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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剧同人)[秦]我爹叫白起(262)+番外

一个男孩子,你到底是从哪里学会这种要哭就哭,都不带喘气的技能啊?告诉你,朕真得非常忍心!

嬴政在心里抱怨了一声,走到初一面前,抬腿准备踢他一脚泄恨。

只是脚刚一抬起,嬴政就看见初一站起来,身手利落的往自己身上一扑,似乎想要抱住自己的大腿。

若是三十年,不,哪怕是二十年前,嬴政也能身手敏捷的躲开初一现在这一扑。

但是现在可不行了,嬴政都四十八岁了,历史上这个时候嬴政都病入膏肓,开始心理变态了,这个位面的嬴政虽然身体健康,立志要活过乾隆,但指望他跟个棒小伙一样躲开初一的飞扑,那是绝逼不可能的。

于是,嬴政的大腿被初一结结实实的抱住。

“呜呜……父皇……儿子错了儿臣……”初一抓住嬴政龙袍的下摆抹了两把泪,嚎叫着说道。

“臭小子!松手松手你!”嬴政甩了甩腿,却发现初一的两只小手像两个大钳子,死死就将自己的腿抱住,让他动弹不得。

“你原谅儿子,儿子就松手!”初一抬起小脸,下巴抵在嬴政大腿上,一脸苦逼的说道。

“你先松手!你松手朕就原谅你!恕你无罪!”嬴政高傲的抬起头,用下巴对着初一,一脸酷炫的说着。

“父皇,您当儿子是三岁小孩吗?这一招,不是在儿子三岁的时候,您就玩过了吗?”初一表示“君无戏言”什么的,在始皇帝陛下这里完全找不到的说,他骗起儿子那是炉火纯青,毫无一点心理压力。

“哈哈哈哈!”

一旁看戏的白仲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然后如意料之中的引来父子俩齐齐的怒目圆瞪。

“你们俩还真是的……还真是俩父子……”白仲笑着以手指擦了擦眼泪。

三个孩子里,如果说小贝长得最像嬴政,那么初一就是性格最像嬴政的。

当然,初一像的不是现在的嬴政,而是嬴政的隐藏性格。

嬴政对初一的宠爱弥撒来源于此——若是自己没有生在赵国,没有丧父失母,而是生于咸阳宫,长于父母羽翼下,成为一个太平公子,最终应该会长成初一那样的性格。

但是一个熊孩子秦始皇,臣妾真得接受不了这个画风啊!

206|6.28初一番外2

齐国,临淄,故齐王宫中

嬴政坐在王座之上,面无表情的看着坐在下方的两个小孩子,语气有些冷的说道:“齐光,乐康,你们给朕说说,初一又怎么欺负你们了?乐康,你先说……”

“呜呜……外公……小舅舅他……”坐在左边的小孩子大约七、八岁大,小脸圆圆肉肉的,但却不显得痴肥,反而觉得十分可爱乖巧,尤其是嘴角一对大酒窝,总给人一种未语先笑的感觉,“他说要当大将军,怎么能不杀人,然后……呜呜……他逼我把娘亲养的小兔子烤了……”

嬴政没有责怪初一,却问了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好吃吗?”

“味道棒棒……呜呜……外公,人家不忍心吃的……”白乐康噘着小嘴,委屈的看着嬴政。

“唉……”嬴政叹了一口气,小外孙的智商都被小贝拖累了,这可怎么办啊?当外公的真愁啊!

“齐光,你说……”嬴政看向右边的男孩,开口说道。

齐光是阿宝的长子,和乐康同年出生,今年同样是七岁,因为是皇长孙,齐光这个名字也是嬴政亲自取得的,取得的“与日月兮齐光”之意,毕竟皇长孙嘛,要的就是这份大气劲。

没想到齐光长着长着,容貌到是与日月齐光了,但偏偏是个小面瘫。

让他多笑笑,开朗一点,他就会面无表情的用一双桃花眼看着你说,“像父亲那样吗?”

再扭过头看阿宝,在一群莺莺燕燕的环绕下笑得如花似玉,美丽动人,让人看着黯然神伤。

这么美的美男人,却被一群丑女人给糟蹋了!

“像父亲那样不好吗?”

“成天卖笑,招蜂引蝶,还全是烂桃花!我可是皇长孙,怎么随随便便对一群丑八怪笑?拉低我逼格!”

于是,在整个秦宫之中,齐光只对两个半人有表情,一个是白仲,一个是阿宝,还有半个是嬴政。

不过万幸的是,齐光脾气虽然有点古怪,但无论是学识才结,还是心智手腕都是上佳的,当皇长孙并没有问题。

“也没什么,昨日皇爷爷您让父亲长兄如父的处罚二叔,父亲仁慈对自己的兄弟下不了手,就来问孙儿应该怎么办?孙儿说,二叔知秦法而犯秦法,当抄秦法以敬效尤,父亲就让二叔去抄三遍秦法,结果……这事不知道怎么被二叔知道了,他把我抓到墙角里,逼我……逼我……把姑姑的兔子给……杀掉了!”

说到最后,齐光“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没办法,齐光太小,就算高智商且有点小心计,冷不丁被人逼着手刃小白兔,还是自己平常挺喜欢的小白兔,面瘫人设什么的,也难免要崩坏。

嬴政叹了一口气,看着下方哭哭啼啼,委屈十足的外孙和孙儿,揉了揉太阳穴,开口说道:“赵高,去将二公子带来。”

赵高应了一下,退下。

过了一小会儿,赵高回来了,但是初一却不在赵高身边。

“初一呢?难道朕传他,他都敢不来!”嬴政生气的长案上拍了一掌,厉声开口说道。

“不是的……是……是……”赵高双手颤抖的从衣袖里掏出一张白纸,躬着身子小声的开口说道:“刚才奴婢去二公子房间……并没有看见二公子,只是在二公子的床上……找到这个……”

嬴政将纸接过来,只见纸上写着十个大字,“世界那么大,我想去走走。”

临淄城中,已经改换成平民装扮,漂亮的脸蛋也用锅灰藏住,手里拿着一根小竹棍,小竹棍放在肩膀上,竹棍的另一头则挂着一个小包袱的初一,坐在城门不远处一家狗肉摊子上,看着自行宫中飞驰而出的数骑精英骑士,脸上露出了一个笑容。

父皇应该已经收到我离宫出走的消息了吧?不过他肯定没想到,我现在还在临淄城里,根本没出过城!啊哈哈哈哈!幸好这是在齐国,父皇对齐地掌握还不深,若是在咸阳……啧啧啧……八成刚出咸阳宫的大门,就被抓回去了。

正当初一喜笑颜开之时,一个海碗“碰”的一声放在了他面前的桌子上。

托白仲的福,目前秦朝已经有了桌子椅子这些东西,虽然那些高官学子还很嫌弃“秦人竟如此荒唐,完全是视礼法为无物”,但民间却已经推广开来。

“这是什么东西?”初一拿起筷子,用筷子挑起一根面条,指着面条上的肉,一脸嫌弃的说道。

“狗肉!”小厮说罢,指着摊子上的迎风招展的大旗,旗上没有字,却画着一只狗的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