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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综]我们和离吧(2)+番外

后来,我强迫自己忘记那个名字,到了如今,却是真的给忘掉了。

呵……

再后来,公爹来了。他的身边是我那徐娘半老,风韵犹存的婆婆。据说婆婆本是出身青楼的女子,被公爹赎身买来做了妾室,几年之后,她就被公爹扶正,做了填房,如今的我的婆婆。可我的夫婿却压根不待见她。好在尽管一大早出了闹剧,夫婿看到我的时候,神情仍如往常一样淡淡的。故而我也略略放下了心。

他本以为只有公爹一个人来,可现在看到婆婆,他的脸色立即就变了。

他黑着一张脸,不曾打过招呼便走了。

我心中揣测,夫婿兴许是看婆婆代替了他生母的位置方才如此。或许,这一年来,他不曾与自己的父亲走动也是因为婆婆。可我作为媳妇,我必须要好好侍奉公婆,尤其是,接下来的日子,我发现婆婆并不像我想象中的青楼女子。

公爹这次来是因为我怀孕了,想来看看我,还有我肚子里没出世的孩子。

我能理解,公爹的头发已是半白,夫婿也有不惑之年。我肚子里的却是马家如今唯一的血脉。其次,我猜公爹这次还带着婆婆来,也是希望过了这么些年,夫婿能接受婆婆吧。

公爹与婆婆受不了夫婿的冷言冷语和铁青脸色,本打算第二日就要走的。可是本着孝顺媳妇的原则,我愣是劝公爹和婆婆两人留了下来。当天晚上,我也硬着头皮去寻夫婿。事实上,他早上发起火来的样子,我还是记得的,心中不能不说没有一点害怕。

我找了个不错的借口去找他——送夜宵。

夫婿如今官拜大将军,素昔公务繁忙。天色黑透,他仍在书房。

他的贴身小厮叫做马统……咳咳,他初初给我行礼,我还喷了他一脸的茶水。哎,我本也是个温柔娴淑,饱读诗书的女子啊,做出这等失礼之事,也是因我家夫婿起名的本领实在太差。故,自我怀有身孕后,每每见到马统,我便纠结与夫婿将来会给我腹中孩儿起个如何的名字。

言归正传,我将来意与马统说明,马统才进去通报。

听到里面低沉的一声“进来”,我才赶紧露出之前对着镜子练习过许多遍的表情。低眉、顺眼、神色欲说还休……这样是不是比较我见犹怜?我进门后,还悄悄打量了一番夫婿的表情,诚然兴许是我不适合表演,夫婿的表情没一丝变化,一如今早的——臭。

“夫君,天色不早了,你辛苦了。妾身给你熬了燕窝粥,你且喝上一碗?”

夫婿看了我一眼,又底下头,只是轻轻地“嗯”了一声。

我老实地将燕窝粥放下,却压根没有出去的打算。纵使夫婿他此刻又拿起了狼毫,批示着公文,似乎我这人是不存在的,我也丝毫离开的意思都没有。我左看他书架,从《史记》这类史书一直到《孙子兵法》等兵法谋略的书,右看他金漆宝弓到收敛凌厉剑锋与剑鞘内的宝剑。

故而,夫婿唤我的时候,我还在想:原来夫君是个文武双全的人啊!

作者有话要说:和离制度始见于唐律。梁祝故事大家可以当做架空来看,毕竟没有一个确切的朝代。

此外,后期会写到孔雀东南飞,故事发生在汉朝,当时没有和离一说,刘兰芝回归娘家,男女可各自婚配,便算作本文意义上的和离。

☆、楔子(二)

2

“有何事?”

我见夫婿放下了狼毫,眉头微蹙地看着我。

我忽的心中一跳,只觉得尽管夫婿将近不惑之年,却生了一副好相貌,且人才出众……我不过是个庶女,婚嫁从来没有选择,尽管心中艳羡书中那些为情爱不顾一切的女子,放到自己的身上,却是做不到的。故而,我是庆幸幸而遇上的人是夫婿。

“夫君,今日爹爹说明日便要启程回家。”我绕过那书桌,尽管很想讨好夫婿,可心底总觉得夫婿很是严肃,故而在离夫婿三五步的地方站定了,思忖了一番,开口道:“杭城至建康,路途遥远,爹爹今日方才来的建康,若是明日便回杭城,不说夫君会惹人非议,便是爹爹,身子也吃不消。”

夫婿听到我那句“身子也吃不消”的时候,身子微微一颤。我心想,夫婿对公爹的态度尽管总是冷冷淡淡的,实际上倒也并非全无父子之情的。

他皱着眉头良久,我只觉得自己可怜兮兮地盯着他的双眼已经开始酸涩难忍,到最后,便没忍住用手去揉。夫婿轻“嗯”了一声,道:“我知道了。”

啊?我知道了是什么意思?我有些迷糊。

而我今日来的目的就是要让夫婿同意公婆留下来,故而夫婿没有明确说明的时候,我是不会离开的。所以我仍倔强地看着他。被我“幽怨”的目光注视着的夫婿微微蹙眉,然后抬眸看我,道:“还有事?”

“夫君……你是同意爹和娘留下来了吧?”

他很有些无奈地看了我一眼,道:“爹的事情,你看着办吧。”

彼时,我凑的他很近,于是便看到了他眉角的皱纹,还有发鬓些许的白发。很多时候,他更像一个长辈。我被自己的想法窘到了,我的心中曾无数次琢磨过这个身为我夫婿的男人,可是对于他的相貌,却还是第一次看的这般仔细。

我的夫婿不喜欢笑,他很严肃,甚至暴躁,只要一不小心就会碰到他的逆鳞。

他内心的愁苦不曾与任何人述说,尽管公爹是他的爹爹,尽管我是他的妻子。

窗外“啪嗒”一声,几大滴水珠子溅到窗棂上,惊醒了我。事实上,曾经的我就如当时那样,想讨好我的天,我的夫婿。试图走进这个男人的内心。可是后来,我发现,我错的一塌糊涂。

之后,公爹和婆婆在家中住了月余之久。

我每日与婆婆相处,她膝下无子,我生母早逝,因相谈甚欢,彼此之间竟多了一份母女的情谊。犹记得,那日婆婆惋惜我额上生了一块鸽子蛋大小的伤疤,知悉原因后,却只是婉转叹息,不曾说夫婿分毫,后来却手把手教我将那伤疤绘成了一朵瑰丽的玫瑰。

我常年来额前留着发,只为遮掩额上的这块伤疤。这次我第一次将长发全部梳到脑后,由婆婆教着,挽了一个时下流行的发髻。我在磨光鉴人的宝镜前频频来回,镜中那美艳不可方物的人儿如此陌生却又熟悉。我从不知道,原来自己长的还算不错。

夜间,我方沐浴完,夫婿便来了我房中。乍一见我,他倒是愣了许久。

我脸微红,难免地小女儿一阵子娇羞状。想我十余年来,遇到过不少人看着我发愣,我诚然也明白那都是琢磨我额上的伤疤。许是感慨这“姑娘咋就生了一幅天怒人怨的脸”呢!说来也是奇怪,夫婿初见我的时候就没那么夸张,我以前觉得是他淡定,了解了之后才明白他是无所谓。今天,他看着我发愣,自然是小小地惊艳了一把,我活到这把年纪,夫婿是第二个觉得我“惊艳”的人。第一个是我自己。故而,我无论如何也要摆出这娇羞状以应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