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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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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天》作者:风维/Niuniu

文案:

为了能够知道他心爱的弟弟过得好不好,京生不惜逆天而行,魂魄跨越了时空,来到了远古的明代。

牧场的主人,塞外第一高手王真人收留了他,并给他新的名字,鹰。

只是古代的交通哪有现代这样方便呢?他只能待在塞外的牧场,靠着口耳相传着急的捕捉歆歆的讯息。

没想到却阴错阳差救了王真人的弟子海翔。以巫者的立场他知道自己不该干扰天命,但外科医师的身分又令他无法见死不救。

他的时间已经不多……如果不能在时间之内找到歆歆……

海翔却没想到,鹰鹰急迫想要寻找的弟弟,竟然就是闻府里的那个……

二十年前逆天夺嗣之行,逃不过二十年后命运转轮倾轧而来。

他逆天而来,又逆天而行,将如何让天运留情,冲破命轮……

第一章

第一次醒过来的时候,只感觉到异常的寒冷,模糊的视线中是白茫茫的雪影,自己似乎是被半埋起来的,手指触摸到了雪底干硬的草根;第二次醒过来的时候,身上盖的已不是冰凉的雪,几只伸展开来的翅膀毛茸茸地覆在半僵的躯体上,有融融的暖意沁入四肢百骸;第三次醒过来的时候,已经被人抬到了室内床上,虽然脖子僵硬不能转动,但从床顶精致的绣花床帐可以看出,这户人家还算富裕。

脚步声近,床帐轻轻动了动,视线里出现了一张三十来岁的妇人的面孔。

“小伙子,你醒了?有没有觉得哪儿不舒服?”

想摇头,脖子不听使唤,想回答,嗓子发不出声音。

“还是找大夫来吧。”妇人自言自语着离去。不到片刻,有人来给他把脉,然后嗡嗡嗡地在隔壁说话。觉得虚弱,再次迷离睡去,直到被人扶起来灌药。

“小伙子,你的命真大,居然有老鹰落下来给你暖身子,我在草原上住了这么些年,也没碰上象你这么有造化的。”妇人叨叨地说着,将他的身子重新放回床上。

“要不是王真人路过救了他回来,就算有老鹰暖身也活不了多久啊,你说是吧,秦妈?”一个新的声音脆生生地接话。努力转过头去,哦,是个大辫子小丫头。

“说的也对,”秦妈立表赞同,“小伙子,等你身子好了,可要记得王真人这个恩德哦。”

王……真人?听起来似乎是个道士,难道这里是道观?看起来不象啊。

有雪,说明是冬天,草原,说明在北方,真人,大概是个游方的道士,碰巧救了自己,送到这里来。

可是这里,是哪里呢?

“小伙子,你现在身子还虚呢,别乱动,好好养着吧,过两天王真人就来看你了。你放心,王真人的心善着呢,虽然救了你的命,也不会要你能力之外的回报,我想,可能让你在庄上做十来年长工就可以啦!”秦妈安慰道。

回报?十来年长工?这也叫善人?

果然,只过了两天,王真人就出现了。

金光闪闪的长袍,金光闪闪的大戒指,金光闪闪的腰带,金光闪闪的假牙……

如果他是道士,那道士这两个字就要反着写了。

“小伙子,你姓什么啊?”

“……”

“没有姓?那就跟我姓王吧!”

谁要跟他姓?随便杜撰一个吧,于是想起了那些舒展开的温暖翅膀。

“我姓鹰。”

“是英雄的英?”

“老鹰的鹰。”

“哦,名字呢?”

“……”

“没名字?那就用我的名字吧,叫鹰真人。”

原来真人是他的名字,不是对道士的尊称啊。

“鹰真人好象不太好念……算了,叫鹰鹰吧!”王真人咳了一声,“我说鹰鹰啊,你知道是我救了你的命吗?”

点头。

“你躺了好几天了,有没有想好怎么报答我啊?”

