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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配自救靠美食(240)+番外

另外两口灶上,一个上头正煮着一大桶开水,另一灶上面,却是蹲着一口大铁锅,铁锅里咕嘟咕嘟地冒着泡泡。

锅中排满了密密麻麻的肉块,每一块皆是拇指大小,全是三肥七瘦,油滋滋的泛着红光,那味道,简直是没得说,隔着好几个帐子,离得老远,大半个大河村的村民都被勾得腹中馋虫翻腾不休。

顾湘直接一勺子下去,捞出半碗肉来,又取了两个白胖的炊饼,递给萧娘子,自己也舀了一碗来吃。

“别管有什么不痛快,痛痛快快地吃上这么一大碗肉,烦恼全消。”

萧灵韵顿时笑了。

她一开始还以为自己吃不下去。

已经好几年的光景,便是灾荒的那几年,她也是胃口不开,吃什么都是味如嚼蜡,只她要强,从不肯对外人说,对着她娘,她更是只能什么都说好。

便是不好,她娘除了要她忍,除了哭,也是再做不了别的,说的口气重些,指不定能把亲娘给吓死。

萧灵韵端着碗,还没有吃,浓烈的不可忽视的味道就冲鼻而来,她一下子就饿了。

顾湘笑了笑,自己也盛了一碗,直接一口肉就一口馒头,充满油脂香味的肉块在舌尖上化开,饱足的碳水随即跟着一起填充到胃里,那股子满足感,简直无以言表。

“吃啊,大口。”

萧灵韵看着她,果然也跟着吭哧一口咬下去,大块的肉在唇齿间断裂,满口都是香味,油而不腻,不咸不淡。

“呼!”

吐出口气,萧灵韵低头抱着碗,拿着筷子,一口气把所有的肉都给吃了,还拿馒头蘸着油脂通通进了肚子。

慢慢的,胃被食物填满,浑身上下的寒意褪去,额头上也见了汗,更是陡然升起一股力气,那些伤风悲秋的情绪通通一扫而空。

“能吃饱肚子,好好活着,便胜过世间无数人。”

萧灵韵轻声道。

顾湘失笑:“来,看看你的嫁妆。”

第二百六十七章 故事

萧灵韵莞尔,果然去检查嫁妆。

五口上好的红木箱子,做工精细也厚实,一部分是她爹在世时给她攒下的,更多的是当年她娘的嫁妆,她出嫁时给了她。

那些好出手的金银早就没了。

萧灵韵刚出嫁时,也是打算要同李大彪好好过日子,哪怕这并非她自己中意的良人,可她当年年轻,从没想过人性能有多恶,她想的便是以己心换人心,好好相夫教子,认认真真度日。

那时候她没藏着自己的嫁妆,很愿意拿出来贴补家用,让一家子都过得好,她就心满意足了。

结果就是,每个人都把她当傻子。

萧灵韵闭了闭眼,轻声道:“我曾经,真得想过要温柔贤淑懂事识礼地过这一辈子的。”

顾湘轻笑。

此时外头雪下得正盛,一时半会儿也赶不得路,她便拉着萧灵韵坐下,把那个一心想着萧灵韵的小丫头招娣推到她身边,又让秋丽和樱桃去把赵素素叫来,一屋子女眷摆上一桌的点心瓜果饮子,一边喝一边聊天说话。

顾湘特意把赵素素和她家阿蛮小丫头也叫上,顺手抓了个果子给阿蛮和招娣两个小孩儿去啃,自己就轻描淡写地说了说赵素素身上发生的事。

萧灵韵听完,半晌才苦笑:“这——操蛋的世道!”

书香门第的女子,竟也爆粗口。

赵燕飞茫茫然看了看萧灵韵,摇了摇头:“没什么不好,现在就很好……不嫁人的日子最好。”

顾湘郑重点头。

赵瑛刚端着碗从后头的帐子过来,见顾湘表情如此郑重,稍稍顿足,若有所思。

他到不是故意偷听,只是有点饿了,且这人多眼杂的,除了三娘,他并不想同别人说话,便找了过来。

“是挺好。”

赵瑛深觉得三娘说得极有道理。

当天晚上,赵瑛写给李生的密信里,除了正事,又加了一句:“三娘道,‘不嫁人的日子最好’,尔等不要总想着给她介绍亲事,很让人讨厌。”

李生:“……”

他每日担惊受怕,收密信都得再三小心,结果就跟他说这个?

我呸!

回去就在皇城司寻十个八个家世好,相貌好,脾气好,武功好,才学好,无处不好的好后生去三娘子面前打转。

哼!

李生气鼓鼓地闭了闭眼,刚要转头,就听见外头扑棱棱的夜枭呼扇翅膀的声响,伴着屋里推杯过盏的声响,多少有点刺耳。

他心里一抖,那两只夜枭又扑棱着翅膀飞走了,这才松了口气。

若是国公爷一晚上短时间内忽送了两封信来,他恐怕就要开始考虑殉职之类的事。

李生身在敌营,一夜不眠,顾湘到是左右有美人相伴,品茶聊天,顺带着开始讲起书来。

这日顾湘到没讲《开封探案手札》,反而讲了个新故事。主角是个市井小民,很寻常的女孩子,有点嫌贫爱富,生活在乡村农户,家里爹娘重男轻女,但也不是特别严重。

女主角叫阿虫,她祖母给取的,说是贱名好养活。

阿虫天天操持家里的琐事,就和大部分寻常农女一般,洗衣做饭,甚至上山砍柴捡野菜,养到八岁上,隔壁阿牛哥只出了半袋子粟米,就和她定了亲,只等着及笄之后便成亲。

阿牛哥性子好,会拿赚来的一点钱给阿虫买糖吃。

阿虫便想着,将来成了亲,她纺纱织布,阿牛哥进山砍柴,再生两个娃娃,若是有女娃娃,她绝不像阿娘那般重男轻女,男女她都疼。

结果定亲没多久,家乡闹灾荒,阿牛哥去山里打猎,让野猪顶破了肚皮,死了。

阿虫也让她爹又用一袋子麸皮高粱,换给了牙婆。

别看阿虫只是个寻常村姑,可她相貌清秀,五官挺端正,牙婆好好地给了两口饱饭,又给她洗刷干净,就把她贩到了一户商人家做了人家家里的养女。

这些商户养了养女,有些是专门为了卖出去赚钱,也有一部分是为了送礼,都要教读书,教识字,教歌舞,教琴棋书画,反正能学的,通通都要学,阿虫脑子不大好,学得慢,可有一点好处,她认真,别人练一遍,她能练十遍,一来二去,到是她学得最好。

过了俩月,主人嫌弃她脚大,愣是打折了她的脚趾,做了一双小鞋子,让她日日夜夜地穿,要给她养一双纤直的小脚出来。

商户家其他养女都说她好运气,给她束小脚,说明主家看重,将来一定能给她寻一户好人家,好好地给‘嫁’出去。

阿虫果然让主人许了个好人家,新主人是个王爷,年轻俊美,因为她乖顺,便对她也不错。

就这般,阿虫从一个农家女,进了王府,从给王爷侍寝的没名没分的通房丫环,到给王爷生了儿子,成了有名分的小妾,又成了宠妾,再到王妃之下第一人,每天都有无数人捧着金银珠宝来孝敬她,她吃的是进贡的珍珠米,喝的是琼浆玉液,就是年老色衰,王爷再不进房门,因着有个立住了的儿子,她也有儿子依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