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左手无名指(22)+番外

是真的吗?他们是程潜见过最可爱好看的小东西了,好想用手指戳戳他们的脸喔。

听了他的话,两个女人大笑起来。

“他们和阿潜一样是活生生的,不过他们还小,还什么都不会做,阿潜是哥哥,要照顾他们,不能欺负他们,知道吗?”父亲也走了过来,拍着他的头,轻柔的说着。

程潜目不转睛地望着两个小小娃娃,笑了。

“雯雯,他们是你的宝宝啊?”

突然反应过来,父亲和母亲告诉过他,雯雯的肚子大大的,是因为她要生小孩子了,他看过一些书,书上就写小孩子是从母亲的肚子里出来的,他已经六岁了,也开始思考自己是从哪里来的,哼,当然不是像父亲说的那样自己是他由垃圾堆捡来的,但是小孩子又是怎么进到母亲的肚子里去的呢?他看的书好像没有讲清楚,他绝对不信任什么“送子鸟”的说法,根本毫无科学概念。

雯雯俯身亲了程潜的脸颊一口,这个孩子虽然年纪小小却喜欢在说话的时候皱着眉头,微微歪头,像个小大人,真的什么都懂的样子,好可爱,虽然自己已经二十多岁了,却喜欢他叫自己雯雯。“阿潜,你会保护雯雯的孩子吧?”

“当然了,是雯雯的孩子嘛,也是我的弟弟。”

“不对,怎么能是弟弟,他们应该管阿潜叫叔叔的。”

雯雯的丈夫又诚笑盈盈的靠在门框上,他比程潜的父亲程北折小二十几岁,总是很尊敬地唤程北折老师。

“阿潜不是早就做了别人的叔叔和舅舅了!”

程潜的脸一红,是真的很不好意思,虽然才六岁,可是却有着比他还要大的外甥或侄子,根本就不是很值得开心的事情。

几个大人争论着该让两个小孩子怎样称呼程潜,也没说明白就移到客厅去了,只留下程潜一个看着两个小孩没有动弹。他真的好喜欢看这两个小娃娃,他们的脸蛋红扑扑,睫毛也好长,比自己的那些表兄弟姐妹漂亮多了,想想,他们家的人似乎长得都很一般,而雯雯和又诚都是很漂亮的人呢。

他们为什么不睁开眼睛?程潜现在很想看看他们的眼睛哦。

是不是心有灵犀呢,他正想着,其中一个穿着粉蓝色衣服的孩子睁开了眼睛,好大好亮的眼睛,他盯着程潜,眼睛眨啊眨的。

“啊!”

程潜突然叫了一声跑出房间。

“雯雯,雯雯……”在客厅里,程潜扑到雯雯的身边,“他们叫什么名字?你还没有告诉我呢!”

“呵呵,”雅雯搂了一下程潜,满脸幸福,“他们一个叫珏,一个叫珞,绿衣服的是哥哥珏,蓝衣服的是弟弟珞。记住了吗?”

“记住了。”

程潜又一阵风的跑回小宝宝们的房间。

才不去理会大人们的哄笑声。

房间里那个睁开眼的小娃娃一看到程潜回来,露出甜甜的笑容,手在空中乱抓一气,发出兴奋的单音。

“珞,珞,呵呵,珞……”

程潜将自己的指头伸过去,小宝宝立刻软软地抓住,笑得开心极了。

(本番外完结)

第 14 章

14

乱,现在我所面对的一切只能用这个字眼来形容。

我开始后悔来到B市,不该认识陈姐,不应当趟这淌混水,这原来不是旋涡,而更像一团乱麻,引诱着我仅有的一点想象力和好奇心,开始毫无根据的去臆测,荒唐的在现实生活中构造悬疑戏码,对一切产生莫名的怀疑。

网络成了我最好的工具,是探询这一切最有力的手段,看来它的出现也毁灭了人们保护隐私的意图,不想让他人知道的事情或多或少的在这张无形的网上流传开,当然主要受害者是那些受瞩目的人群,小老百姓还真希望被人关注,只是压根没有值得被挖掘的秘密,也没有人想知道。

