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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哥修仙日记(79)

长得好看,资质又好,会练丹有前途,还会做家务会做饭,最主要的是,又软又萌能把自己衬得像个女汉子。

琦千蝶说着,伸出舌头在钱清尘白白嫩嫩的脸上舔了舔,还是那个配方,还是那个味道,吃完肉干用来解油解腻最棒了。

“千……千蝶妹妹……讨厌……”钱清尘满脸羞涩,不知所措的看着琦千蝶,俊脸红通通的,看上就像抹了一层上等的胭脂。

“啊……哈哈哈!果然还是我家小点心最可爱!放心!你味道那么好!我不会抛弃你的!”钱清尘伸手摸了摸钱清尘的脸,用标准的恶霸调戏良家妇女的表情,笑嘻嘻的说着,“你比他们都好吃!我怎么舍得抛弃你?”

“真的?我真得比他们都好吃!”三年的相处外加洗脑,对于“小点心”这个外号,钱清尘已经不想也懒得挣扎了,反正自己也不是唯一一个被千蝶妹妹用食物名取外号的人。

又或者来说,相对于其他人外号里必定带着“鸡”字的外号,自己的“小点心”已经算是法外开恩,一听不是一个画风的产物了。

还有为什么他们的外号,指向的食物都那么清晰,且都是千蝶妹妹喜欢的肉食,而自己只是一道不明不白,连该支持咸党还是甜党都不知道的点心呢?

算了,先不追究这个,现在的关键是,自己到底是不是千蝶妹妹觉得最好吃,最喜欢的那道食物。

“当然是你最好吃啦!点心百吃不腻,鸡会吃腻的。”琦千蝶打了一个饱嗝,看着自家点心粉粉软软的双颊,忍不住伸手戳了戳。

鱼唇的小点心!你当然是最好吃的!那群快餐鸡,怎么能比得上你这道可口的小点心?

“真的?”钱清尘眉梢高高挑起,眉眼里尽是欢喜之情。

“当然是真的!什么肯德基、麦当劳,都没有你好吃。”

是的,琦千蝶给自己同门名取的外号,无一不是根据同门们的特色,按肯德基、麦当劳的菜谱来命名。

比如,皮肤比较黄的叫“黄金脆皮鸡”、性格开朗的叫“麦乐鸡”、腿长又性格火爆的叫“麦辣鸡腿”、腿长气味好闻的叫“香辣鸡腿”、腿长力气大的叫“劲脆鸡腿”、力气大腿又不长,个头比较矮的叫“劲爆鸡米花”、体味比较重的叫“吮指原味鸡”、说话脆脆的,老家住农村的叫“田园脆鸡堡”之类等等等等,反正把黄鸡山庄黑了个遍来着。

“放在现实中,我这样的会得禽流感吧!”琦千蝶又从包包里摸出一包酱人肉,默默的啃起来。

做为一具毒尸,每天的食量消耗是巨大的,琦千蝶平常没什么时间出现打野味,偏偏成天又得和一群香喷喷的小鸡仔在一起混,为了防止出现饿了啃鸡,最后不慎患上禽流感这种事,他只能选择吃已经加工处理好的人肉,而非血淋淋还散发着热气的新鲜人肉。

“那你还要弃我而去!”绕了一圈,问题又回到老问题上面。

钱清尘对琦千蝶要一个人出去历练这事表示超级不放心,要不是还仅存着一点理智,他都想冲上长生峰,指着长生真人的鼻子问,“你丫是不是死情缘太久了,所以就见不得人家成CP?”

“哎呀!这个真的不是一回事啊!”琦千蝶转过头,一脸无奈的看着。

三年的时光,让钱清尘直接吊丝由变男神,而自己却是身高相貌一点都没变化,连用驻颜丹这个理由都没法解释——毕竟谁会蛋疼的,把自己驻颜在十岁啊?再爱美再喜欢装嫩的姑娘也不能这么干啊。

“那你说啊!你告诉我为什么?”钱清尘气乎乎的说着。

要不是自己及时收到消息跑来,这个家伙怕是早一个人溜掉了。

还最喜欢“小点心”呢,结果走之前却连告都不告诉我,反而跑来看那群小师弟妹们,他们有什么好的?有我好看?有我帅气?有我有前途?真是气死人了!

“是气死点心!”琦千蝶一脸严肃的纠结道。

关系太熟就是这点不好,撇个小嘴翘个尾巴,都知道彼此在想什么。

“你……你……”钱清尘涨红着脸,看着琦千蝶,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你怎么那么爱哭呢?真是的……”琦千蝶一脸无奈的看着,因为自己的一句而开始不停掉眼泪的钱清尘,不自觉的瞅了瞅四周。

幸好,没人,否则别人还不一定怎么看自……不对啊!现在哥才是女人好嘛!

琦千蝶很无奈,除了自家还没成熟的点心,现在藏剑门已经没什么值得他留下的东西,他不知道自己留在这里还能干嘛。

既然如此,那就只能……

琦千蝶小手摸上挂在腰间的虫笛,对着钱清尘叫一句,“眠蛊!”

眠蛊——对人体无害,只是会让人昏睡而已。而且在昏睡的人,只要一受到伤害就会醒来,不会担心发生睡死这种事。

琦千蝶一把搂住,身子歪着倒下去的钱清尘,将他放在树下,细心的盖上毯子,又好心的在周围摆了一个防止蛇虫鼠蚁和动物的小法阵,方才毫不犹豫的转身离开。

当然,和琦千蝶一起离开的,还有钱清尘的乾坤袋——自己做了那么多事,总要拿点报酬嘛。

琦千蝶行了小半个时辰,方才离开藏剑门所处的山峰,来到一片偏僻的荒林之处,接着他用神识查看四周,确实没人一个人之后,又打开系统里的易容换装系统,毫不犹豫将自己的双马尾萌萝莉外貌,换成了长发及肩的十三号朱砂脸的造型。

与双马尾萌萌软软的造型不同,十三号脸是那种虽然年纪小,但却已经出落的很美艳型。花容雪肤,五官姣好,眉间朱砂一点更衬托的小脸如花般娇艳,正好方便他去做接下来的事。

坐在雷峻送他的飞行法器“轻罗帕”上,琦千蝶看着云阳灵界的地图,默默的在心里计算着自己离目的地百花集,到底还有多远的距离。

百花集在百花宫附近,虽然表面上看和平常修士市镇并无差别,但实际上却是百花宫人的一处中转站。

可百花宫是什么地方啊?百花宫可是云阳灵界出了名的邪派,以修行采补之术而闻名,专爱绑女修士入宫进行采补。

虽然没有人说过这些女修士的下场,但从其无一人出宫的战绩来看,这些女修士在宫里的遭遇可想而知了。

“为了正义,为了萌妹子,哥要消灭这些邪恶的采花大盗。”琦千蝶半躺在自己摆在“轻罗帕”的靠垫上,一手拿着一只鲜肉包子,一手拿着一杯鲜红的饮料,一口饮料一口包子,含糊不清的说着。

如果邪恶的力量不是很强,哥就为了这群萌妹子,消灭这些邪恶的采花大盗;如果邪恶的力量太强了,哥就保全有用之身,下次再来找机会救你们。

琦千蝶一路想着,一路飞着,一路飞着,一路吃着,在飞了三、四天,将所有的备用肉干吃完,饿得眼睛发绿光,看见人就想生吞之时,他终于靠着修行之人过人的目力,发现前方有集镇的痕迹,而且这个集镇还肯定是百花集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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