评不用说定然也是上上等,这地到了大老爷手里,定然是要转卖出去的,你且等着好了。”

果然没过几日,县太爷家的管家便放出风声,说是家里要去州府置办一处宅院,还缺了几百两银子,要将城外一处田地给卖了,因那处田地成色不是很好,一百多亩地,便作价五百两。

县太爷家的地,谁敢还价啊?有那觉得不值的,便缩着头不肯开口,王鲲风便让黑鱼精出面,从县太爷的管家手里买下了这块地,挂在了三郎名下。

地好买,手艺好的大师傅却难找,王鲲风已经派出手下去四处打听了,年纪大一些没关系,只要手艺在,总可以带几个徒弟出来吧?

和三弟的窑厂相比,带未婚夫郎出门游玩才是正经事。

作为一个不算出名的大城,清河县真的没有什么值得被外界传颂的著名景点,唯一的一个,大概就是镇外小山上的石佛寺了吧。

这石佛寺还是前朝的时候出现的,传说是有一游方和尚路过此处,夜宿山中,突然天降奇石,状若弥勒,那僧人有感而发,觉得这是佛祖的旨意,命他在此处修建庙宇,传颂佛音,于是便有了这石佛寺。

其实就是一个海拔不足三百米的小山,山上有一个石头搭建而成的小寺庙而已,因为这个传说,香火倒是比别处旺盛些,却远不及皇城那些赫赫有名的大寺庙。

白春笙和王鲲风都是俗妖,过来可不是礼佛的,专程是为了来野餐外加采摘野菊花回去制茶的。

鉴于某只河蚌精身娇肉贵怕日晒的体质,俩人特意起了个大早,赶在太阳出来之前便赶到了山脚下,将骡车寄存在山下农户家里,便带着东西上山了。

这山并非什么名山大川,现在也不是礼佛的日子,山里人不多,偶尔可见三两个山下的农户在山腰开辟出来的山地里种植些山辣椒、大蒜子之类的,山里野物多,番薯玉米什么的种了很容易被野物偷吃,也就只有山辣椒和大蒜这种刺激性强的植物,不会有动物来偷吃了。

“山里空气真舒服!”深呼吸一口,感受着山间浓郁的露水气息,白春笙满足地叹息一声。

“南方有水泽,每逢早晚便有云雾萦绕,我看你倒是很适合去那边生活。”

“那有何难?等我赚够了养老钱,想去哪里不成?”

“快走吧,我已看到那处野菊花了。”山不大,他们两个大男人没走多远,便看到不远处山坡上那一抹明黄。

“这里真好看!”朝阳下,一簇簇黄色的小菊花沾染着露珠,正是半开不开的时候,非常适合摘下来晒成野菊花茶。白春笙上辈子也经常陪奶奶去山里摘这样的野菊花回来晒茶,自然知道要选拿还没完全开放的最好。

两个人蹲在那里,摘了没一会儿一个篮子就满了。王鲲风取了随身带的麻袋,将篮子里的花朵倒进去,等到摘满了一袋子,也快到午间吃饭的时候了。

“你在此处歇息片刻,我去弄些柴火过来。”王鲲风顺着山间泉水的响声,找到了一处约莫半人深的泉坑,让白春笙在这里歇着,他去林间寻觅枯柴去了。

现实生活可不是白春笙上辈子看的影视剧,随便砍一棵树就能当柴烧了,湿柴烧起来那烟大的能充当狼烟,不知道的还以为山里起了山火呢,除了熏蚊子之外没有别的用处,因此,王鲲风去林子里寻的,是那种枯死后自然掉落的树枝之类的,那个才是可以拿来做柴火烧饭的。

白春笙带了两个竹筒,竹筒里是一早就准备好的米和菜,开口处用竹片塞起来了,到时候可以放在火堆边做些竹筒饭,就算是主食了。在外面弄其他吃的也不方便,他昨晚做了些烙饼,还有一罐子加上肉末豆干炒熟了的甜面酱,待会儿将面饼在火上烘烤到两面金黄,剖开后,取一些炸酱塞进去,简单又美味,只是没有带锅,等一下就没办法做汤了。不像上辈子,连各种汤都能做成方便携带的,用开水冲泡一下就行了。

“春笙,你看我抓到了什么?”王鲲风的声音从林子里传来。

第50章

“难道是什么野味?”白春笙蹿了过去。

过去一看, 竟然是一窝灰白色毛绒绒的小兔子!

“这么小,怎么吃?”白春笙瞪大眼睛。

猫大爷:“……”

“不是给你吃的, 这小兔子很可爱, 拿回去养着玩吧。”半晌,猫大爷小心翼翼地脱下外衫,将那几只瑟瑟发抖的兔子捧到了衣衫里, 兔子很小,他一只手就能捧起来,白春笙在心里默默翻了个白眼,认命地走过去,将猫大爷丢在地上的柴火捡起来扛在背上。

他就知道!哪里是要抓回去给他养着玩的?分明是这只大猫自己萌兔纸!想养又觉得不好意思, 所以拿他做借口?一大把年纪的喵了,怎么还这么幼稚?居然萌兔纸!

不过, 想到这家伙大概从小就没什么玩具, 别院生活清苦,自己尚且养不活,更别提养宠物了,好笑之余又忍不住有些心疼这家伙, 看他抱着兔纸的样子,大概真的不曾养过宠物吧?

回到暂时休息的露营地,白春笙将方才摘菊花的竹篮子拿出来一个,里面垫了些枯草, 让王鲲风将几只灰兔子放进去,想了想, 又扯了一些没有露水的青草回来,递给王鲲风:“我去做饭,你帮我把兔子喂一下吧。”

“麻烦!”猫大爷别扭地接过那把青草,小心翼翼地往小兔纸嘴巴边递过去。

“你要不喜欢的话,要不咱们还把它们放回去吧?”白春笙逗他。

“不行!我方才过去捡柴火的时候,只看到了这几只小兔子,没看到大兔子,说不定是被猎户抓走了,它们这么小,放回去就没命了。”

“那好吧,先说好啊,我每日要去铺子里,还要去作坊,没时间照看它们,要不白天你帮我看着点?”

“那不是变成我养了?”

“养不养?不养丢掉了啊!”

“……养!”

白春笙真是被他气笑了,这家伙有时候看着稳重成熟,有时候却又像是个小孩子一般。若是让那些惧怕王大郎威名的人,看到这家伙竟然在喂兔子,想必内心也是崩溃的。

都是半成品的食材,做起来很快,将竹筒饭放在火堆边慢慢烧,白春笙先烤了几个饼子,里面夹入做好的炸酱,看到附近水潭边有些野生的麦菜,便顺手摘了些嫩叶来,洗干净之后,在煮好的滚水里过一下,塞到饼子里,就是一个中式汉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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