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综同人)清穿女的圣斗士生活(25)

“卧槽!童虎,想不到你去了圣域之后竟然这么厉害!”山大王看着手掌中发出数百道如飞龙般气浪的童虎,又看了一眼被童虎手中气浪瞬间打倒地手下,“连一招都挡不住,真是一群废物!”山大王连确认一下手下生死的兴趣都没有,冲着童虎一挥手说道:“你们这群废物,还在这里待着干什么?还不冲上去掩护我逃……战略性转移。”

“是!老大!”跟在山大王一起躲着的几名山贼齐声回答着,挥舞着手中的大刀就向着童虎冲了上去,如果能忽略他们眼中怎么也止不住的深深的惧意,到也有几分易水荆轲的味道。

“所以这样,你就来京城了?”安小陌一脸镇定的看着忽然出现在自己马车中的野人,她到是想不那么镇定的惊声尖叫,但看着野人手中雪亮的大刀,她决定听警察叔叔的话——遇上坏人时,不要刺激坏人,要尽量服从坏人,然后想方法自救。

不过她只是陪着雁姬姨母出城为胖大海出征荆州上个香,又不想见胖大海现在在自家姨母面前秀深情的恶心面容,所以装不舒服早早一个人坐马车回城,没想到竟然也被莫名其妙从车窗外飞进来的野人拿刀劫持了。

而且从外面毫无动静的情况来看,胖大海派出的保护自己所谓护卫,根本没一个人发现马车里已经多了一个人嘛。

不是那些护卫中看不中用都是□长大的,就是眼前这个野人样的家伙,太过于人不可貌相了。

安小陌回想起这野人闯进来的时候,马车是正在高速行驶的,而这家伙闯进来不但没有惊起外面人,甚至当时自己也只感觉一阵微风吹了进来,接着猛得多了一个人的马车连晃都没有晃一下,她还在思考着要不要把车窗关上,这家伙就已经出现在自己面前了。

“这位大哥……”虽然不是专业的,但女人嘛,扮柔弱总是会的,就算扮的不怎么好,安小陌也决定要试一试,虽然这位看面相……好吧,脸上全是胡子和头发,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在“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社会活下去,并且活着从山东来到京城的。

“是大王!本大王才不你哥呢!有你这样的妹妹,本大王会巴不得人家多说几次‘你妹’的。”山大王一边说着一边往嘴里丢了一块蜜饯,嚼巴两下用万分厌恶的口气继续说道:“真难吃!”

魂淡!嫌难吃你不要吃啊!安小陌在心里默默的吐着糟,还没等她犹豫要不要将这种鄙视之情放在脸上,对面的山大王直接将一盘蜜饯搂进自己怀里,一手拿着刀比划着,另一只手则飞快的将蜜饯往自己嘴里丢,吃得异常欢快。

吃就吃吧,一盘蜜饯也算不了什么,但是……

麻烦你不要一边吃一边说“真难吃”什么的台词啊,难吃你可以给我吃,虽然我是个漂亮的小姑娘,但是不委屈真得不委屈,真心不用委屈您老为了不浪费食物,同时又不忍心我这么漂亮的妹子被垃圾食品毒害,所以只好自己含泪吃掉的。

“小姑娘,你放心,只要你乖乖合作,带我安全入京,我到了地头自然会放掉你的。”见安小陌很老实配合,虽然脸上也全是惧意,但却没有像一般人一样一见自己就尖叫,给他惹麻烦,叫得他想杀人,山大王决定温柔一点,讲道理一点,“小姑娘不要害怕,本大王不是坏人,只是面相凶恶一点,其实本大王今天来,也是为奸人所迫。那奸人害得本大王山东山东基业全毁不算,还不惜千里追杀本大王,逼得本大王不得不隐藏形迹,所以……”山大王努力想将自己形容成一朵小白花,只可惜他那一米八四的彪悍身高,乱糟糟的胡子和头发,再加上左眼眼罩上那个狰狞白色骷髅头,已经明明白白的将他的内心完全出卖了一百遍啊一百遍。

“哈……哈哈……”安小陌干笑两声,对于这位老兄说得话,安小陌那是一百个一千个不相信,被人千里追杀到是有可能是真的,但是……大哥你确定追杀你的不是我大清正义的捕快吗?

“大王……怎么称呼啊?”话说如此,安小陌还是决定先装成一副无知萝莉的模样,然后和眼前这货拉拉家常什么,借机拉近一下彼此的距离,顺便找有没有脱身的机会。

“本大王姓水。”

☆、这个大王很坏

“水……水大王?”安小陌一脸不确定的看着对面自称姓“水”的山大王,虽然在心里默默的对此君浪费了“水”这个文艺而不装逼,小清新又很通俗姓氏的行为鄙视了一万遍啊一万遍,但一点也不妨碍此时她脸上表现出一副怯生生的乖巧小萝莉表情。

“嗯……水大王?好吧,既然你喜欢,那就这么称呼吧?称呼什么的,也只是一个符号而已。”吃完蜜饯,开始转火一盘酱牛肉,并且集火消灭中的水大王,用一点也不无所谓的表情,无所谓说道:“只要不叫水胖子水正太什么,都无所谓。否则……”

“我懂得我懂得。”安小陌连连点头,心里却在不停的腹诽,看这个哥们,虽然看不出年纪,但从声音上来说绝对不过三十,应该还是个年青人来着。

但一个好好的年青人,不爱美打扮也就算了,反而把自己弄成这样,虽然说是在躲避追杀,但是兄台……在这个“留头不留发”的年代,你不觉得这样更显眼吗?

现在想想,再联系一下他刚才“水胖子”和“水正太”这两个称呼……

难道?

在对方满脸都是毛发的野人脸庞下,其实深深的隐藏着一张小正太的外貌吗?

这果断不科学喂!

不过也难说,网络小说里不是经常有这种剧情吗?还有一个专门的小说分类叫“扮丑”来着。

安小陌越想越觉得有道理,按照一般小说的设定,她应该是这个故事女主角,身为女一号,就算是被山贼劫,除非是那种无貌又无德的类型——当然,这种很快就会被过路大侠收拾掉,其他的山贼不管是有貌有德、有貌无德、无貌有德,都会被美艳可爱、清冷脱俗、天真妩媚,外加时而如少女娇憨时而少妇般的万种风情所吸引,然后深深的爱上自己,因为迷恋自己而不可自拔才是。

安小陌瞄了水大王一眼,吃完酱牛肉的他,已经将魔爪伸向一盘奶皮,非常果断的怀着郁闷的心情,将此君丢进了无德这一栏里——抢女主角的零食,果断拉出去枪毙十分钟。

可让安小陌更郁闷,哪怕是面对夏雨莲时也敢挺身而出护食的自己,在被眼前这货抢走最心爱的点心时,不但一点不快的感觉都没有,反而隐隐有一种熟悉的感觉,仿佛前世就见过一般。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斯德哥尔摩症?这果断不科学啊!自己可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颜控啊,怎么可能对一个像野人样的家伙生出好感来?

不行不行!退一万步说,就算自己心里其实是对这家伙,存在那么一心半点的好感,但赌上“颜控”之名,这家伙也必须果断一定要是个……帅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