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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只是个传说(《悠哉修真外传)(64)

可能因为宝贝长的可爱,嘴又甜,老是能讨到东西,虽然有时候也会有人出来赶他走,但是还没有遇到街上其他无家可归的人那样,被人打的遭遇。

宝贝很知足。

不过正是因为这样,那些人就老是欺负他,抢他东西,还打他。

宝贝经常拖着伤痕累累的身子回到这个小小的破屋子,这破屋子也是那群小动物们找到的,可以供他睡觉。

回来之后,小动物们就会拿出不知道是什么地方找到的草药,涂抹了之后,身上的伤就不痛了,所以宝贝觉得,自己的生活还是不错的。

而欺负他的人,第二天就会遭到小动物们的报复。比如被狼咬,被蛇吓,被鸟啄了脑袋,于是宝贝又多了一个恶魔之子的称号。

不久之后,整个街道都开始排斥他了,碰巧教堂失火,人们都说是他的错,是他这个恶魔带来的厄运,一向和蔼的牧师也这么说。

宝贝其实是知道的,那场火,不过是牧师不小心打倒了烛台,烧毁了教堂里很重要的一尊神像,牧师害怕别人怪罪他,边烧了整栋教堂,然后说是他的错。

为什么宝贝知道?因为宝贝那时候正在牧师家里讨吃的,牧师很富有,因此吃剩的东西一般都会扔掉,不会留到第二顿,宝贝在这时候上门讨要,牧师很乐意用自己本来要扔掉的东西来换取一个慈爱的名声。

宝贝不知道,原来人可以变得如此可怕,平时还对自己的很和蔼的人们,到现在,居然要烧死自己。

是的,烧死。

对付恶魔,当然要烧死。

火焰,可以净化一切罪恶,人们是这样相信的。

其实,用火焰来净化罪恶的这个仪式本身,才是罪恶的。不知道是谁说过,但是这句话存在于记忆中。

那时候宝贝绝望了,他以为自己就这样了,被活生生的烧成一个人性的火焰。但是这时候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刮来一阵风,然后他就昏迷了。等他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到了另一个陌生的地方,那群可爱的小动物正围着他。

之所以说是另一个陌生的地方,因为之前呆的地方,也是陌生的。明明没有记忆,但是宝贝就是知道,那是陌生的地方。

将小动物们揽在怀里,擦了擦他们的泪水。

宝贝笑了。

“我没事,是吗?我还在等他找到我呢,所以我怎么可能有事。”

宝贝说完这话就愣住了。

我在等?……等谁?……

不知道……

但是,的确在等待。

“喂,他会找到我吧。”宝贝也不知道自己在问什么,他只知道,现在很想问出这句话。

小动物们用各种声音乱叫着,似乎想说什么,后来发现宝贝听不懂,便又都沉默了下来,齐刷刷的使劲点头。

“那就好。”宝贝伸了伸懒腰,查看了一下身上的伤势,果然已经没有大碍了。于是他准备立刻去城里瞧瞧,摸一摸地盘。

要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生存下来,首先就要熟悉这里。

宝贝现在收敛一些了,不会把讨到的东西显出来,而且尽量装得很病弱的样子,让其他人都不怎么注意他。那群小动物也收敛了一些,它们也知道,自己帮忙的话,就不要让别人觉得宝贝有什么异于常人的地方。

但是麻烦还是来了。

真的是……是祸躲不过啊。

本来宝贝讨要东西的时候,是很有技巧的。太穷的不去,他想人家自己都吃不饱。太富的不去,不是说富的人一定就为富不仁,只不过富人的院子都太大,就算要给东西也要经过“层层过滤”,而且从富人家讨到东西出来,容易引起街上其他人的注意,不安全。

那种中等人家最好了,还要去寻找脾气好的人家,最好是女主人一个人在家的,一般比较有爱心。

再来,嘴馋的时候,最好等别人家炊烟生气之后,隔半个时辰再去,估摸着别人刚刚吃完饭的样子。千万不要在别人做饭或者吃饭的时候打扰,很容易引人厌恶。刚吃完饭,一般中等人家都会有剩余,正好在收拾,随便给一点给你的几率比较大。

而在别人办喜事的时候,比如成亲或者寿宴,千万不要死缠烂打,最好是静静的站在一旁,什么事也别做,是人都讨厌喜事被打扰。如果你悄悄的站在他们视线之内,又不被他们讨厌的地方,心情好的人特别容易做善事,而且这时候他们不会给你吃的,一般都会直接给钱。宝贝拿到钱从来不用,反正他又不会饿肚子,他会小心翼翼的存起来,存够了,他就要上路了。

他总觉得自己也得自己去寻找,只是不知道去哪找。不过先存着钱总是好的,到时候可以给运货的大叔大妈们,搭搭便车。

而那次祸事来的时候,宝贝正站在一家正在办寿宴的人家的大门前,拿了那家施舍的钱,正准备开开心心的离开。

然后被一个像是仆人打扮的人拦下来了。

宝贝很迷惑的任着仆人把自己拉到那个貌似是主人的面前,十分厌恶的看着那主人让仆人将自己的脸抬起来,用布擦干净脸上的泥污。

那眼神真讨厌。

“跟我回去当仆人怎么样?不但可以吃饱穿暖,还会给你很多钱花哦。”

宝贝很鄙视的看着那人,长得倒是人模狗样的,怎么嗓音这么难听,阴阳怪气的。

“怎么,听不懂?”那人自顾自的把宝贝的神情理解为害怕。

旁边有人走过,看着宝贝的眼神充满着同情。

宝贝也很同情自己。

来这个城市这么久了,他当然认识这个大老爷,好歹是城主嘛。

这个地方很乱,国家什么的,早就名存实亡,只有大大小小的割据势力,零散的分布在周围。

所以这个城主,就是这个城市的国王。

本来这城主什么都好,这城市也挺繁华的,他唯一的怪癖,就是喜好男色,不,这也不对,应该说,他有恋男童癖。对于九岁到十五岁之间,还未发育完全的男童,有特殊的爱好。但是若是男童开始成长之后,他就会嫌弃了,大部分娈童的命运,就是被卖吧,至于卖给什么,就看他们自己的造化了。

虽然知道他这个恶劣的趣味,不过他是城主,城里的人还要依靠他生活,所以对于他看中的孩子,总是双手奉上,最后孩子的去向,是死是活,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是不会再回到自己的身边的。

被玩腻了的玩具,大概连自己的父母都会嫌弃吧。

宝贝实在没想到这种厄运居然会降临在自己身上,话说自己一个街上流浪的小孩,什么时候被城主大人注意到了啊。

“真的很难想象你是和那些贱民一样的人啊。”城主欣赏的打量着宝贝,“你的气质明明是那么的纯净,就像是从小就浸在尊贵中的人。很多人,穿着尊贵的衣衫,但是一看样子就知道本身不是贵族。真正的贵族即使穿着最朴素的衣服,都会有一种与众不同的气质。你明明是一个讨饭的,怎么会给人这种感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