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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小闲御神录(274)+番外

作者: 风行水云间 阅读记录

“不是以玉膏为食,而是没有玉膏,我们的修为进展就缓慢无比。”重明鸟怔忡了半晌,才叹了口气。连凤冠上的顶毛都倒伏下来,“好吧,我让她骑。”

这臭小子,真不会说话!所有人都对它怒目以对,宁小闲红着脸。冲它脑袋上重重挥了一拳,这才娇叱一声:“蹲下。”

重明鸟惊道:“现在就要骑?这地方飞不起来的。”随后闷哼了一声,却是长天怒他口无遮拦,伸指打出一记神通,震得它五脏六腑都要移位了。

长天也不与它废话,丢出血色匕首道:“发下心血盟誓,你就可以出去了。”

重明鸟也光棍得很,知道自己这座骑是当定了,也不再矫情,取过匕首扎进自己胸口,狠狠地发了一个毒誓。

宁小闲让它蹲了下来,然后取出药物给它治伤。之前,重明鸟的伤口多数被隐在丰厚的羽毛底下,她只能看到一点儿血迹。现在伸手去捋,才知道这家伙的伤势竟然很沉重,胸、腹、翅上都有血淋淋的口子,内腑看来也受了伤。

她还看到了数道纵横交错的伤口,已经结了痂,却不像是今日打斗留下的。

“你伤得好重,而且身上还有旧伤、内伤,这是怎么回事?”光是金疮药还不顶用,她又取出几颗丹药,捣碎了一起敷到它的伤口上。

其他人也看到了这些伤口,不禁有些佩服。负着这样沉重的伤势,其他妖怪也未必支撑得住,这只重明鸟居然还敢偷袭麒兽,还能与他们周旋了这么久而不呼痛,也是个爷们儿。

重明鸟眯着眼,享受药物的奇效。这人形的小妖怪妖力虽然低微,但拿出来的药效果很好啊,她才敷上了药,它就觉得伤口的疼痛消失了一大半,吞下去的灵药也化作热流,迅速熨暖了内伤的脏腑。它也是个掐架的老手,知道最多半日功夫,伤势就能大好了。

在小公鸭嗓子的解说下,宁小闲等人才知道,这只重明鸟是从北方迁居下来。重明鸟喜欢以家庭为单位聚居,但它因毛色不同于普通的重明鸟,自小就与族群不合,脾气也变得暴戾。后来,它离家独自南下,想找个栖身之地。

它长途飞行,劳顿不堪。经过这度塑山时,向领地的主人驳兽要求借宿一晚,因为它喜欢栖在高大的凤凰木上。驳兽很大方地同意了,重明鸟也就安心地休息。哪知道驳兽其实不怀什么好意,趁其不备发动了偷袭。重明鸟猝不及防,遭受重创,总算它速度太快,驳兽追击不上,终于逃得一条性命。

它性情暴躁,哪里肯吃这等亏,休养了几日之后又重新飞回来,找驳兽报仇。

那两名猎户听到的打斗声,就是重明鸟与驳兽相搏发出的动静。

“驳兽偷袭你,是为了……妖丹?”她已不是初离浅水村那个懵懂无知的女孩了。

“嗯。”重明鸟怒气冲冲,“我和它都是大成期的道行。它若得了我的内丹,说不定一举突破桎梏,进入了万象期也未可知。若是普通重明鸟,可能就着了它的道儿,偏偏遇到的是小爷!他打不过我,反而被我掏出了内丹和心脏吃掉了!”

这只重明鸟确实与别的同类迥异,居然敢与四蹄的野兽肉搏。不过生物都有突变性,何况是妖怪?宁小闲也没多想,笑眯眯道:“你可有名字?”

它想了想:“没有。”

“那你娘亲怎么称呼你的?”

