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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将军的读书郎(845)

庞辉这皇商当的,让人太意外,而且他是真的给皇帝扛活的人,没人敢欺负他。

“嗯!”庞辉狠狠地点头,他不能丢了温雅士的面子,也不能让自己丢了太子的人。

第506章 冬季拍卖会

拍卖会是在下午举行,中午的时候,人们破天荒的吃了一顿饭,因为知道,晚饭可能是宵夜的时间才能吃到嘴里。

所以怕饿肚子,大家都吃的很饱。

庞辉没在意这个,但是小胖老板来了,看到了,默不作声的去了后厨。

按照规定,每一个桌子上,都要摆一个八宝攒盒,里头放八样干果,再有一八宝盘子,里面放八样点心。

不过,这会儿多出来一个四方盘,里头放了满满当当的东西。

既不是干果也不是点心,而是一巴掌厚的猪肉脯,摞起来一拳头高的牛肉干,十几块五香豆干,七八个干炸黄花鱼。

这一盘子,足够周围的人在饿了的时候,填一填肚子了。

而且这一盘东西,无一例外,都有咸滋味。

可真体贴啊!

就差再来一碗汤了,一些人家的宵夜,也就这规格了。

不过这里没有汤,只有热茶水,还都是滇南那边的红茶,上好的红茶,飘着金丝呢。

温润一看这茶水,就跟庞辉道:“滇南王来了?”

“来了,这茶叶就是他送来的,好多!”庞辉小声的告诉温润:“很多人在这里喝了茶水之后,回去就派人去买滇南红茶了。”

这也算是个广告。

“来了就让他老实点,不许拍玻璃制品。”温润让庞辉转告:“想要玻璃制品,去我那里拿。”

陈旭个臭小子,如今没人管了,就放肆了。

整个滇南王府的产业都是他的,他也没个孩子,就跟陈义俩玩耍,钱财随便花,就管不住自己的手。

一天到晚的出去玩耍,天气冷了就不爱出门,如今听说他开始往南边儿自己新建的那个王府,倒腾东西了。

还要把祖坟都迁过去!

这小子,是非要气死他那个生身父亲啊。

“是,一定跟王爷说。”庞辉心里苦笑,滇南王那脾气,谁说的了?也就这位吧。

温润整场巡视了一圈,改了一些地方,又让人都小心仔细,这可是年前最后一次拍卖,有很多番邦使节来参加,别丢了国体。

所有人一听,跟打了鸡血似的,就连后头烧火的大娘,都一副雄赳赳气昂昂,出征大将军的样子。

午时刚到,温润他们这些提前来的人,就被安排在了一个花厅里用饭,都知道下午有一场硬仗要打,故而中午这顿饭,必须要吃饱。

后厨也没做别的,二米饭,搭配的是红烧羊肉,凉拌萝卜丝,熬得白菜汤。

就这俩菜一汤,但是做得是大锅饭,味道还不错,温润也没挑,吃了个八分饱。

吃饱喝足一抹嘴儿:“开工!”

他一吆喝,整个金玉楼都热闹了起来,赶巧了,今天阴天,金玉楼早早的就亮起了灯笼,第一个来到这里的客人,不是皇亲国戚,也不是什么高官显贵,第一个来的客人,是京城有名的布商,这个家伙胖墩墩,但是穿着很普通,细棉布的棉衣棉裤,披着一杂毛的大氅,要不是拿了请帖,门口的人可能都不会放行。

还是庞辉礼数周到的把人迎了进来,放到了一楼的大厅里,一个简单的座位上,这人进来就带了俩长随,而庞辉设计的座位后头,也有两个简单的红木椅子,这可以给跟来的人坐着,不然这边拍卖时间长,站着累不说,还容易让后头的人看不到拍卖台。

虽然有点失礼,可这人啥都没说,反而客客气气。

庞辉回来的时候,温润就问他:“他咋没生气?”

“他没那个底气。”庞辉告诉温润:“这人做买卖不地道,以前还跟倒了台的那个军需官员有点瓜葛,后来见势不妙,泥鳅一样的躲开了,这才没叫您家的大将军给收拾喽,不过那几年他也搂够了,如今是京城最大的布料商,只可惜,没啥靠山,想往内务府身边凑,角门都进不去。这样的人,除了一大堆的不义之财,也就剩下豪商个名头了。”

所以请来是当肥羊宰的。

“他这么早来?”温润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啊。

“他是来想拉拢一些人脉关系。”庞辉笑着道:“这么多客人,大家都自持身份,能早来的都是想拉拢点关系,晚来的都是不能让人等的主儿。”

可不是么,随后这来的都是富贵人家的家主,豪商们。

温润甚至见到了传说中的山西晋商、江南盐商这样的大腕儿。

他们来了七八伙,是的,一伙一伙的来,一伙最少五个,最多十几个。

不过都被庞辉安排在了边边角角里,他们有的生气,可没闹起来,毕竟他们关注的是,坐在中间的都是什么人?

还有二楼都给谁留着的?

三楼又是什么人能上去?

不一会儿,他们就知道了。

大厅中间的位置,留给了番邦使节团,以及内务府的官员们。

番邦使节团,来了十八个。

温润没去看,他们都是有鸿胪寺的官员们领着进来的,座位早就安排好了,加上内务府的那群大爷们,瞬间就填了个七八分满。

再来人,就是皇亲国戚和高官显贵们了。

他们被安排在二楼的雅座上,一个个十分矜持,嗯,这次没带女眷来。

人到了就有说话的,那些商贾果然是先来的有道理,一个个作揖,一个个认识,人家不仅跟高官显贵们说上话,还跟那些番邦使节们拉上了关系,这跟个商业交流大会似的,热热闹闹的就谈上了,不时有爽朗的笑声传出来。

温润记得那个番邦使节团,是西北边陲之外,某个小国的使节,他们来了没带别的东西,据说就带了黄金来,献给皇帝一千斤的金沙。

是个非常富裕的国家啊!

再看那个使节,也非常的有特色,一只耳朵上带着个大金耳环,一个男人脖子上竟然带了狗链子那么粗的项链,大冬天的屋里是热了一些,他将外衣脱了,就穿了个坎肩一样的东西,露出来的粗壮胳膊上,竟然带了俩臂钏!

这玩意儿一般都是女子戴,且一般都是舞姬才会戴,因为别的女子也不会露出来胳膊给人看。

你一个糙老爷们儿,带着的还是辣么大的金子打造的臂钏,有意思吗?

可这么一看,这人全身上下都是金子打造的东西,虽然粗糙了一些,可的确是金子。

“有钱银呐!”温润说话都大舌头了。

还有七八个使节,一个个都穿的不错,甚至有一个,看起来应该是个混血儿,后来一打听,好像是西边儿的一个小国的使节,温润默默的盘算了一下,好像是唐朝时期,所谓的西域诸国的后代,类似他前世,新疆地区吧。

这人的确是个混血儿,不过是他们那边的混血儿,据说会四国语言,并且仰慕中原文化,就当了使节,家里是贩卖珠宝的商人起家,所以这个人,一身的珠光宝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