通过几天的查询,我便认识了陈姐的许多过往,她结过两次婚,第二个丈夫就是林敬年,第一个是位在十几、二十年前很有人气,受到很高评价和期待的诗人,名叫宇又诚,这个男人相貌英俊又极有天分和独立的思想,本来很可能成为当代的一位大师,可惜却英年早逝,死的时候还不到30岁,看来他就是宇珏和宇珞的父亲了。而陈姐是在丈夫死去好多年后才在书画界崭露头角,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女人想要成功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果不是获得某项现在看来华而不实争议颇大的奖项,她的作品估计现在也不会有人去注意。

网络上其实有许多陈姐的支持者,他们收集了许多新闻照片,从陈姐二十几岁的清涩到如今的妩媚高贵。我发现在与林敬年结婚前的照片中,她一直在左手无名指上带着一枚戒指,据说是她和宇又诚的婚戒,即使丈夫死去多年仍始终在她指间,是对深爱人的怀念。

当看清楚这戒指的真切模样时,我不由的呆掉,宇珞送给我的戒指肯定是这对婚戒中的一个!当时我就告诉自己不能收,没有想到竟会是这么重要的东西,急忙将收藏在身边的戒指拿出来,仔细比对之后更加肯定了这样的判断,宇珞为什么要把如此有纪念意义,代表着他父母爱情和婚姻的东西送给我?这戒指现在看来犹如烫手的山芋,百般困惑却推不出去了。

“程潜,还没睡?”

乐子拿着两罐啤酒,边走进来,边将其中一罐丢给我,他将我床上的书本和衣物统统堆到一边,坐下来,看我正在浏览的图片。

“你不是不相信这是阴谋吗?”

不知道,我想不相信,却发觉宇珞的话在我脑子里不断重复,想忘记都难。“我突然发现自己似乎忘记了一些重要的回忆。”

“什么?”他问了声,却心不在焉,身子靠在墙上,三两下解决了自己的啤酒。

我连忙把手中的这罐递给他,乐子是个酒桶,千杯不醉都不能准确的形容他。

我把鼠标停在陈姐近二十年前的照片上,滚动中间的滚轮,照片上的脸逐渐放大,我盯着越来越清楚的一张现在看来很朴素青春活力的面孔,极力在自己的记忆中搜寻,我觉得我应该见过这样的容貌。

“这个是陈雅雯吗?看起来还真够清纯的,很难想象啊!”

乐子摇摇头,又开始喝第二罐,

“每个人都有过清涩稚嫩的时期,不是吗?”一张张翻看照片,记忆中却没有浮现相似的身影,不过26年的记忆却遗忘得差不多了,现在若问我大学某个同学,我都快记不起来了。是什么时候,在哪里见过陈姐年轻时的样子呢?

“可你有过稚嫩的样子吗?我刚认识你的时候,你就已经一副要死不活老气横秋的样子了,哈哈!”乐子笑得有点太夸张了,不太自然,“除了那次咱两人打架,你还真有股毛头小子的狠劲,就那一次,你倒还像个孩子!”

然后他举着啤酒,倒在枕头上笑个不停。我懒得管他,去厨房的冰箱里又拿了几罐啤酒,回到房间时他还在笑。

“吃错药了?”

“咳,那天我的话是不是太多了?你没介意吧?”

那天他确实说了太多我们之间的事情,损我的时候也不遗余力。“恩,兄弟,我的确很受伤。”说我是不懂爱的冷血动物,我可忘不了。

乐子甩开空罐,手伸过来又取了一个打开。

“哥们是关心你,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

“你觉得我忘不掉?”

“不是吗?哥们知道你纯情,不,是痴情,可这么大的老爷们,用不着为了一个结了婚的老女人念念不忘,守身如玉,实在不像男人!”

上一篇:好人好事 下一篇: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