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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马恶人骑(9)

十分难得的低声下气,反正他一个泼皮小无赖,欺弱畏强是理所当然,不需要高傲不屈的骨气,自保小命一条比较重要。

「若我偏要计较呢?」沈绿酒问。

「您肚子大能撑什麽的。」

「是宰相肚里能撑船。」沈绿酒霍地捉起他的手,按至自己平坦结实的腹部。「我的肚子大吗?」

「呃,是不大……放手!」抽不开手,体温煨炽掌心,心慌了。

沈绿酒没放,再将挣扎的小手举起,张口咬噬纤细葱嫩的手指,一根一根的咬,舌尖舔过指尖,电流窜过了心尖儿。

感觉太奇怪了!李从紫更慌了,挣得更厉害,却仍旧抽不出掌握。

咬完了手指头,慢慢沿著手臂一口一口啃上去。

「你你你、你做麽一直咬我?!」李从紫惊急地去推他的额头,还是推不开。

「因为你看起来很好吃。」一口咬上了脖子。

「啊!」怪叫一声,脸庞不由自主地发热,浑身细颤,又踢又打。「放开我!」

小家伙的颈侧是敏感带之一。沈绿酒心中默记,压制著他的踢打啃完一圈脖子,最後终於啃上小嘴,再次把李从紫吻得神魂飘飘,然後才移开。

「小家伙,你的味道,真好。」沙哑轻语,刻意压抑下蠢动不已的欲望。

他吃食有两个习惯,一是良好教养的细嚼慢咽,绝不作饿虎扑羊狼吞虎咽状,多难看。二是喜欢将最好吃、最爱吃的部份留到最後细细品嚐,并非舍不得,而是增加期待度与吃到最後那口美味时的满足感。

「你个熊老子的变态王八蛋!」李从紫猛力一把推开他,抓起枕头扔他,再扯著被子退到床铺深处躲避他。

沈绿酒接住枕头,挑了挑眉,不否认他的心态确实有那麽一些变态,一种令人愉悦至极的变态。小家伙不知道那受虐小媳妇儿样的动作,反而更能激发男人的兽性吗?

伸手轻拍了拍红红热热的脸颊,轻笑道:「今天暂时先吃到这儿,下回再继续。」

李从紫眼巴巴觑著他把枕头挟在腋下,施施然要离去。

「把枕头还给我!」连忙爬出来大喊,这颗枕头已睡了好些年,习惯了,没有它他睡不著呀!

「这是你送我的定情物,我会好好珍惜的。」沈绿酒笑眯眯回首道,故意佯似深情的嗅了嗅它的气味,一脸陶醉,令枕头的主人恶心得想吐。

定你个大头鬼!李小弟弟真想呕血,再次为冲动而後悔。

胜雪公子再一次如出入无人之境,轻盈踏月而去。

又一个失眠的夜晚。

手指脖子被啃咬的怪异感觉久久不散。

翌晨,睡得跟死猪一样小竹子睡得饱饱醒来,却瞧见主子顶了二只熊猫眼,好似整夜没阖眼。

「五爷,昨儿没睡好吗?」

「小竹子,你说,我是不是平常太作恶多端,所以老天爷要报应我了?」一整个晚上,李小弟弟苦恼反覆思考著,这个对他而言有些过於深奥的因果循环论。

「五爷你说啥呢!」小竹子不理解,五爷的确跋扈了点,蛮横了些,可还扣不上作恶多端这个大帽子,严格说来就是作威作福罢了,老天爷不至於天打雷劈什麽的吧。「咦,你的枕头呢?怎麽不见了?」

「睡不好,昨夜扔了,我再躺会儿,吃午饭的时候喊我。」吩咐完,拉棉被盖住头脸,钻入被窝把自己裹成一个茧,郁闷得不得了。

很少见到趾高气扬的五主子此般闷闷不乐,小竹子不由得关心询问:「五爷,是不是身子不舒坦?」

「没,就是闷。」

「你这样蒙头盖脸的当然闷,听说有人就是这样闷死的。」

「小竹子……」

「五爷有何吩咐?」

「滚出去让小爷我好睡!」

「是。」呼,五爷总算恢复平常该有的样子啦!

天敌,他们绝对是天敌──

猫和老鼠一样的天敌!

