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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色美人强嫁男配后[年代]/中医美人为国争光[九零](238)

但在一瞬间就被林白青折服了。

曹芝芳大概怎么也想不通,那么依赖她的孩子,怎么就会在瞬间倒戈!

楚春亭当然一直在暗中窥探。

相比于小雅,他当然更喜欢自己的大孙女,但看到大孙女能于一招一式间迷倒那个软弱的小女孩儿,他自豪的不行,方才的闷气也就一扫而空了。

楚青集约这一老一小去院子里走一走,小雅立刻喊了起来:“看兔子,姐姐,安能辩我是雌雄的兔子,花木兰的兔子!”

这小女孩不错呀,看来是真的爱花木兰,都知道‘安能辩我是雌雄’。

“走吧,带我去看一看。”林白青说。

在曹芝芳惊愕的目光中,小雅飞一般的往前跑了。

在院子里散着步,楚春亭跟儿子说:“虽然我一直知道你是个孽障,不懂礼耻,道德为何物,但你哥从小对你很不错的,你怎么能……怎么能……”

要聊关于沈庆仪的事了。

而楚春亭在听儿子说起沈庆仪时,就认为儿子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

因为如果他不是怀着邪恶的心思,那么,在明明知道他和柳连枝都在疯狂找人的情况下,他为什么选择二十年守口如瓶,一声不吭?

楚春亭是鞭长莫及,清理不了门户。

要是这是东海市,孽障楚青集早就变成骨灰盒了。

“爸,你能不能别总把人想的那么丑恶?”楚青集说着,递给林白青一只红皮笔记本,说:“你先看看这个。”

一本正红色的笔记本,是被水浸泡过的,扉页写着:沈庆仪的孕期日记。

再翻一页,水湿过以后再干了,又不知道放了之少年的笔记本,字已经糊的很厉害了,但隐约可见,上面时不时就会有青青二字。

开始很简单,简单的记录着怀孕的周数。

到后面就比较长了,糊糊哒哒的,写了一篇又一篇。

林白青再往后翻,终于有几页湿的不太厉害的。

有一行字隐约可见:[青青,爸爸妈妈已经商量好了,妈妈会先带着你去港城,然后你爸爸也会去的,我们都不哭,也不悲伤,好不好。短暂的分别是为了更好的将来,爸爸和妈妈会一起努力,给你创造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的。]

这应该是沈庆仪从孕期到生产,全程记录的日记。

果然,跟马保忠说的一样,她很早就在计划偷渡,而且是跟楚青图约好,一前一后偷渡到港城,所为目的,只是为了给一家三口创造一个好的生活环境。

林白青泪腺并不敏感,泪点也很高,但她不喜欢悲剧,所以不敢看下去。

见楚春亭也想看,遂把笔记本递给了他。

这时路过一处灌木丛,小雅跑了过来,用英文跟林白青说:“看,就在这儿。”

地上还真有兔子打的洞,就在林白青经过时有只兔子从洞里窜出来,她是练家子,反应灵敏,眼看那兔子还想钻洞,一个抄手已经把小兔子拎出来了。

小雅抱过兔子,紧紧跟在姐姐身后,不停的说:“木兰,木兰!”

旁边有个小泥洼,女孩要躲开泥洼,兔子又在挣扎,她手一滑,兔子就跑掉了。

但林白青早看在眼里的,顺手捞回了兔子,递给了小雅。

这随随便便的一手又把小女孩给迷倒了:“wow!花木兰捉兔子。”

小女孩抱着只兔子,恨不能向全世界宣布,她的姐姐就是真正的花木兰。

……

楚春亭捧着笔记本仔仔细细的看着。

那时的沈庆仪是很幸福的吧,虽然贫穷,但她有爱人,她还有一段光明正大的婚姻。

她光明正大的怀着孕,每逢周末就能跟丈夫见面,然后一心一意期待着生产,规划着在生了孩子这后,可以奔向的光明。

她得多勇敢啊,在那个年月,敢只身一人上边疆,又敢带着孩子渡港。

当然了,在那种大环境下,一个从出身就背负着枷锁的女性,只要她有能力,有智慧,她肯定会反抗,会逃离。

而如果楚青图还活着呢,如果他们还是夫妻一体,并逃到港城,到了M国呢。

想必如今已经有一番不得了的成就了吧。

哪像只会投机取巧,一身铜臭,眼里只有钱钱钱,为了钱不择手段的小儿子。

越看小儿子老爷子就越是气不顺,眼睛鼻子都在喷火。

……

为了不让老人担心,楚青集原来总把自己偷渡以后的生活形容的很好。

但现在他得讲讲当年的实际情况,和自己曾经的生活了。

其实当时偷渡到港城的人都很可怜的。

港府的阿sir们会追捕,搜查,甚至还有遣返政策。

有些找不到工作,没有本地居民帮忙照应,就会被抓来遣返。

闹的最凶的一回,港府抓了大几百的逃港分子要遣返,是一水同胞的港城居们自发躺到大街上,以命阻挡车辆通行,政府才被迫取消遣返一事的。

在那种背景下,楚青集并没有他爸想象的那么风光,也在艰难苟命。

而因为哥哥和沈庆仪都在边疆,他放心不下,要有从边疆偷渡来的人,他就会去打听一下他哥的消息,看哥哥什么时候能刑满释放。

沈庆仪早在六十年代就提过,说想要偷渡的,他有预感,他们在边疆肯定在一起,而且觉得他们早晚会偷渡,所以一直没有走。

消息不通的年代,只凭一个信念,他一直在等待。

有一天夜里海上巨浪涛天,对面还放了枪,那就意味着又有一大批人偷渡。

楚青集跑去碰运气,正好看到有人游过来,就跳下海去救人了。

在偶然灯光扫过来时他看到一个特别像沈庆仪的女人,被一个男人用胳膊肘夹着,在往岸边游,她手里还有个孩子,被她举的高高的。

一眼之间,他本来想追过去看一看的。

但这时海里还有人在喊救命,他于是跳海里救人了。

结果那人灌了太多水,没救过来,他也跟沈庆仪错过了。

但他总是放心不下,回到住处,越想越觉得不对,遂第二天又跑到海边去,想确定一下事情,就那么巧,于被海浪拍到案边的,如山的行李中,他看到了沈庆仪背了十多年的书包。

有大批流浪汉在翻检行李,搜刮物资,但那只书包却没有人翻,碰,而是被丢来丢去。

当时的人们一只书包用十几年,而沈庆仪的书包,为什么没有人愿意去翻一下,搜一下,因为她的书包上被人用油性红笔写着‘靡靡,堕落,狗崽子,人民的罪人’等字,一看就是个穷的。

包都褪色了,上面的字还在,斑驳,触目惊心。

他在打开书包的那一刻就恍然大悟了一切。

知道哥哥果然跟沈庆仪在一起,还生了一个女儿,而且还知道了,哥哥过三个月也要偷渡。

这可是个大好消息,他就一边打听沈庆仪的下落,一边等哥哥偷渡时好接应。

计划着一家人能在港城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