摇头。

“你这小伙子真是的,这么重要的问题,都不抓紧时间好好想想。”王真人抱怨了一句,上前捏了捏他的胳膊,“这么瘦弱,也干不了多重的活儿,干脆在七号马厩添草料吧。”

床上的少年人沉默了一会儿,抬起头,“请问要做多久?”

“你的命值多久呢?”

少年人再沉默了一会儿,“我急着要找一个人,不能在同一个地方耽搁太久,请您帮我折算一下好吗?”

折算?王真人大概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人,用手摸摸下巴,很感兴趣地打量着对方。

“那这样吧,我的马场上有雇各种各样的工人,工种不一样,工钱自然也不一样,你随便找自己能做的事情做,什么时候挣够了七百两银子,什么时候就可以走。”

少年思考了一下,点点头。

“你可以再休息两天,从大后天开始我再收你食宿的费用。”王真人呵呵笑着转身,“谁让我是个大善人呢。”

两天后,鹰鹰出现在马场边。

“添草料,每个月三两银子,扣食宿二两,净得一两。洗马,每个月净得二两;种植牧草,每个月净得二两半;做牧马人,每个月净得四两;如果会给马接生,每个月加半两;给卖马的主顾们送货没有闪失,一趟也可净得四两,如果做满了两年场主欣赏,就可以升成管事的,有花红可拿,一年有一百两,如果是大管事的,负责买卖谈判,那挣的银子可就海了。你先做那种?”管家很耐心地解释着,据说他也算一个善人。

“添草料。”

“啊?你不是急着挣钱吗?”

“我以前没怎么接近过马。”鹰鹰淡淡说着,转身走了。

在宽阔空旷一望无际的草原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十分单纯友好,从来没有排斥新来者的事情发生,所以尽管鹰鹰是一个沉默疏离的人,大家还是很快就把他当成自己人看待,热情认真地教他学习在牧场生活的各种知识。

半个月后,鹰鹰找到管家。

“我要做洗马的工作。”

“你以前不是没怎么接近过马吗?不会害怕它踢你?”

“每天给它们添草料,不怕了。”

再半个月后,鹰鹰又找到管家。

“我要做牧马人。”

“你不是还不会骑马吗?”

“已经学会了。”

“牧马人不是想当就当的,要测试控制马的技术。”

“那就测吧。”

再半个月后,已成为优秀牧马人的鹰鹰听说王真人最心爱的骏马“金元宝”要生产了,又找到管家。

“你要给金元宝接生?拜托,那可是场主最心爱的宝贝,全场上百个牧马好手,怎么轮也轮不到你这个新来乍到的接生啊!”管家骂了他一顿,但还是将他的这个要求转告给了王真人。

王真人居然同意了。

鹰鹰本是试试,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王真人答应的这么爽快,倒让他有些意外,不过看牧场上其他人一副司空见惯的表情,王真人好象也不是第一次做这种没逻辑的事情。

金元宝顺利生下一个健壮的小马驹,王真人给它取了个名字叫“聚宝盆”。

鹰鹰皱皱眉头。

“你觉得这个名字不好听?”王真人非常吃惊,“那你取一个来听听。”

“不会啊,”鹰鹰耸耸肩,“很好听。”

王真人裂开嘴乐,那颗金牙熠熠生辉。

到了下一个冬天的时候,鹰鹰已经成为整个牧场里最好的牧马人之一。由于王真人牧场是关外把第二名甩了老远的最大最好的牧场,所以鹰鹰自然也成为整个关外最好的牧马人之一。

可想而知,他的薪金也水涨船高。

虽然跟牧场上的人朝夕相处,已经熟悉得象家人一样,鹰鹰还是和刚来的时候一样不太爱主动说话,不过,这并不妨碍他成为大家非常喜欢的一个人,因为他不仅聪明勤快,还有一个让人很愉快的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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