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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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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风之丘 ...

吉他弹奏,没有那曲《风之谷》有名,

但是淡淡舒缓的调子,

很像可以一把普通木质吉他弹奏的,

听到我一个同事弹了,

听完觉得很心碎的感觉。

人的记忆是个很奇妙的东西,我们对文字的记忆最容易遗忘,看过的小说,背诵过的诗歌,时间久了也就淡忘了。其次是画面,即使你深爱一个人,离开他以后只需要一两年的时间他的脸就会变得模糊。然后是气味,每次闻到芒果,我就想起插卡式游戏《超级玛丽》,因为小学毕业那个暑假,有三天我都在表兄家里打这个游戏,拇指按得生疼,期间他不断将削好的芒果送到我嘴巴里。而对于音乐,我们的记忆可以保留很久很久,据说胎儿时期听到熟悉的曲子,在婴儿诞生以后,一旦再听到这曲子,即使刚刚还在哭泣他都会侧耳聆听,并且安静下来。

那天我经过医院绿化带的草坪,突然就听到《风之丘》很熟悉的旋律,用普通的吉他弹奏,木质的乐器,朴实的音色,甚至还有弹错的音节,我站在那里听了一会儿,然后眼泪就猝不及防地滑过面颊。

那些与音乐捆绑在一起的记忆排山倒海而来,我想起那天下午,孟波抱着吉他坐在草地上弹奏这首《风之丘》,仿佛阳光在草尖上跳跃出的音符,风吹过他的发梢,他的眉他的眼他的唇角都含着浅浅的笑意。他还不是很熟悉指法,以至于要不停探过头去看着,直到副歌的部分,他才松了一口气似的又抬起头来,看住我,抿嘴一笑。

我的确遗忘了很多东西,甚至于他的脸都已经变得模糊,我记得他的眼睛很亮,很深邃,鼻梁高挺,左边下巴抬起来的时候有个小小的褐色的痣,可是这些标志性的东西具体起来如何拼凑出他的脸,却有些勉强了。

那时候我曾刻意地去忘记他,成天成夜的用工作去填满自己,结果还是蹲在实验室的水槽前难过到呕吐。今天我觉得自己终于走出来了,我会生活得很好,很幸福,像他期望地那样,到计划要去却始终没有去过的地方旅行,在各种偶然或不偶然的场合认识有趣的人,有一个自己的孩子,然后有一天坐在轮椅里,头发和牙齿统统掉光,一个彩色的皮球滚到脚边,我就死了。

现在是2010年九月的一天,傍晚六点十分,暮色渐浓,晚风吹过我的衣角,因为一首《风之丘》,我又想起了他。记忆早已经模糊得如同剥蚀了字迹的墓碑,我曾经那样爱他,也终究淡忘了么?

时间真是最强大的神祗,再深刻的痛苦都会一点一点流逝,最后我们可以站在彼岸,冷静地看着当年痛苦挣扎的自己,并且庆幸自己做到了。

可是,他从来不是那么大度那么豁达的人,这真是他期望的吗?我设身处地想一想,就忍不住替他委屈。你看,这个曾经流着眼泪说“我爱你!”的人,终于和别人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并且一点一点把你遗忘殆尽。

如果早知道是这样,他还会把硬盘里的视频和照片全部删除吗?还会把宿舍里的衣服统统打包丢到垃圾桶里?还会把那些看过的书,听过的CD,用过的打火机邮寄给不认识的网友?他希望全世界记得他,却惟独希望我忘记他。

那天他们把他的照片从办公大楼的职员表里取了下来,我不清楚后来那张照片被丢到了哪里,跟琪文提起来的时候,我说我连他的一张照片都没有,你看电影里演的故事,一段感情的最后总会留下一点纪念品,一支钢笔,一盆植物,一条手链,一枚戒指,一件衬衫,一个幸运符挂件,一封情书,总之,随便什么,留下来,总是个念想。

“可是我什么都没有。”

“要不,我去问问他们把照片放哪里了?”

我想,我不是真的要那张照片,不然我会自己去找。

我似乎总是这样,对一件事情丢不下,放不开,却又没有不顾一切去争取的劲头,说好听了是优柔寡断拖泥带水,说难听了是胆小懦弱没有担当。

我不清楚这样一个我,他为什么还会喜欢,也许他只是可怜我吧,如果不是遇见他,我会过上什么样的生活?

到了一定的年龄,按部就班地找寻另一半,也许并没有爱情,只是需要这样做。人们愿意相信的爱情只在小说和电影里,在现实生活中务必要保持清醒,坐在咖啡馆里,从头到脚审视对方,家世、学历、工作单位、房产汽车、容貌身高,在人海中寻找合适的基因配对。

否则,多奇怪!那个人一把年纪了还没有结婚。

和一个陌生人住一个屋,睡一张床,生儿育女,可以是这个人,也可以是那个人。

琪文说:可是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没有爱情,我一样可以活得很好,你也可以。

的确是。

所以我还是穿着体面地坐到咖啡馆里,和陌生女人艰难地对话。

茶叶舒展开,一片片沉到玻璃杯底部,在介绍人离去以后,我深吸一口气,在氤氲的雾气中淡淡地说道:“我父母希望我来相亲,其实我还不想结婚,我倒希望一辈子单身,另外,我是一个GAY。”

十有八九的女孩子听了这样的开场白会找借口落荒而逃。

苏烨冷静地听完,然后点点头,“你怎么确定你是GAY?”

她的眼睛盯着我的眼睛,但是并没有给人一种侵犯性,她很温和,也很真诚,仿佛惯于给人做心理辅导。

“我曾经爱上一个人,他是个男人。”

“和女人接触过吗?”

“有过女朋友,但是连分手都没有说,就渐渐不联系了。”

“你现在呢?会去酒吧勾搭男人吗?会在网上发交友信息吗?”她看我回答不出来,淡淡地笑了,“我们交往吧。”

我看见她的手腕上有一些划痕,很狰狞的猩红色,用一些银镯子遮掩着。

她也发现我在注意那里,拨开手镯看了看,“我没有真的想要死,如果要死就不会割手腕了。”然后她抬头看着我,“可是你知道,对于要死要活的女人,在那些电影里,她们总可以挽回爱情,至少表面上是可以的。不过现实生活里,我喜欢的那个人吓死了,他从此不想再见我。”

窗外有一辆红色的豪华跑车停了下来,一个女孩子,看年纪也不过二十出头,打扮入时,正一边流着眼泪打电话一边东张西望。

苏烨指指那个女孩子,“你看,只有那样的人,才有资格自杀。我们这样的,再难过,也只能打落牙齿往里吞,该干嘛还干嘛。不然我们的父母会很难过,不只难过,整个家都会散了,他们老的时候谁来照顾?我还有一个弟弟,我爸妈觉得他很没有出息,总希望我在这个城市给他安排好工作。如果我死了,我弟弟也会很难过,在他眼里姐姐是个了不起的人。我不能自私地选择去死,为着我的家人我也必须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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