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高校女寝图鉴(92)

金雨苫走到他身边去,他很自然地用温热的手拉住了她的手,她看了看已经见底的输液袋,再看看忙得团团转的护士,于是她关小滴速,在他的身边蹲下,熟练地拆掉他手背上的医用胶布,轻轻地按住针头,干净利落地拔掉了针头。

焦栀拉着她的手站起来,在病号们羡慕的注视下两人离开了医务室。

一出医务室的门,夜风丝凉入骨,金雨苫见他只穿了一件白毛衣,便停下脚步,把自己身上的棒球外套披在了他身上。

焦栀高大的身子上被盖了一件S码的小衣服,里面还带着温度,他的内心是拒绝的,可她坚持,他只好乖顺地披着那件可怜的小片布料。

两个人往宿舍里走去,他问她:“冷么?”

金雨苫把手揣进了兜里假装铜身铁臂,任由冷风灌进单薄的T恤里,强撑镇定,牙齿打颤,说:“不冷啊!”

焦栀见她的侧脸鬓角下的皮肤,已经起了一片细小的鸡皮疙瘩,不禁压低眉头,奶凶奶凶地说:“你这样会把男朋友给惯坏的。”

金雨苫在地上跳房子,转头对他笑:“好看的男朋友就是用来宠的呀!”

他被她逗笑了,看着她跳房子跳去很远,再调皮地转过身来跳到回他身边来,一路蹦蹦跳跳,反反复复,好不活泼。

她今天真的很高兴。

到了12号楼宿舍门口,天已经黑透了。两个人站在宿舍楼下送别,每每这个时刻,就好像是电影里上演最缱绻的离别。

“我走了啊……”他后退了一步,双眼仿若微醉一般笑睥着她,两个人的手由牵着变成指腹搭着,最后完全分开。

“嗯。”

金雨苫朝他摆摆手,他却迟迟不动,等她狠下心来后退一步的时候,他却忽然把身上的小外套一抬,套在了她的身上!她还没反应过来,他手上的力道便放肆地一收,她整个人便像是被套住的小鸟一样被拽进了他的胸膛。

她的胸脯软软地贴在他的身上,四目相对,四下无人,她听见他的喉咙滚动的声响,陷进他深不见底的眼眸里。

他的唇近在咫尺,她望穿秋水,他的吻落在她的额头上,又带着两三分情动的气息吻上了她的脸颊,她闭上眼睛心焦地等待着,他却迟迟不肯吻她的唇。

他又亲上她的耳朵,嘴唇刚一触碰,她的身子便一低,忽然在他情浓时钻出了外套的束缚,他痴醉的眼眸随着猎物逃跑而变得怅然疑惑。

她获悉他的意犹未尽,却偏偏不给亲热,只是语笑嫣然道:“既然有机会成为晚会主持,我们两个就要努力训练啦!明天我们去吃田螺吧?”

“吃田螺?”他欲求不满地皱了皱眉,有点心不在焉。

“嗯,穗子的家乡话叫作‘唆螺蛳’,这个动作很锻炼舌头的灵活性的,播音系的学姐告诉我的窍门,也不知道靠不靠谱。”

她说着,吐了吐粉嫩的舌尖:“就这样,这样就叫‘唆’。”

她的舌尖在空气里灵巧地打了个弯儿,看得对面的男人浑身一滞,几乎忘了呼吸……

“我走了,小栀晚安。”

她转身,眼中的妩媚落尽,唇角勾起一抹狡黠的笑。

第56章 荣誉

【412寝室信条:人不自助天难助, 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金雨苫想拿双学位, 就辅修了法学专业,法学虽难但她兴趣盎然, 所以天天泡图书馆也不觉得累。

焦栀最近也在准备论文,常与她一同出入图书馆,她是个矫情人, 小毛病不少, 去图书馆不许焦栀和她坐在一起,也不许焦栀坐她后面,可他坐在她前座时, 她又时常抱怨总是忍不住抬头看他,导致无法专心学习。

后来一起搭伴泡了两天图书馆,她竟渐渐习惯了焦栀的存在,晦涩难懂的法学知识也开始渐入佳境。

此时夕阳西下, 一天的学习坐得她腰酸背痛,她抻了个懒腰,像只疲倦慵懒的猫儿一样, 趴在了书桌上,今天图书馆里的人出奇的少, 楼梯转角处只有他们两个人,深橘色的光亮安静的映射在她的白色毛衣上, 仿佛盖了一层丝柔的毯子。

金雨苫的心情并不好,今天一整天都没怎么说话。校庆主持人选拔投票,焦栀仅用两天的时间便获得982票, 占总票数的百分之70,而她,只有20票。虽说原本她就没有指望单靠一张照片一句签名就能得多高的票数,可是这倒数第一的20票简直就是羞辱。

焦栀见她疲乏瘫软,便用一只大手抓着笔记本走了过来,坐到她的位子旁,把笔记本往桌子上一搁,白皙修长的手指放到她的肩上去,动作舒缓地揉捏了起来,他卡其色的风衣袖口随着他手上的动作在她的肩膀和耳后摩擦着,栀子花的香味恬淡地渗入她的鼻息,让她失落的心情得到一丝慰藉。

她知道他是用这样体贴的动作哄她,也意识到自己今天太过于沉默,冷落了他这个男朋友。

于是她微微笑着,舒服地闷哼一声,用配音腔拟了一个粗嗓男音,强打起精神玩笑说:“爱妃,你用的什么香?朕为何会被你的香气迷得如此神魂颠倒?”

他不理她的胡言乱语,宠溺地捏捏她的耳朵。他按了一会儿便放开手去翻她的笔记,她的字迹瘦削清秀,却透着一种刚毅的硬朗的韵味,笔记本上工整洁净,每一行字都写得如尺在抵。

他侧头瞥了一眼,见她正闭着眼睛小憩,手里翻纸的声音变大了许多,声音慵懒魅惑:“一天没正眼看我,怎么?把我看腻了?”

金雨苫睁开眼睛,他的侧颜出现在视线里,她见他不悦,便懒洋洋地坐了起来,狗腿一笑,哄他说:“看不腻,看不腻,我现在就使劲儿看你,行不行?”

他也勾起唇角笑了笑,干净的食指在纸上点了点:“《春秋决事比》,你把“比”字写成了“此”。”

她揉揉眼睛,接过笔记本一看,可不是?她一捶脑袋,从笔袋里拿出一卷胶带来,扯开一条,贴到纸上,再用指甲划一划,将胶带上的胶完全与纸张贴合,用巧劲一撕,那个错别字便被胶带粘了出来,像是用蜘蛛网活捉了一只小飞虫。

纸上被沾出了一块微小的、毛躁的空白,她便在原先的位置重新写上个“比”字,这算大功告成。

“你也没学过法学,居然知道《春秋决事比》?”

“我是龚自珍的迷弟。”他的回答超凡脱俗。

“噗……”她不禁笑出声来:“原来你跟小抒子是一国的。”

“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他慵懒而温柔地念着龚自珍的诗句,抬手揉了揉她新剪的头发,那发丝纤细柔软,无精打采地耷拉在她因为学习而变得瘦削的脸颊上,这样的触感使他的声音之中带着几分怜惜:“别难过了,如果你都选不上,我也不去了。”

“别啊,你主持你的,我当观众也可以啊,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我做落红,护你这朵花。嗯嗯!我现在也是龚自珍的迷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