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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妻如玉(64)+番外

有民众根基,又有名声加持,再加上她的点子相对新颖。所以甫一开业,便受到众人的追捧。书坊取名为桃花坞,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以卖书为主,另一部分以租赁书籍为主,书坊还向外人收稿,并与印刷坊有合作。杨小姣为此还学会了修补书籍,怎样鉴别古书,还要苦练书法,因为以前家里无钱买笔墨,她没机会练字,字写得堪比狗爬。

与此同时,杨小姣也发现了自己的另一个天赋,她的口味跟广大民众的口味基本一致,她喜欢看的、认为好的,大家也多半喜欢。如此看来,当一个俗人也没什么不好。想到大家都跟她差不多俗,她再也不用为自己的低俗难为情了。

云凤章还专门为她刻了个章,图案是个可爱的猫头。杨小姣一看果然喜欢。

“那你的呢,是什么头?鹅头还是鸭头?”

云凤章拿给她看,原来是个狗头,有点像大黄,又比大黄威武。

“我们一个猫一个狗,真是太好玩了。”

杨小姣玩心大起,冲他叫了声:“喵喵。”

云凤章毫不迟疑地回叫了两声:“汪汪。”

杨小姣扑上去抱住他,两人笑作一团。

云凤章觉得自己付出了这么大的牺牲,于是就趁着她高兴,赶紧提条件:“小姣,九月初六是个好日子,咱们那天成亲好不好?”

☆、第四十六章 变故

岳母大人说,至少要在定亲两三个月后才能成亲,这也不算过份。

云凤章期待而忐忑地望着小姣,生怕她再找什么借口推脱。没想到小姣这次痛快答应:“好。”

云凤章心头欢欣,他最爱听她说这个“好”字。

“那我明日就去跟爹娘商量。”

“嗯。随你。”

云凤章抱着她感慨道:“小姣,你不知道,这种日子太难熬了。没成亲时不觉得一个人有什么难熬,但是一旦成过亲,就再也忍受不了没有你的日子。”这叫由俭入奢易,内奢入俭难。

杨小姣不禁有些吃味:“我还没成过亲,你已经是成过婚的。”

云凤章不由得失笑,“真没见过你这样的,连自己的醋都吃。”

杨小姣笑嘻嘻地窝在云凤章怀里,又问了一个让人为难的问题:“现在的我和前世的我哪个好?你更喜欢哪一个?”

云凤章真给难住了,沉吟片刻,只好说道:“一样好,一样喜欢,不管哪个你,都是你啊。”

这个回答勉强算是过关。

隔天,云凤章提着礼品等门拜见岳父岳母,商量成亲事宜。

钱氏让小娟拿来黄历,想挑个黄道吉日。

幸亏黄历的字够大,钱氏举到跟前勉强能看到,她一边翻看一边说道:“九月有几个好日子,十月也有几个,年底也行。”

云凤章果断道:“就九月初六吧。这日子最好。——我请人看过。”其实是离得最近。

钱氏道:“你真请人算过?”

云凤章连忙点头。钱氏又和杨成商量了一下,最后又问小姣,小姣难得矜持一回,“我都听爹娘的。”

“那行,就九月初六吧。”钱氏最后一锤定音。

云凤章高兴地直想当场欢呼。

不想,这时却听杨成沉吟道:“只是,嫁妆……”他们桃花镇上的人家嫁女儿无非是陪嫁些被子衣柜脸盆架桌子等东西,条件好点的人家还有田地铺子之类。但小姣嫁到云家,这些东西就没法出手了。他们来洛城后,也去围观过旁人家嫁女的盛况,那真是十里红妆,嫁妆都在百抬以上。而那家姑娘嫁的人家跟云家差远了。

云凤章心中一阵紧张,生怕在这个节骨眼上再生出什么岔子,要他说,他真想把自己的全部家产都拿给小姣陪嫁。可眼下,他即便这么说了,岳父岳母也不会同意。

钱氏慢慢说道:“嫁妆的话没关系,咱不能跟人家攀比。那个书坊就给小姣做嫁妆吧。”

杨成一想也只能这样了。他正要开口答应。

却听杨小姣道:“娘,不行的,家里还有小娟呢。”那个书坊几乎花光了家中所有的钱。卖地的钱,连同池塘里的那批财宝都用上了。这也没办法,洛城的地价太贵了,而书坊又不是杂货铺,装饰不能凑合,还要尽量在繁华地段。

杨小娟笑道:“姐,我这样的嫁给谁去?以后我就当你的保镖得了。将来到了年龄,官府爱把我配谁配谁,过得合心就过,过不合心,我就砍了那个家伙当寡妇。”

杨小姣听得又心酸又好笑。

钱氏也拉着杨小姣道:“行了,以后我们和小娟都靠你呢。你过得好了,小娟能会差?”

云凤章以目示意杨小姣,要她答应。将来他们一定不会亏待小娟的。云凤章好像记得官府好像有个规定,神志失常的女人是不在规定之列的。将来就算小娟不嫁人,他们夫妻也会照料她一辈子。他同时又觉得像小娟这么可爱的女孩子,一定会找到如意郎君的。真要喜欢了,抽疯也是可爱的,如果小姣有一天疯了,他也会天天陪着她抱着她,哪怕她拿刀砍他,他都觉得是夫妻情趣。

嫁妆的事终于尘埃落定。其他就没什么事了。

婚房已经定好。云家的本家亲戚多是江南老家,云凤章少年离家,也无意请他们来观礼,只是写了个封信象征性地告诉他们一声,并说成亲后会回老家祭祖。

两家人很低调,但两人的婚期仍然传得全城皆知。很多人都说杨小姣肯定心眼极多,不然不会把云凤章迷得这么神魂颠倒。还有人说她是狐狸精转世,在对付男人一事上颇有造诣。

杨小姣对着镜子左看右看,自己这张脸也跟狐狸扯不上关系,她倒挺像猫的,还是只胖胖猫。最近心情好,伙食好,云凤章又总想法设法给她加餐的,她的衣服又瘦了。她在她喜动不喜静,本身又经得住胖,顶多显得圆润些而已,并没有有碍观瞻。

桃花坞书坊,杨小姣雇了一个伶牙俐齿的伙计,帐房就由她爹暂时兼任。生意经过前几天的红火过后,便回落下来。但每日人也不少。尤其是租赁书籍的人基本日日座满。不少人都站着看,或是坐在地上看。洛城富人多,穷人更多,外乡的游学士子也多。

一日,杨小姣处里完书坊的事正要离开,却被一个略有些眼熟的少年给拦住了。此人约有十五六岁,身材高大修长,浓眉大眼,英气勃勃。

少年眨巴着眼睛看着杨小姣:“小姣姐姐,你不认得我了?”

杨小姣左看右看,最后终于想起来了,她春天时在洛城花会上看到过一次,他好像当时是跟陆蕴他们一起来的。

少年赶紧自报家门:“我现在的大名叫陆蒙,陆蕴是我堂哥。”

“哦,是你啊。”杨小姣语气平淡。

谁知,陆蒙的下一句话却把杨小姣给惊了一跳。

“小姣姐姐,你真不记得我了?我就是那个说要用五百个肉馅烧饼当聘礼娶你的人啊。当然,我现在比当时英俊不少,但我五官还是一样啊,你再仔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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