斯文败类沈大公子无疑是猫,一只背毛白而腹毛黑的猫;而狐假虎威的李小弟弟呀,可怜从天之骄儿变成被逮住的凄惨小老鼠,注定逃不出恶猫贼爪子。

沈绿酒不只是一只猫,还是一匹狼,一匹压抑太久而欲求不满只想兽性大发的色狼。

胜雪公子桃花韵事不绝,如何会欲求不满?

这样说好了,他表显於外的桃花都开在女人身上,可是他真正想开的花,是男人的菊花啊!

你以为大侠便能无视社会普遍价值观,爱怎麽就怎麽的随心所欲、大胆摒弃传统礼教吗?错!

大绍太平盛世南风盛行,对男人之间的情爱多有包容,豢养男宠娈童者比比皆是,但仅限於一般民众的社会,江湖武林对男风仍旧极为排斥。

先不论大侠同样是人生父母养,亦要背负不孝有三无後为大的香火义务,江湖自古以来是个绝对讲究男子气慨的世界,胸肌大小决定份量高度(并没有),对分桃之好、断袖之癖有著根深柢固的歧视与偏见,关於男人之间的友谊表达方式,自有一套看法说词。

二个男人勾肩搭背,他们会说是豪气干云,狂放不羁。

二个男人握手执臂,他们会说是相见恨晚,英雄惜英雄。

二个男人揽身拥抱,他们会说是推心置腹,肝胆相照。

但是,二个男人滚来滚去滚到床上去,他们会说……他奶奶地玩屁眼的兔儿爷!

不管古今,无论中外,江湖黑道都会有个很热情的共通语言,互相问候人家的老母祖宗十八代,多亲切啊。

当时所谓江湖武林等同现代的黑道黑社会,前者拿刀互砍,後者拿枪互射,组成人员一个叫大侠,一个叫大哥。

别以为大侠都是风流倜傥文武双全什麽的,那些都是演义小说的美化误导,基本上儒雅侠士有,可并不会满坑满谷满地乱走,十有六七是五大三粗的鲁汉子,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路见不平拔刀相砍,因此像「绝尘四公子」这样的美形儒侠才会大受女性同胞的欢迎。

一剑捅给你死的快意恩仇也没有随时随地皆适用,朝廷法治同样压在他们头上,尽管他们自有一套自律规则。

啊,不好意思似乎离题太远,拐回来继续讲我们的胜雪公子与李小弟弟。

自那日起,李从紫一旦出家门,不管到哪里,都会很恰巧、很碰巧、很偏巧的和沈绿酒「不期而遇」,倘若乾脆待在家不出门,沈绿酒亦会堂而皇之的来「拜访」。

如果窝在被窝不肯出来,会以探病名义登堂入室,少不了以把脉之名行吃豆腐之实。蹲茅厕,就耐心等在外头,等久了,便以「怕跌了坑」的理由踹门「救人」。柴房、厨房、书房什麽房的全躲过,只差没去跳池投井,沈绿酒总有办法揪他出来。

无所不在,如影随形。

李从紫觉得他简直神出鬼没,再配上白衣飘飘,活像只甩不掉的背後灵,躲到没处躲。

沈绿酒并不急於一逞兽欲,把小家伙给这样那样,恶劣地享受猫捉老鼠的游戏过程与乐趣,时时用邪气勾人的眼神提醒他的小猎物──

嘿,小家伙,你是逃不掉的唷。

他总是面带春风拂面的和悦微笑,一脉雍容尔雅的作派,无懈可击的完美风度。

可看在李从紫眼里,他的一举手一投足无不包藏祸心,对他又怒又怕,非常非常想一拳头揍扁他的俊脸,但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况且他也不敢真的动手,要真动了手,可能不只先奸後杀可以了事。

一个每次都气急败坏的跳脚大叫,你不要一直跟著我!

一个每次都貌似无辜的悠然回答,五公子多心了,真的只是凑巧同路而已。

屁啦,信你是凑巧才有鬼!小爷我现在要去死,你要不要一起去啊?

嗯,我可以顺道一起去救你,我不介意你坚持以身相许,以表达你的感激之情。

沈大公子永远不忘打蛇随棍上,老掉牙的芭乐台词由他说来,宛如轻哝软语的情话,要把人的骨头都揉酥了,若叫那些江湖小女儿少年郎听了,还不当场软倒成一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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