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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漫同人)相遇太早1(4)

所谓乐极生悲就是这样了。

当新鲜劲过去,周围的风景越来越陌生,除了自己我什么也看不见时——人生并不是永远都像想象中那般美好的:生命中本就有许多无可奈何的悲哀和痛苦。那一刻,我想起了光荣的路痴响良牙和著名电影ET,我明白,我是迷路了,要么就是被落下了,ET有美型正太捡回家,正太家里还有可爱的金发罗莉。等待我的将是什么?

有那么一刻,我不知道自己是谁,姓什么叫什么,也不知道自己是从哪儿来的,到这儿来干什么。我无比想念小阎王,想念我灵界的鸭绒床垫,然后开始想念抚养我的巫女婆婆。就算没有贵公子阿斯兰深情款款的对我说:“你由我来保护。”没有亚瑟王Saber单膝下跪向我宣誓:“遵从您的召唤而来,从此,我的剑与您生死与共,我的命运与您休戚相关,至此,契约达成。 ”至少,我活得很安全!

我在魔界不知名的地区,灵界为了方便会给这些地方编号——我当然记不得那些编号,其实记得又有什么用?难道我能凭地名的编号离开魔界?虽然没有响良牙或李绛攸的路痴,但是一没地图二无路标,在我从没来过的危机四伏的魔界我还能有什么办法?

我像没头苍蝇一样乱窜,然后,我发现了一个半死不活的妖怪!——刚才手指还有动,应该没死透。他的伤口淌着血,非常虚弱,从附近的痕迹看得出他之前费劲地挪动过来。

我的脑内剧场:

选择1 妖怪,我们来作好朋友吧,来!学习ET和小正太我们手指碰手指!

否决!你以为这是keroro军曹?青蛙侵略者和地球的日向一家幸福大团圆?就算我学习军曹家事万能,妖怪会需要我为他打扫卫生洗衣做饭吗?

选择2 杀了他,以免他先杀了我。

否决,我的包里有爆米花,巧克力,果汁,矿泉水,罐头,野餐布垫——我准备野餐的;高倍望远镜——用来望藏马的;照相机——藏马出现一定会和灵界护卫队打起来,所以绝对要拍照纪念。灵界没有摄影机我还抱怨好久,我还想剪辑一套藏马的MV呢。武器我完全没想过带,刀么,倒是有一把,开瓶器上附带的指甲刀——用这些东西连只鸡也杀不死。

选择3乘他还没醒,能跑多远跑多远。

否决!我又不认路,能跑到哪里?而且跑到哪里都是妖怪吧,运气不好遇上一群没吃午餐的——马上被妖怪们分尸。

路本是同样的路,只在乎你怎么样去走而已。人生的路也是这样子的。为什么我不走美好的灵界米虫之路,而要到这里担惊受怕?

因为再想也得不出什么结果,所以我打开背包开始吃东西,想了想往妖怪嘴边灌了一口水,他动了一下,我赶紧跑出几米远,又跑回来,用望远镜捅了捅他.

“不疼了吗?”我问。

“不值得一提。”妖怪答道。希望他只剩说话的力气。

“这是什么意思?到底是疼还是不疼?”万一痛起来狂性大发怎么办?

“疼还是疼的,”他说,“但是我觉得无所谓……”

这就是所谓的痛觉迟钝?看来妖怪就是妖怪。

“如果你答应不伤害我,我再喂你喝水。”我想自己人生地不熟,看他被伤成这样估计就一喽罗妖怪,我可以提供食物和水,作为回报让他送我去人界好了,到了人界我再想办法联络小阎王。

我把妖怪翻成正面,原先他是侧卧的,然后喂了他几勺水果罐头,再想了想,用袖子擦他的脸——如果脸长得还行,我会说服小阎王让你为灵界工作的——藏马和飞影都做过这个,保证比做喽罗来的强。

恩,形状不错,这个眉这个嘴这个鼻子都凑合,可是,你干吗紧闭双眼,要知道,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气质风度全靠眼睛体现的。我很自主的扒开他的眼皮——妈呀,没有瞳孔,就是一黑洞洞的窟窿。

我的感觉,仿佛脑子被一千头犀牛踩过呆若木鸡动弹不得:怎么说呢,就像月野兔在面前摆pose:”我要替月行道,消灭你们……!””圣斗士星矢向我挥动天马流星拳:“燃烧吧,我的小宇宙!!”最后健次郎告诉我:“你已经死了”。

真相只有一个!

继小阎王之后,我终于见到又一剧情人物,当然不是冷酷无情,众人皆为棋子,无用无能即抛开的银发妖狐----藏马。而是被藏马害的双目失明的黄泉啊!

黄泉在幽游白书里也算有人气了,那样尊贵,自信,王者,又微微带有些寂寞的双瞳,却再也无法看到这个世界——虽然这结果是藏马大人造成的。但是,那么渴望君临天下的黄泉,最后还是与王者之位失之交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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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犬夜叉

犬夜叉

当我从自己躺了快十一年的小床上醒过来时,在开始的几个小时僵直的无法动弹。

婆婆居然依靠神奇的召唤术把我的灵魂从另一个世界拖回来了。能守护四魂之玉,她算是当今第一强大的巫女了,居然联通了两个漫画世界。

“你知道你睡了几天?七天啊,整整七天七夜。”婆婆抱住我,“你这孩子,你这孩子……”

我在灵界可是过了快两个月,大概两个世界的时间流逝的不一样吧。

我想这个召唤术一定极耗体力和灵力,她仿佛有苍老了二十年——高桥大师笔下的老婆婆本来就干瘪瘦小,她现在已经瘦弱的像干核桃了。

回想起来,我和黄泉没说上几句话,连黄泉的脸都没看清楚。还白白把装着食物,高倍望远镜和照相机(后两者他这个瞎子根本用不上嘛)的包丢在他身边,为什么黄泉能够成为魔界三大霸主之一,因为我的食物促进了他德智体全面发展啊。那个开瓶器上附带的指甲刀黄泉用起来一定虎虎生风横扫千军。

至少,我们也要互通姓名啊,首先就该在他晕倒时让他在卖身契上画押的(卖到D伯爵的宠物店应该能换不少钱——谁能告诉我黄泉是哪个种类的妖怪),然后让他立个字据保证藏马在他那里工作时我有与藏马的接触优先权(虽然到时藏马在玩无间道,但是黄泉让他和我吃个饭总不算过分吧。),多么难得的拍照机会——那时候就算拍裸照都行啊,我竟然没抓住。

“婆婆,我有个愿望,您会帮我吧,请您一定帮助我。”就像长期生活在地底下的人突然到了阳光下一样,头晕目眩,睁不开眼睛,但是经过一段适应的时间,总能看清路。在那个早上的晨雾中,我拉住婆婆的衣袖终于做出了决定——

婆婆可以不在乎我没有灵力做个米虫,但我自己不能不在乎。婆婆百年之后,我怎么在这个残酷的世界活下来啊。所以,我要离开这个世界。既然能穿越到《犬夜叉》,为什么不能穿到少女漫画里?最平凡的女孩也能和最优秀的男孩再一起,最重要的是生命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