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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豪门养熊猫[穿书](136)+番外

“嗯。”苏筠筠红着脸应道。

他的手捧着她的脚,让苏筠筠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那双有力的大手很快就在她的脚上轻轻地揉了起来。

然后突然一扭,只听“咔嚓”一声,错位的骨头冷不丁就被掰回到原来的位置上。

由于白锦灏的力度掌握得足够好,手法也不输老中医。实际上,苏筠筠并没有受什么罪。

她却仍是忍不住惊呼了一声。

灏哥抬眼看着她,又问道。“疼么?”

“不会。”苏筠筠连忙说道。

他这才从那个小盒子里拿出了喷雾剂,喷在苏筠筠受伤的脚踝上。

原来不是戒指,却是比戒指更加食用的东西。苏筠筠咬着嘴唇,略带些遗憾地想着。

这时,白锦灏又说道。“好了,只是扭伤了一下,并不太严重,已经正过来了,你大概不会再疼了。”

“恩。”苏筠筠点了点头。

虽然没有鲜花,没有戒指,苏筠筠还是觉得她家灏哥实在好温柔啊。

现在,伤也治得差不多了,她脚也不疼了。是不是应该进行到下一步了?苏筠筠暗搓搓地想着。

此时,她的脚仍是踩在白锦灏的腿上。一时间,苏筠筠只觉得自己脚上的皮肤都在发热。

就在苏筠筠考虑着,是不是该自己主动些,用脚勾住她灏哥的细腰的时候,白锦灏小心翼翼地帮她穿上了袜子和鞋。

然后,提着药箱站起身来说道。“那我也该去换一下衣服去了。”

“……”苏筠筠整个人都要傻掉了。他们不是要一起跨入,人生的另一个阶段了吗?

还穿什么衣服?等一下还要脱,那岂不是很麻烦?

或许是苏筠筠的目光太过明显了,白锦灏甚至觉得那只幼崽是在明目张胆地用眼神,舔舐着他的全身上下。

一时间,白锦灏的身体也开始不由自主地发热。

他不是对这些事情一无所知的小熊,自然也对女朋友的身体充满了向往。

只不过苏筠筠还是只幼崽,身体尚未发育完全,甚至都没有化形。

倘若这种时候,提前吃了禁果,苏筠筠说不定会直接停止生长。这对于类兽人来说,是件非常可怕的事情。

白锦灏就算是只流氓小熊,就算他再怎么禽兽,也绝对不可能像幼崽下手。否则,干脆就被雷劈死算了。

由于电早就停了,房间里的温度也在不断地降低。

很快,空气中似乎有寒流吹过,刚好吹到白锦灏那赤裸的脊背上,使得他的皮肤上生出了一个个的小鸡皮疙瘩。

倘若他还是幼崽兽形的话,一身黑白毛遮挡着,根本就没有任何羞耻感可言。他甚至可以在苏筠筠的面前,恣意地撒娇、胡闹、捣乱,没羞没躁地,干着各种各样没有下限的事儿。

可是,当他变回人形的时候,单单只是赤着上身,站在筠筠的面前,在那种不加遮掩的注视下,他的身体就会变得炙热无比。

那种羞耻感不但回来了,反而开始侵蚀他身体上的每个细胞。

一时间,白锦灏害羞得全身通红,甚至不敢去看苏筠筠那双眼睛里燃烧的东西。

他只得硬着头皮说道。“我先上去换一套衣服,再下来。”

过了好一会儿,苏筠筠点了点头,却并没有说话。

白锦灏赤着脚,踩在地毯,三两步很快就上了楼梯。

苏筠筠坐在沙发上,忍不住紧紧地攥着拳头。

她甚至想说,“衣服都脱了,你居然给我看这个?”

简直就是枉费了深山小木屋,又是停电,又是地震造成的天然好条件。

一时间,苏筠筠又想起了陈冲冲给的那些资源。她都想拿根大棒子,三棍子把灏哥这小妖精活活打死算了?!!

哪有这样办事的?她家灏哥到底在想什么呢?

他是不是根本就没有那么喜欢她?还是说,他只是单纯地喜欢她,却对她没有那方面的感觉?

不对呀,刚刚她明明都感觉到灏哥的皮肤变得灼热起来了。他那双耳朵也变红了。甚至在他离开的时候,走路的姿势都有些狼狈。

看起来,也不像是完全对她不感兴趣的样子。

难不成灏哥这个山里人,在那方面思想比较保守,非要等到结婚之后?

被留在客厅里的苏筠筠胡思乱想着,想来想去,渐渐就冷静了下来。理智也开始回笼。

不对,这里是半山别墅,是她当私厨打工的地方。

下午的时候,苏筠筠本来是想回家的,却因为小团子睡得那样香甜,她也忍不住留下来陪小团子休息一下。

却没想到,这一睡睡得这么沉,天都黑了,还发生了一次地震?

苏筠筠摸出手机看了一下,已经晚上7点多了。

这些也就都算了,可灏哥怎么突然湿淋淋的出现在这座别墅里了?又像是洗澡洗了一半儿的样子。

这一切实在太不对劲了。

而且,刚刚灏哥在黑暗中找应急灯,第一时间找到药箱,后来又爬上楼去换衣服。他对这里实在太熟悉了,就好像这里是他的家一样?!!

一时间,苏筠筠终于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很多以前她曾经怀疑过的事,到了现在,似乎终于穿在一起了。

苏筠筠曾经推测过,这座半山别墅是熊俊青亲友的房子。

而且,白锦灏就是熊俊青的朋友。

上次,白锦灏带着她去三熊百货购物。那位老总直接就给了他们很低的折扣。

那位老先生看起来跟白锦灏很亲,带他如同子侄。

这么想来,白锦灏其实也是熊俊青的亲戚吧?

莫非,就连这座半山别墅……实际上也是豪哥的?!!

想到这里,苏筠筠心中的那边火热瞬间就开始降温。她呆呆地坐在沙发上,良久没有言语?

爱情到底是什么呢?至少要两个人彼此相认吧?

倘若有一方从一开始就欺骗隐瞒的话,那还算是爱情么?

*

另一边,白锦灏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很快就翻出了一套跟苏筠筠一起买的运动服,蓝色男款。又急匆匆地找出一双拖鞋,套在脚上。

这时候,白锦灏也知道自己大概是掉马甲了。勤奋上进,大好乡村青年的人设恐怕也维持不下去了。

倘若不能想个完美的解释出来,恐怕筠筠不会轻易原谅他的。

苏筠筠这姑娘本来就跟其他女孩子不太一样。

她根本就不图白锦灏的钱,而是因为喜欢他这个人,才会答应跟他交往的。而且,苏筠筠很有骨气,她习惯靠自己的双手挣钱养活自己。

说白了,苏筠筠根本就不会依靠他。

一旦,这个误会解不开。以苏筠筠那种决绝的性格,说不定马上就会跟他一刀两断。

想到这里,白锦灏整头熊都不好了。

换衣服的过程中,他绞尽脑汁地想着小本本里面记着的,男猪脚们如何对女朋友们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套路。

比如,一边分享着烛光晚餐,一边笑眯眯地对妹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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