“七仔、臭蛋儿、狗剩儿、猫不吃……”

众人:“……”好极品的娘亲。

宁小闲忍笑打断它道:“你的娘亲取的小名果然给力。以后就叫你七仔如何?”

重明鸟道:“也无不可。反正我在兄弟中排名第七。”

七仔休养了小半天,期间宁小闲又喂给它玉膏和其他灵药,重明鸟身上的伤口历经止血、结痂、生肤等过程,连断羽都重新长了出来,内伤也好得七七八八了,于是到了这天傍晚,它抖了抖羽毛,很精神地道:“走吧。”

七仔站起来身高超过了两丈,比她在华夏见过的恐鸟化石还要高大一倍。跨坐到新座骑背上,宁小闲舒服得直想呻吟一声。禽类的身躯覆盖羽毛,是天然的软垫,而且乘得累了,可以直接埋进七仔温暖的背羽里睡一觉再说。

更别提七仔的飞行速度了。它和驳兽互搏时就能以快制快,硬生生杀了这只以速度见长的妖怪,现在翱翔天际正是它的本能,振翅飞起如流星赶月,身旁的景物齐唰唰往后退去,那叫一个畅快自在。麒兽的飞行速度和它比起来,那是老式客机与歼击机的差距了,完全没有可比性!

她悠哉游哉乘着七仔飞了十天,就已经飞越了十七个州,若是乘着麒兽,花的时间至少要四倍于此,还不算上中途停下来吃饭休息的功夫。现在,她终于有些许明白华夏古代男人追求好马、现代男人追求好车的心理了。

这一日七仔正在飞行,远处突然传来极轻的一声“噫”?随后就有人气急败坏大喝道:“停下,毛贼,有本事你停下!”这句话显然是用神通传出来的,就像在她耳边响起一般。

“毛贼,是在说谁呢?”她左右看了看,空中一派天高云阔,哪有别人?转头看去,有几个修士站在一叶飞舟上对着她大呼小叫。

这人,失心疯了吧?不等她反应,七仔双翅一挟,又提了一档速度,瞬间就将叶舟甩得没了影子。后面的人唁唁怒骂,但哪里追赶得上?

ps:

嘿,嘿,嘿。有米有人喜欢这只小白鸟?我家从小就养鸟,尤其是鹦鹉和纯白的黄莺儿。

第233章 值钱的七仔

她拍了拍七仔的背部:“后面那帮子人,哪来的?”

七仔边飞边悠悠然答道:“我哪知道啊?这些傻子吃错药了吧?”

他的语调里,有几分幸灾乐祸。宁小闲撇了撇嘴,也没去多想。

正当午时。飞了这么多天,她和七仔都累了。眼前云朵散开,视野开阔,于是她便看到下方出现了一座城市的轮廓。

打尖,歇歇脚吧。她想洗个热水澡,想在舒适的褥子中安然入睡。

她思忖着,命七仔降到城外,化成了人形,又从神魔狱中唤出了涂尽,三人一起进了城。

这里已经是南赡部洲的南中部地区了,等她走进城里,才发现这里和她熟悉的中土风格完全不同。城墙由粘土砖烧制而成,建筑多用圆而巨大的立柱,上面的雕饰,华丽而夸张。

这城中来来往往的居民,穿着打扮也和她完全不同。无论男女,里头都要先穿一件宽松的棉布圆领对襟内衣,外衣则是用毛布和皮革制作的,款式紧而贴身。多数男子脚踩小牛皮制做的软底鞋,足额向上开口,并且鞋子额面、腰侧、鞋沿都要用金或铜进行装饰,显得很野性。

她还看到许多男子穿着皮甲背心、袒露双臂,露出粗壮的体格,腰间盘着双刃。这与她原本见过的南赡部洲东部男子的温润之风完全不同。她之前见过的美男子如长天、如汨罗,都是长身玉立的代表,在俊美中带有威严。然而这里的男子虎背熊腰,肌肉贲张,另有一种粗犷豪放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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