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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迷不悔2(15)

1提升肌肉耐力。

2学习“念”技巧。

3把技巧和肉体结合,并且加以实践。

我人生中屈指可数的打架胜利,全是依靠偷袭和对方轻敌,和鱼虎的打斗硬碰硬,如果黄泉不干涉我已是死人;直到涅茧利那次,虽然我有发挥一定实力,也多亏他完全不知道念是个啥东西,而科学家的好奇和求知希望多了解这神秘力量,任由我把能力发挥。

猎人考试当然不会那么轻巧,第一关算我狗屎运,这第二关呢?

微妙的差异就足以动摇全局。我不想失败,因为我可没有失败的本钱。

这是我上飞艇后洗的第二次澡,因为接下来面对的也不知是什么,一路上有没有浴室又不能打包票,而我又缺乏西索天体洗澡的诡异勇气。

拧开开关,温暖到有些烫手的水倾泻而出。水汩汩的在脸庞和头发上,柠檬味的洗发香波。

再烦恼也不禁提起嘴角,俗语说:吃得苦中苦,方得人上人。

比起其它考生,我首先就有“揍敌客”这条后路。

其实这并不是好事,有后路就不会全力以赴,这也是我宁可住在地下室吃快餐(因为工资低)到酒吧卖唱也不找桀诺他们的原因。

我很想知道,一个人我能不能依然微笑。

都是因为蓝染,也许这辈子我都要被迫独身主义到底。

对着镜子比出中指。

我要这张猎人证!

隔壁传来很诡异的声音,庞姆在干啥?虽然声音不大,但我的听力好,已经足以让我不得安宁。

去敲门,门没关严,一推开半掩的门,只看见庞姆和童话里的女巫一样对着一个造型奇特的水晶球发花痴。她手腕还在滴血。

“庞姆,你……”考试紧张到傻了?开始自残?定睛一看那水晶球里一个眼镜精英男在睡觉。我马上了然,“庞姆,你在观察他,他就是诺布?”

有这种学生真可悲,这学生偏偏还有如此稀罕的便利偷窥能力。

水晶球一下子消失。我注意到庞姆的手腕上有新鲜的抓伤,也许是念能力的启动条件。她鱼跃而起拿菜刀抵住我:“我不是在偷窥,我只是关心他,我要看他一眼才能睡着。所以这根本没什么,诺布老师不可以知道,他绝对不能知道……”

我用手指夹住刀锋,生怕歇斯底里的女人抓狂。

“这当然很正当,还可以锻炼念嘛,老师会为你自豪的!”我柔声安慰。

“你看不起我,对不对?”庞姆把刀提高两寸,惊骇混杂着警惕。

“不——其实我和教我念力的老师差点结婚了。”蓝染是我的指导老师,这点没说错。

“说谎!”她不信。

“你看我的眼睛——全是实话,都要举行婚礼了!他以前也戴眼镜,温文尔雅,比普通男人优秀几百倍……”为什么我要夸蓝染?“跟我合得来,对我很好,陪在身边心情就会很轻松,虽然不是居家型的。”

我闭嘴了。

真的说不下去了。

“后来呢?”庞姆问。

“婚礼最终没有举行。”我看着庞姆,说这个自己都觉得凄惨。

我继续说:“我是操作系+特质系的,能力是操纵女性和用死者残念获得对方能力。如果你还不信,我可以做给你看。”

庞姆放下刀,其实她脸不错,就是精神紧张导致表情太可怕了。

我提议:“要不要把头发扎一下,你的脸很漂亮,遮住太可惜。”

她依言而行,哇,可以参加综艺节目“超级变变变”——

“干脆总这样,再化个妆真能迷倒一片人。”我真的觉得反差巨大。

庞姆摇头:“太漂亮我就没办法集中精力砍人,真火起来我的脸就会很可怕,不如散发,还可以遮住。”

我们聊了很久,她说诺布老师很重视她(的能力),为了他她什么都愿意做。

她17岁,6月末生日,因此大概会在考试中度过18岁,她想把猎人证当成自己的生日礼物,最重要的是让诺布以她为荣。

女孩子陷入恋爱,哪怕是单方面的,都会变得可爱好几倍。

哪怕是无能为力的爱情。

次日。

每天都是新的一天,迎接的是新的挑战。我伸伸懒腰,刷牙洗漱。

庞姆的房间已经没有门了,她拆了门用刀在上面划呀划。大概是考试减压吧。我叫她一起吃早饭她也没听见,专心致志的和门板做斗争。

餐厅里考生三三两两,神态各异,我挑了张靠窗的椅子坐下。

“小心雷弗-布朗,恩,其实他应该不是以前的画家雷弗了,也许什么奇怪东西占据了他的肉体。”库洛洛心安理得继续当服务生,端给我一杯椰汁西米露,“他也参加本届考试了。”

他的动作自然到仿佛这辈子都是做这个的。

真想把一本书介绍给此位热爱阅读的强盗——《伪装是你的名字》。

“怎么说的和鬼片一样。”我说,简直阴风瑟瑟啊,难道,又是穿越分子穿来了?我吃着白切面包,准备迎接飞艇降落后必然降临的猎人考试。雷弗,亚路嘉,再算上侠客,这次考试的考生素质真高。

等等,第一场考试我没看到他们啊,难道猎人考试可以跳级?这届大概是有史以来最不按照常理出牌的。

库洛洛的表情很柔软,怯弱和柔软是不一样的,所有的喧嚣都无法侵扰这个人,他是按照自己的节奏生活的。

一件事有没有意义只按照自己的价值观做判断,至于其他人的想法啊社会的普遍公理啊完全不做考量。

孤芳自赏。端着一托盘都那么与众不同。

“雷弗出身贵族世家,虽然比较愤世嫉俗做事出格,但是骨子里的气质是跑不掉的。他对女人总是彬彬有礼,有呼吸系统疾病,因此随身总会携带手绢。是西洋剑高手,并且20岁左右就拿到上段证书资格,大学期间作为本国代表取得西洋剑世界大赛冠军,不过,那一次他是出于逗乐代替同班同学出场,因此历史上没有明文记录。最喜欢的歌手是林明美,收集了所有的专辑和精选集,并且为她专门出了一本画集。隐居流星街后创作欲望一直旺盛,每隔一月就会有新作问世。

而出了流星街,他的一切习惯变样。而且,再没有拿过画笔。

1987年前后,雷弗判若两人。”

“是不是年纪大了,或者突遭大变?例如生了场病什么的?”我有个猜想没说出来:被自己徒弟西索的变态气的。

“你知道他出来后别人怎么说——哦,让他永远呆在流星街吧。”库洛洛低语。“简直是个怪物!”

“你怎么调查的雷弗?他和你有利害冲突?”我的表情放松下来,对现在而言,除了猎人考试,其他事都忽略不计。

我把雷弗这些事当八卦或者绯闻的。

“虽然旅团也有专门的情报搜集员,但是调查这件事我是自己独立做的——毕竟是私事。

他女友男友的服装偏好或是他上学的教导主任名姓都可以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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