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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咎(60)+番外

大概是这姿势保持了太久,表舅把他从箱子里掏出来后他也不动,骨头绷着,浑身的肉都僵了,癔症一样躺在地上发抖打哆嗦,只能硬拽着他的胳膊腿儿把身子捋直。

捋直了才发现,这孩子贴在肚皮上的衣服有血。

“带小孩儿过来的人说,他肚子上有块胎记,太明显了,就用火钳子烫掉了。烫了也没怎么处理,又是药膏又是溃脓又是血,跟衣服都粘一起了,揭开的时候就跟撕肉似的……”

沈母脸上泛起酸涩的心疼,她低头揩揩眼角,再抬头却被温让吓到了。

那么冷静自持,那么清冷淡漠的一个人,此时眼眶猩红,目眦欲裂,眼球里凸起细红的血丝,眼皮也不眨,大颗大颗的眼泪直直的往下坠,脸皮像窒息一样胀红,修长的颈项上爆起青筋,肌肉都在颤抖痉挛,他的手指紧紧抠着桌角,沈母眼睁睁看着他温润的指甲一点点发白扭曲,“啪嗒”一声齐齐断在桌面上。

温让紧咬着后槽牙,喉咙里溢出颤抖的呼喘,他必须紧紧咬着,像咬着血咬着肉咬着骨头,才能不让自己疯狂咆哮起来。他瞪着眼前滞愣的沈母,眼泪不停往外涌,什么都看不清,沈母口中描绘的画面让他快要发疯了,五脏六腑都被一只大手揪着,拽着,要活生生掏出他的胸窝,剧痛让他只能挤出气若游丝的呻吟,一张嘴眼泪就汹涌的淌进嘴里。

“四岁……他才四岁……他才四岁……”

他的温良才四岁,一个四岁的孩子,最最天真烂漫什么都不懂,最该被家人抱在怀里宠爱撒娇的时候,他的温良却被硬生生捆着塞进箱子里,隔着千山万水被卖去穷乡僻壤,明明是他们温家的宝贝,是被捧在手心里、护在心尖儿上宠着的娇气的小娃娃,是连一根手指都不舍得碰,摔一跤都要心疼的弟弟,却在不知道的地方被陌生人肆意殴打,被恐吓吵骂,被拽断头发,还被火钳子活生生烫掉胎记,就那么活生生的烫上去,多疼啊,他得哭成什么样子,连个哄哄他的人都没有,他只有四岁,他才四岁啊!那些人是疯了么?是没有心肝么?怎么能对一个四岁的孩子做出这种事? 他们真的是人么?我的温良该有多害怕,他该有多恐惧啊,他一个人遭受着这些,身边没有爸爸妈妈也没有哥哥,他可能扯着嗓子哭过,挣扎着想跑过,到底是被怎么样的虐待过,到最后被拎出箱子时连哭叫都不敢了?他那么小,那么弱,他一个人到底是怎么熬过来的?

他想着温良肚皮上的胎记,再想想沈既拾小腹上的伤疤,那么多画面重叠在一起,仿佛去到了当年的现场,温良凄厉的惨叫就在耳朵里飘,像针一样扎透了他的耳道,捅进脑子里,把他搅成一滩混沌稀烂的水。

我的温良受了这么大的苦,我却衣食无忧,健康平安的活到现在。

温让的心尖儿被活生生割掉,自责几乎要把他杀死了。

店里的老板娘被异常的氛围引着频频看过来,沈母不知道什么时候也爬了一脸眼泪,她哆嗦着手给温让揪了节卫生纸,温让极力压下滔天的恨意与懊悔,道谢后接过来,沙哑着问:“……后来呢?”

后来的故事就像一场闹剧。

温良又惊又伤,在表舅妈家里一住下来就生了一场大病,连续几天40°高烧不断,差点把人烧没了。表舅妈一边念着晦气一边舍不得花出去的钱,中西偏方紧治慢治,总算是把人救了回来,四岁的小孩儿瘦脱了相,也不知是福是祸,脑子被烧出了点儿问题。

——浑浑噩噩,什么都记不清了。

表舅妈抱着他指着自己说:“我是你妈妈。”

温良眨眨眼,面无表情地喊:“妈。”

就这样成了别人家的孩子。

如果生活就这样安定下来,那也就这样了,偏偏表舅妈一家命格一波三折,把温良买回家还不到半年,她竟然怀孕了。

一家人大喜过望,再看看买回来的温良,眼神儿就变了味。

这算什么,现在有了自己的孩子,这个买回来的算什么,如果讨人喜欢也就当半个儿子养下去,可这小孩儿除了吃就是自己玩儿,既不讨喜也不亲人,活像喂了条白眼儿狼。毛病越挑越多,越看越不顺眼。

表舅妈觉得自家吃了个天大的闷亏,这想法成了一口气,憋在心口上不来下不去,温良在家里成了个如刺在骨,如鲠在喉的尴尬地位,思来想去,竟然琢磨出个没有良心的法子——干脆把这孩子再卖了吧。

反正他什么也都记不得,个头也小,再卖依然有人买。

人的心一黑起来,蛇蝎毒蛛也比不上。

表舅妈家与沈家表示出这个想法,抱着大孙子的沈老太当即拉了脸,她不信神佛,一辈子面朝黄土靠天吃饭,只信老天爷,怒斥:“人再贱也得有点儿人性,你买孩子老天还当你有苦衷,你卖孩子,成什么了?”

表舅妈一听这话也不乐意:“要不是你们家出的馊主意,我也不会动脑筋想这损招儿来折寿,那我能怎么着,我自己怀亲儿子了,哪还养得起这个累赘?”

本来只是句气话,然而说出的话泼出的水,表舅妈越说越觉得有理,越说越委屈,真就把一切过错的源头都推到老太婆身上,她嘴毒又快,掐着腰骂起架来撕天扯地,这一耙把老太太打得气不过,气在头上也不知道怎么想的,赌气一样开口说:“你把孩子给我,我们家养!”

“当时我和老沈——就是我丈夫。正要来N市发展,老沈知道后气坏了,甚至要跟他妈断绝关系,老婆子一辈子爱拿主意,孩子接到家里她就后悔了,可就是要跟儿子死犟,说你们走你们的,我在这儿自己养他,一老一小两条贱命,捡破烂儿也能养活了。”

沈母叹口气,她在这叙述的过程中动了感情,唠家常一样喋喋起来,十分疲累的揉揉眉头,接着说:“他表舅妈是铁了心不要沈既拾,一直到现在,宁愿每年都拿钱——沈既拾从小到大的学费也都是他们家出的——也不愿意自己带回去养。第二年老婆子病死了,他表舅妈根本不算个人,小孩儿守着老婆子的坟都要饿死了,她说不要就真不要。有什么法儿,老沈家除了我们老沈就只有个小姑子,最后还是我们接来养着了。”

“我这个婆婆,算计了一辈子,跟街坊邻里吵了一辈子,自私刻薄了一辈子,最后临死做了这么一件事,也不知道她是积德,还是造孽了。”

说着,她又以先前那种幽幽的眼神望着温让:“这一养就养了十几年,养大成人了,孩子有出息,考了好大学,也养出感情了,你找来了。”

温让没有搭她的话,从沈母后半段的念叨开始,他的思绪就几乎飘离了她的话。他想了一会儿,轻轻问:“所以,你们跟沈既拾说,他的名字是按着家族字辈儿来取的,也是骗他的?”

“根本不是什么字辈儿,根本不是什么‘既’字辈儿,‘沈既拾’这个名字,只是随口一叫,只是为了赌气,‘既然捡了,那就养着吧’,是这个意思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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