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从被解除婚约那天开始(175)

现在?

现在什么?

苟安用了两秒才反应过来这个人在问什么,有点震惊,她抬起手指了指自己,张了张嘴。

此时贺津行把头转回来,望着她,微笑着说:“我很少这样真诚地想要给予别人一个回答问题的机会,所以,安安,想好了再回答。”

“不用想。”苟安说,“现在什么都没有。”

硬要说有,大概就是觉醒之后,傻乎乎的还在想念这个人——

然后遭到了当头棒喝。

发现最亲近的人才是最大的叛徒,是个人都会觉得怨恨。

最妙的是这份怨恨好像还在不断的更新。

苟安其实不算是个记仇的人,天大的事也会伴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退,当她稍微忘记了“原来夜朗早就认识陆晚并且关系很好”这件事,勉强可以心平气和地和夜朗说话时……

那怨恨值又因为蝴蝶酥的事达到了峰值。

她抬起手挠了挠头,确实没觉得自己在撒谎——

最直白的证据就是,如果她真的还对夜朗余情未了,贺津行不该等到近日才发现不对。

苟安自己都没察觉,她简直把原著男主当成缉毒犬在使。

甚至还有一种完全释然的感觉:对的,没错,就是这样,证据确凿啊简直。

贺津行挑眉看她一副自己也想明白了的模样,好心提醒她:“但是夜朗今天的表现,似乎和你的情况不太一样。”

“你管他呢?”苟安奇怪地问,“跟你订婚的不是我吗?”

“……”

好有道理。

贺津行发现自己被说服了,又是几秒的沉默后,降下窗户,把司机叫了回来。

为了感谢苟安的配合,他带她去那家他不喜欢但是很难约、小姑娘应该喜欢的日料店去吃了午饭。

又亲自把人送回了家,这才在刘秘书每隔半个小时给他发一个省略号的催促中,调头去了公司。

根据统计,在他一脚踏入贺氏大楼时,门口的体温测试显示他的体温是38.7°C,低烧。

以及,他的微信里一共有来自刘秘书的八个省略号。

……

夜朗出院后,果然去了苟家递辞呈,去的那天江城正下雪,是今年第一场初雪。

头顶鹅毛大雪,夜朗坐了动车,又坐了渡轮,再次踏上大海另外一边的土地时,身上的雪早已消融至无影无踪。

耳边是陌生又熟悉的语言环境,身上无行李,只有一只关机的手机,男人只身一人上了地铁来到位于半山腰的疗养院——

今日C城天气很好,阳光明媚,疗养院的护士将一架轮椅推到花园里,晒太阳。

轮椅上,年过半百的女人早已被病痛折磨的消瘦枯槁,但夹着银丝的发一丝不苟地用一根白玉簪盘在脑后,她脸上挂着祥和的微笑,眉眼只是与眼前堪称漂亮的男人有几分神韵相似,却没有那般肃杀的锐利。

夜朗来到女人的面前,半蹲下,叫了声“阿妈”。

素珍抬起手,像是小时候一样,摸了摸儿子的脑袋。

过去的事大约已经过去,但是谁也不能保证当年那些人真的不会突然想起又要赶尽杀绝——

所以通常情况下,为了避免麻烦,夜朗通常不会到这边来露脸。

今日出现。

他带着一丝丝从未有过的迷茫和仓促,尽管在那张鲜有表情的脸上,他试图掩藏这些,但是大约是母子连心,素珍还是一眼看了出来。

“阿妈,我有了喜欢的人。”

……

“但是因为我的过错,我错过了她。”

……

“从小到大,没有人教我如何做人,更没有人教我如何对待喜欢的人才是正确的,我可能真的很蠢,对这种事一窍不通,所以一厢情愿做了蠢到难以挽回的事情。”

……

“人活一辈子,没有人可以重来很多次,我得到了这么一个机会,然后思来想去,总觉得如果自己努力,可能还有一点点争取的余地。”

……

“毕竟暂时得到她的那个人,也不一定是什么好人。”

……

“是来得及重新来过的吧?否则,老天爷给我这个机会做什么?”

……

“我想把她抢回来。”

……

“我要把她抢回来。”

……

“对不起,明明答应过你,要好好过日子的。”

……

“阿妈,我要食言了。”

……

“对不起。”

素珍坐在轮椅上,看着儿子后退了三步,跪在地上,一边道歉一边给自己磕了三个头。

那张仿佛因为天生的情感缺失,素来鲜少有表情的脸上,此时此刻看上去严肃又认真。

素珍不知道儿子遇见了什么事,也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她只是大概猜到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并且还有一丝余地调侃地想,她好像这辈子活到现在,都没有像是今日这般,听她的儿子一次性讲过这么多话。

阳光下,轮椅上的女人笑了笑,拉过站起来回到自己身边的儿子的手,轻拍了拍。

这一次她没有再说反对的话,只是淡淡道:“走的时候,到墓园去,给你老爸和哥哥姐姐们上支香。”

……

夜朗出院后整整消失了三天。

这三天谁也联系不上他。

当人们以为他已经死在外面的时候,他重新出现在了江城。

这个三天前离开了苟家后销声匿迹的男人一脚踏进下城三区之一汇安路、属于江家的那个地下赌场时,所有人都惊呆了——

没人想到他居然没死,更没想到他还敢来汇安路。

这里完完全全是江家的地盘。

上一次他来,是带着夜未央老板的指令跑来砸场子,卷走了几百万把江已气得半死,那时候江家就对他下了□□,且还觉得不解气,找人到夜未央,为了找他搅了个昏天暗地。

而现在头号公敌夜朗就站在门口,身上穿着一如既往地廉价西装。

他顶着那张棺材似的脸,对守门口、傻眼到失去语言的马仔说,“告诉江已,我要见江九爷。”

江九爷是江已和江在野等一行江家少爷的亲爹,相比起这种“野狗皇帝”,江九爷应该算是江城真正的地下皇帝。

现在,野狗求见。

守门马仔:“……”

我可去尼玛的,这神奇的故事发展。

……

又五个小时后。

一辆铮亮的奥迪A8停靠在斋普区筒子楼的巷子跟前。

车门打开,车内灯光亮起,身形修长的漂亮男人从车上下来,手中提着一个皮箱。

他的廉价西装被他随意搭在手肘,脸上的淤青更加狰狞,唇角裂开的伤口甚至还在往外淌血。

衬衫早就在不知道打翻哪个桌子时被烟灰缸里的污水弄脏,扣子少了几颗,袖扣也完全不翼而飞。

他每动一下都有被人抽骨扒筋的疼痛,都不用脱衣服仔细看,他也知道现在自己身上的各处淤青应该很精彩——

甚至他觉得自己的右边脚大拇指骨折了,应该是在踹一个黄毛矮子的时候踢到了他的小腿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