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身子往前一倾,顺势转头望向窗外,茫茫的一片白色中有一道道黑影,让我分不清那些究竞是人影还是树影。
“没事吧?”他伸手拍拍我的脑袋,“实在不想去就算了。”
“我靠。”我镇定地回望他,只说,“又要平白无故出一份份子钱。”
麦臻东望着我半响,冷硬的线条柔软下来,忍不住哈哈大笑。
我没让麦臻东送我,自己打了车回家,手忙脚乱地开始翻箱倒柜。
最后在一个装满大学时代笔记的箱子里找到了那个透明塑胶袋。
一张张地扒拉出来,最后压着的那张福利院证明是复印件,因为年代久远,有些字迹已经辨认不清了。我定了定神,到底找到了那个令我不安的小疑点。
—行不起眼的、写在纸张角落的小字:有赞助。
从我记事开始,福利院的叔叔阿姨都告诉我,我是被放在福利院门口的小弃婴。
在那个年代,我会运气好到一进福利院,就找到了捐助人吗?
我在书桌边呆呆坐了很久,电话响了不知多少遍,我才顺手拿起来,“喂”了一声。
对方连句寒暄都没有,直接就问:“身体好了?”
我激灵灵回到现实,条件反射地说了句“恭喜”。
对方沉默了片刻,“谢谢。”
似乎就无话可说了。
我的指尖还把着那张复印证明件,心不在焉,“你最近很吧,那我先挂了。”
“白稀——”他叫住我,竟有些小自翼翼,“这两天你跑到哪里去了?”
如果是以前他这样问我,我一准儿又要怒了,可这次我竟然很平静,打着哈哈说:“做了一点有意义的事。嗯,我先挂了,下次再聊吧。”
把手机从耳边拿下去的瞬间,我终于……被此刻自己内心的强大感动了。
第二天终于可以上班了,这让无所事事了快两个星期的我欢欣鼓舞。
大约是因为兴奋,一大早我就爬了起来,去南街吃了最爱的蟹黄小笼包,到公司不过八点一刻。手刚刚扶在门把上,忽然听道里面传来的声音。
“困死了……一大早跑来加班,这么多人里就数秦眸的经纪人最事儿妈。”
“昨晚折腾到十二点,主编都定稿了,她还非得再来亲自审核。”另一个声音抱怨,“这次照片都经过麦大腕的手后期加工了,我就不信还不满意……”
“啊对了,你记得大腕前一阵那个女朋友吗?前段间又分了。”
“不是吧?这个还没满三个月呢。”
“据说,咳咳,据说,大腕和白晞关系挺好的。你见他帮谁处理过照片后制?”
我分明听到那人莫名暖昧地压低了声音,以及另一人因为兴奋发出的惊呼声:“你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白白晞在夜东出了事,是老麦亲自去接她回来的呢……”
“咦,他好像改变口味了啊……”
这样的对话让我的额角一突一突地又痛起来。
麦臻东又把之前那个看上去乖乖的女朋友甩了?
什么时候的事?
也对……这两天我就没听他提起过……在我心里,他的形象虽然伟岸了不少,不过到底还是花心大少。
我胡思乱想着,呃,现在要不要进去打断里边两位同事八卦的兴致啊?
我想了想,刷指纹的时候特意放慢动作,惊呼:“唉?指纹机坏了?”
里边果然没了动静,接着有人跑出来,许是心虚,看到我的时候脸颊微微泛着红,“白晞,你回来啦?身体没事了吧?”
我寒暄了几句,赶紧溜到自己办公桌边坐下。埋头整理完花絮照片,看看时间,竟然已经中午了。几个同事问我去不去餐厅,我约了人,就摇摇头说:“不去了。”
保存了照片,我一把抓了外套就下楼,许琢就在楼下等我。
刚进了街边的茶餐厅,我就迫不及待地问:“怎么样?”
“托人去问了,那家福利院的负责人早就换过几波了,诺,你给我这张证明上,这个人早就不在了。”
我有些失望,低头搅着果冻奶茶,一言不发。
“不过呢,确实有件事蛮古怪的。”许琢轻轻拍拍我的脑袋,“你不是说说你从小就进了福利院吗?可是不对啊,这家福利院的前身是老人托管所,直到二十年前才由政府和企业一道出资,改造成了儿童福利院。这么算起来你起码得长到五岁,才能住进去。”
“五岁?”我喃喃地重复一遍,“五岁之前,我在哪里呢?”
“是呀,五岁之前你在哪里?”许琢好奇地问。
“我……我不记得了。”我皱起眉,“好像也是在那里啊。”
“你不会真的失忆了吧?”许琢目光炯炯,表情里显然正强自压抑着沸腾的八卦热血,“你会不会是豪门私生女啊?”
“靠点儿谱好不好?”我的筷子几乎把眼前的肠粉戳烂了,“你还能查到什么吗?”
“唔,我不知道,我朋友还在那边问呢。”许琢伸过手,替我拨了拨有些凌乱的头发,“住一个屋里我都好几天没见到你了。整天起早摸黑的,瞧这黑眼圈。”
我默不作声,最近晚上,各种诡异的梦愈发地多了。常常半夜醒了,看看床边的闹钟,就直挺挺地躺着,一直到第二天早上。
我叹口气,“快吃吧,吃完我还得开选题会。”
两个人匆匆忙忙吃了午饭,送她上了车,我转身回公司。
门口站着两个女生,个子高挑,穿着短裙和及膝靴,经过的时候闻到一阵淡淡的香气。工作环境决定每天我都能看见很多美女帅哥,也没想着多看一眼,擦肩而过。
没想到一个女生挪了挪脚步,不偏不倚,站在我面前。
我抬起头,看着那张化了精致妆容的小脸,只觉得有些熟悉。
“白晞?”
我觉得有些不妙,硬着头皮笑了笑,“你是?”
“这么快就忘记我了?”小女生嘴角噙着一丝冷笑,“我是麦臻东的女朋友。”
她可以强调了“女朋友”这三个字,不过我更加茫然了,人我是认出来了,生日那天我在会所外边苦等沈钦隽,最后就是遇上了老麦和她来吃饭。那顿饭她文文静静的,话都没说几句,和我自然谈不上交情了。
“麦臻东不在这里工作。”我好心的说,“你在这里等他吗?”
“我们来等你——不要脸的贱货,情人男朋友。”她旁边的女生尖着嗓子开口,吓了我一跳。
我这一辈子确实不要脸过一会,也贱过一回,不过呢,是对着沈钦隽。
可即便是我心里里爱他爱得死去活来的时候,我也知道他是有女朋友的,一点点心思都不敢表现出来,只能在自己。底翻江倒海般地自虐。
脑海里立刻就想起了早上同事们的八卦,果然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我吐了口气,无奈,“不敢当。”
“呦,还挺嘴硬的嘛!”
那女人伸手就来抓我的脸,我自然早有准备,后退了一步避开。“喂,别动手动脚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