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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街一爸(310)

这些年王鲲风四处征战,商秋芦明面上却依然作为白家掌管海上买卖的大管事,常年带着人在这片大陆上东奔西跑,一边做买卖,一边顺手给王鲲风搜集各处的情报,拿两份工资拿得非常心安理得,甚至于还发挥了他擅长谋算人心的特长,替王鲲风招揽了不少散落在各处的势力,也顺带着给自己积攒了一笔不小的身家。

商秋芦在这里没有别的亲人,唯一觉得亲近的就只有白春笙了,只可惜那只猫醋劲儿大,他不敢经常去寻白春笙,退而求其次,就只能时不时的去看看白珒了,白珒化形之后,虽然还是个小正太的模样,但五官长得却和他亲爹白春笙十分相似,商秋芦看着他,想到再过十几年这孩子长大之后,说不定就和曾经在鱼街时候的白春笙一模一样了,一颗心都软成了一滩水,恨不得把能得到的最好的东西都塞给他。

小孩子对于人的真情假意直觉是非常敏锐的,白珒很快就把商秋芦纳入了自己的亲人范围,甚至因为经常见面的缘故,比对他自己的亲爹王鲲风还要亲近。

其实他是记得王鲲风的,因为白春笙在卧室里藏了许多王鲲风的画像,没事就拿出来指着画像跟他说那是他的父亲,生怕他因为长时间没见王鲲风把他给忘了。

可是,知道归知道,到底不如时常见面,对他关心呵护如亲子的商秋芦亲近。

王鲲风直到走出去一段距离,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刚才竟然忘了好好看看他儿子,实在是见到他家河蚌太激动了,把儿子给忘了!这会儿回头一看,儿子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商秋芦身边,商秋芦蹲下来抱起他,十分熟练地从袖中摸出一方帕子,替白珒擦了擦额头的汗珠,白珒也有样学样,从袖中摸出帕子给他擦了擦额头,亲昵的简直就像亲生父子一样。

王鲲风:“……”呵呵!

簇拥在猫爷身边的郡县官员们,突然就感觉菊花一紧,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再一看自家主子的脸色,不知道怎么的突然阴沉了起来,众人一时间都有些无措,今日乃是大捷归来的好日子,怎么王爷看着像是不太高兴的样子?

好在王鲲风也只是不高兴了一会儿,想到自己刚才只顾着媳妇儿,连儿子都忘了看一眼,顿时又有些心虚,也顾不上吃商秋芦的醋了,那家伙就是老天爷生来专门气自己的,还是先想想怎么哄好儿子吧,这次倒是带了些漂亮的小马驹子回来,也不知道儿子喜不喜欢。

不过,老天爷是注定不让他做个好父亲了。

庆功宴之后,整个王府瞬间进入了快速运转程序,到了这时候,就算是王鲲风不想,手底下那些人也绝不会放弃这立国的绝佳时机了,趁着他们王爷挟战胜之功,威加四海,蛮夷归顺,正是王爷在民间和军中的威望最高的时候,这时候要是不立国,下一次就再难找到这样的机会了。

王鲲风他们原本是想等平定天下之后,再找个由头和朝廷切割开来,顺理成章地独立出来,不过,现在看来,当初是他们把这件事想复杂了。

说句不好听的,这片大陆连正经的官制都没有呢,也分不清什么朝廷和封地的差别,在土著们看来,谁打下来的地盘就是谁的,哪怕是自己老子呢,若是随意侵占儿子打下的地盘,也是要被人不耻的,简单来说,这是一个信奉绝对实力的地方。

甚至于已经有一些和下面官员混熟了的本地官员将士,暗搓搓地怂恿着他们劝说王鲲风干脆自己做大领主算了,不要管什么朝廷了。

人都是有私心的,王鲲风对他们越好,他们就越担心万一那个所谓的朝廷换了个严苛冷血的领主过来,那他们不是还要回到从前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苦日子?

过惯了现在这样的好日子,土著们比任何人都期盼王鲲风能永远做他们的领主。

听说妖族的寿命都很长,一想到今后他们的儿子、孙子、曾孙子都能生活在王鲲风的庇护之下,土著们简直恨不得立刻强迫王鲲风黄袍加身,当然了,他们并不知道做下属的还能强迫上司黄袍加身,如果知道的话,当时在城门口怕是就有人跪下高呼万岁了。

身处历史的洪流中,有些事情早已不是王鲲风自己能控制的了,手底下那些人连龙袍都替他准备好了,现在唯一需要他回来定夺的,就是国都定在哪里了。

竹城的官员当然是希望王鲲风能将新朝的国都定在竹城,这里毕竟是他们的大本营,若是能成为国都,他们这些本地官员在仕途上就比别人高出一截来,就像后世,首都的地方官肯定比同级别的地方官更加受到重视一样。

其他城池的官员刚巧也是这么想的,一个两个的都排队等在王爷书房门口,连饭都不吃了,饿了有属下送的干粮啃两口,关系到他们未来的仕途光明,吃什么吃?必须等到王爷亲自接见自己,他们好向王爷陈述国都定在自己所在城池的必要性!

被一大堆官员堵在书房里,猫爷焦躁得都快炸毛了。

最后,还是他家河蚌拯救了他。

“我觉得咱们还是定都蕉城吧!”

“蕉城?”

“蕉城位处中原,更妙的是恰好有一条大江流过,直通大海,定都那里,即便今后海鹰运输队解散了,咱们靠着江边,也照样能吃到海边的鲜鱼啊,难道你不想吃鱼?”

想想想!

猫爷拿起朱笔,便在名不见经传的蕉城上面,圈了一个大大的红圈。

第149章

蕉城位于竹城往东北约八百里地, 吃货白春笙对那个城池印象深刻, 主要是因为那里的土著和其他地方的土著比起来,简直就是不一样的烟火!他在他们身上, 闻到了熟悉的、独属于资深吃货的味道。

那是同类的味道啊!!!

蕉城的原住民爱吃、会吃, 这一点, 从这个城池和下属的各个部落的名字就可以看出来。

那里的土著们世代以蕉实为食,这个蕉可不是香蕉,而是一种长得好像芭蕉树的树木, 这种树是土著们从野外移栽驯养的,每年可以开花结果两次, 结出来的果子一串能有数百个小果子, 果子一开始是深绿色的, 一个月后会变成明黄色,土著们将这果子采摘下来, 取出里面成熟的黑籽,晒干后碾磨成末保存起来, 吃的时候拿水和面一样和成糊糊, 摊在石锅上, 卷上各种兽肉和野菜之类的, 第一次吃到这种好像卷饼一样的吃食的时候, 白春笙差点以为自己遇到了另外一个穿越老乡。

后来才知道,是他土包子了,人家虽然是土著,但是也有一颗追求美食的心, 看各个部落的名字就知道了,蕉城、肉部落、鱼部落、山鼠部落、野猪部落……

一听就是吃货们才会起的部落名。

蕉城的领主是自己带着手底下所有的部落小领主过来主动求包养,咳,是请求归入尊贵强大的王爷手下的,并且,他们强烈请求王妃能够让他们蕉城也种植魔鬼椒,甚至还可以在蕉城开办新的作坊,因为,白家作坊的酱料实在是太美味了!而他们距离竹城又太远,小小一竹筒酱料,长途运输到蕉城去,哪怕是大领主也舍不得每天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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