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古穿未]以身相许(99)

宋宜安眨眨眼:“玉石?那咱们去商场看看?”反正一直到现在,她还是更习惯能看见实物的购买。哪怕有点儿累,但也是能打发时间的啊。

盛霄伸手就拿了自己的衣服:“好啊,走,去商场。”

商场都有专门的玉石店,挑选玉石宋宜安还是很有心得的,一看材料二看雕工,证书什么的,对她来说反而是最没用的。这种东西,只要有钱,分分钟能印出来一整间屋子的。

“别的宝石也可以的,没必要非得是玉。”盛霄笑着说道,宋宜安没做声,又看旁边的翡翠,有些人很容易将翡翠和玉石弄混,但在宋宜安看来,区别这两样那是最简单不过了。

相比较之下,她个人,是更喜欢玉石的。但可惜的是,据说几十年前,因为过度挖掘,全世界的玉矿都枯竭了,玉石这一类东西,都是属于不可再生的资源,至少百年内是不可再生的,所以现有的玉石珠宝的价钱,都是翻了好多倍的,彻底成了奢侈品,普通人几乎是连看的机会都没有的。

就是这个商场里的专卖店,也不是那么轻易就能进来的。

这些玉石,在她看来,品质是绝对比不上她在古代时候自己拥有的那些的,但在这会儿,好像就已经是最好的了。挑选了好半天,才算是挑了一套颜色通透,水润清亮雕工精细。当然,价钱也好看了。

就是宋宜安这样向来花钱没数的人,也有些小心疼了。盛霄要帮着她付账,但她没同意。

“这是我买的礼物,要是让你来付账,那和你买的有什么区别?”一边说着,一边拦住盛霄要开光脑的手,迅速的在自己的光屏上了点了几下,飞快的结账,然后让人将这套首饰给装起来。

和古代那会儿比,这一套的个数,是减少了很多的,宋宜安还稍微有些惋惜,要不然回头再找别的宝石,自己画设计图,重新再打造一套?

至于保健品,那更简单的,只要选商场里最贵最出名的要几样就可以了。

回家之后,宋宜安自己想了想,又觉得这些礼物有些太单薄了,倒不是说价值不够。而是盛家那样的家世,再多的钱买来的东西,在他们看来,大约也是没什么太大的意义的,反正整个花国,能比盛家还有钱的,两个巴掌就能数的过来了。

还不如亲手做一些东西,但是明天的机票已经订好了,衣服什么的,是肯定来不及了,点心什么的,估计是放不住的,那要做点儿什么好呢?

想了好半天,一翻身坐起来,去书房找了针线,决定做两个钱包。虽然东西不大,但也算是一番心意了,最重要的是,东西小,一个时辰就能搞定了,不用再另外找时间。

上手快,两个小时,两个钱包新鲜出炉,一个是月白色的,一个是纯黑的。听盛霄说过,他妈妈挺喜欢木槿花,所以家里种满了木槿,所以月白色的钱包上,绣着的都是木槿。

黑色的钱包上,则是用黑色和金色的线勾勒出的一条龙,若是不仔细看,那就是普普通通一条龙,仔细看才能看的出来,那条龙仰着脖子,气势十足。

宋宜安揉了揉自己的脖子,将两个钱包装起来,这会儿已经有些晚了,居然也没紧张了,躺下没多久就睡过去了,第二天一早还是被盛霄的通讯给叫醒的。宋宜安先是挂断了通讯,等收拾妥当了才又拨回去。

倒是让盛霄觉得十分遗憾,因为自家女朋友实在是太注意仪态了,谈恋爱一年多了,几乎没有不清醒没梳洗的时候就接听通讯的,就是偶尔睡迷糊了才有那么一两次,就那一两次,就被盛霄给惦记上了。

因为实在是太可爱了点儿,眼睛还有点儿睁不开,一脸的迷茫,头发乱糟糟的,当然,穿着睡衣实际上是什么都看不见的,但只看那一张脸,盛霄也觉得自己是看不够。

只可惜,一年多也就看那么两三次,连一个巴掌都没能凑够。

约定好了时间,盛霄亲自开车来接的宋宜安,还带了早餐过来。车子上的小桌子展开,摆上豆浆包子之类的,宋宜安不太喜欢吃西餐,所以盛霄从来都是只买中餐,大部分时候是很接地气的。

“包子是三鲜的,是他们家新出来的口味,你尝尝看,要是喜欢,以后我多去买几次。”盛霄将包子往宋宜安那边推了推,宋宜安捏了一个,请咬一口,鲜香的味道立马就散出来了。

“还不错。”宋宜安点头,又递给盛霄一个,视线左右看看,查点一下车子上的礼物,确定全都在,这才微微松了一口气,但想了想,还是有些不放心:“只咱们两个过去吗?盛大哥暂时不回去?”

盛霄点头:“他才刚搞定凤姐,暂时还不能去见家长,凤姐没答应呢。”

说起盛霆和朱凤,宋宜安就是忍不住笑。自己这性子,算是果断的了,想明白是有些喜欢盛霄的,再加上机缘巧合,被人推了一把,就关系就算是确定下来了。

算起来,其实是发展的有些快的,因为两个人相识也不过才一年多。据盛霄说,他自己是认识了两个多月后就开始打算追求宋宜安了,但宋宜安喜欢上盛霄,却是连半年都不到。

这速度,在喜欢细水长流这一种类型的感情的宋宜安眼里,算是很快很快的了。但是她觉得吧,朱凤和自己情况不一样,朱凤那算是青梅竹马,只要两个人互相喜欢,那是分分钟能在一起的事情。

可偏偏,这两个人上个月才刚确定了关系。

而且,这关系确定的还有些狗血。因为朱凤之前接了一部电影,和朱凤合作的,是个影帝,在全世界都是有名的,长相英俊,风度翩翩。就是眼神有点儿问题,居然喜欢上了朱凤。

咳,不是宋宜安说自家姐姐不好,而是这性子方面,实在是差别太大了点儿。朱凤是那种性格比较张扬的人,从来不掩饰自己的感情和看法,我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和圈子里的人相处也是这样,我看上眼了就能交个朋友,我看不上眼的就通通不来往,拍完戏就各奔东西。

但影帝呢,是个情商十分高的人,几乎遍地是朋友,走哪儿交际到哪儿,交际这个词用的有些不太对,但在朱凤嘴里,就是这么个意思。

本来是毫无交集的两个人,性格也是完全相反的两个人,就是朱凤自己也完全没想到,影帝居然会对她表白。吓了一大跳的朱凤脑子一热,居然拎着行礼就跑回家了。

影帝借着旅游的理由,也跟着过来了。于是,正好和盛霆面对面。

盛霆以前不去逼迫朱凤,那是真爱,因为他愿意等着朱凤心甘情愿的点头,在他看来,他们两个青梅竹马,没人比他更了解朱凤,也没人比他更爱朱凤了。

他笃定了,以后朱凤一转身,就会回到他身边的,娱乐圈里的那些人,朱凤是看不上眼的。但是没想到,这么长时间朱凤不仅是没点头,甚至还有更多的追求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