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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论女主的必备技能(36)+番外

正纳闷着,江敬舟却瞧见一闪而过的镜头里,有一张他无比熟悉的脸——陶梦!

他立时打起了精神,凑近电脑看了起来。

事实证明他没有眼花,出差的陶梦确实出现在了视频里,并且不是路人甲之类的存在。

这个文学比赛他也是有听说过的,虽然从里面出来的作者大多和他不是一个类型,但这个比赛在写手圈里还是很有名的。

由特等奖一路颁到亚军,最后一个同时也是最受瞩目的,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女友兼编辑,陶梦。

主持人在台上致辞,“这一次的冠军和以往不同,文学新人这个比赛一直都是以善出各种各样不同的言情写手而出名,但是这一届的冠军却擅写幻文,当然了,言情她写的也不弱。比赛的过程都是公开的,晋级者的作品在网站和杂志上都有刊登出来,她的文风文笔如何,想必大家也都有所了解。接下来,就让我们请上这一届的冠军得主,陶梦小姐!”

黑色中裙配西装外套,陶梦带着笑容走上台,气场全开。

负责颁奖的人把属于她的荣誉证书和精致的奖杯递给她,致辞时她朝前走了一步,对着话筒很平静地开口,“能站在这里很高兴,感谢主办方颁给我这个奖,希望以后能在创作道路上走下去,也好不辜负评委们的厚爱。”

到这里时江敬舟已经懵了,而陶梦接下去的话却更让他回不了神。

“刚刚主持人也有提到,我的风格或许和以往的冠军们不太一样。”她笑了笑,视线柔和地扫过在场的众人,“我觉得,不管是什么风格,每个人都应该坚持走出属于自己的那一种。我写文的时间也不算短,最开始写这种风格的时候,也有小小的不适应,后来有三年空白的时间,在那期间我没有写过任何东西,到现在重新拾起写作,这种风格基本上已经等同于我这个人。不管是风格还是技巧,又或者是文笔,都离不开坚持两个字。”

主持人在这时打趣道,“陶梦小姐以前也写过文章啊?怎么没有早点来参加我们的比赛,早点来的话说不定早就是冠军了哟!”

“是啊,以前主要是专攻网文这一块,在网上用一梦无欢这个笔名连载了有两三年的时间。”陶梦淡笑着回答。

然而,「一梦无欢」这四个字一出,在座有好一部分人都露出了惊讶和恍然大悟的神色。

这四个字在几年前可谓红到发烫,横空出世直接杀入了大神行列,但在写完了两篇小说以后,又突然销声匿迹了。

如今她突然出现,不少人都有些吃惊,但惊讶过后很快又释然,难怪在比赛过程中看她的文字总有些眼熟。一梦无欢的文风相当有辨识度,只是她许久未出现,三四年过去,众人渐渐有些忘了。

电脑前的江敬舟也傻了,一梦无欢这个人他知道,他刚开始写文的时候她已经写完一本书了,那时候他是透明,她却已经一本封神,跻身大神的行列。

陶梦是一梦无欢?一梦无欢是陶梦?

他有点反应不过来。

“在那三年的空白期里,我什么都写不出来,压力巨大,每天都很痛苦,甚至有过一段自暴自弃的日子。但是还好,现在已经走出来了。”视频里的陶梦又继续道,“我遇到了让我想要和他一起奋斗的人,有了努力的目标,和不愿让之失望的人,克服一直以来的恐惧也变得简单了许多。”

“希望在座的各位,在热爱写作、认真写作的同时,不要忘了珍惜和把握生活中其他美好的人和事。”她说完最后这句话就带着奖杯下了台。后面的环节还在继续,而江敬舟却如死机了一般,只知道呆呆的看着电脑。

好久好久,视频播放完以后,他才回过神来,拿出手机给陶梦打了个电话。

“编辑……你……”他有些艰难地动了动喉咙。

“怎么了?”电话那一头的陶梦似乎是有些困倦,“有话就说,我在回来的车上,很困啊……不好好说话我就挂电话了。”

“我……文学新人颁奖现场的视频我看了……”他只好这样说道。

“是嘛,视频这么快就放出来了?”陶梦倒是很淡定,“怎么啦,想说什么?”

“我以前也是景江的作者,笔名是一梦无欢,写了两篇小说,后来遇到了瓶颈,写不出东西来于是就没写了,转行做了景江的编辑,然后遇到了你。”她一口气说到这里,停了一下继续道,“看你那么努力我也想要试一试,不然感觉得对不起自己和你说过的那些大道理。”

“你……”江敬舟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

并不生气,只是惊讶,她把事情这么一说,他便不知道该再问什么。

“你说最崇拜最喜欢最向往,都是我,所以,我当然也不能落后啦,以后只可以喜欢我这个人,也只可以喜欢我这个作者,把书柜的第一排空出来吧。”陶梦慵懒的声音带着笑意,却又女王气场十足,“做好要崇拜我的准备了吗?”

江敬舟一愣,好半晌才反应过来。

没有什么好疑惑的,过去的她是荣耀还是失败,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现在他们在一起,并且准备要一起创造更好的未来。

“是!我已经准备好了!”

[叮!恭喜获得五点好感度,目前好感度共:100点。恭喜完成任务,被盗者丢失的天赋将全部归还!]

他「温柔」的编辑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完全进化成女王了……

握着电话笑成傻缺的江敬舟,心里正有一个小人在挥舞着白旗。

表情欢乐,压根连一秒都没抵抗,就投了降。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的更新来了,大家一定都睡了吧……下一章是番外哦,两个女神的合集,当然啦,陶妹子也会出场。

感谢留言的读者们!

今天中午和朋友说我在厨房门口晒太阳等吃饭,她回我说猪也是这样的。

噎的瞬间就不要不要了。

在周围人的眼里我貌似真的很蠢啊可恶!

☆、第24章 兰歌番外-浮沉终得圆

—兰歌篇—

两千五百多天,六万一千三百多个小时,三百六十七万多分,两亿两千零七十二万多秒,大概还要更多。

取个整数,约摸是七年。

这七年里,她从兰歌变成天后,从谨小慎微到跋扈嚣张。

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时间是神奇的,它能在不知不觉间教人转了性子,用那流逝的光阴来细细打磨雕琢,将一个人完全变成另外一副模样。

隔着这迷眼的七年往回看,她竟有些想不起自己当初的样子。

三十楼高的公寓里,一个长发女子颓然坐在满地凌乱中间,恍惚间似乎是出了神。一大半的墙都是透明的,那外头青天白日,光线亮堂堂的打了进来,整个公寓里一片锃亮。

无所遁形,好似那最后的一丝尊严都被人扯了出来,曝在毒辣日头下狠晒、践踏。

这是实打实的富人区,寸土寸金,寸土难求。有人曾说,星级酒店越高越奢华,也越彰显身份,公寓大概也是这么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