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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小闲御神录(2668)+番外

作者: 风行水云间 阅读记录

说句最实在的,广德真君既从这片大陆上得不到香火,又何必为了捍卫它而战?

话题切换得好快,广德微微一怔才反应过来,不由得捋了捋白须:“卸掉掌门之职以后,我即出走大千世界,想要游行悟道,再有突破。各个位面时间流速不同,我只觉自己出去不过百年,一回到南赡部洲,这里赫然已经历万载光阴!昔日沧海,都变作了今日桑田。”

她笑接一句:“朝云宗倒没有变,依旧宽厚世人、常存悲悯。”

“怎么没变!”广德微微瞪眼,“宽厚是要的,悲悯是要的,可是我原本给他们定了‘仁智礼’三训,现在他们记得‘仁’,记得‘礼’,独独丢了‘智’,一个个迂腐蠢笨如猪!”

宁小闲咬着舌头才没笑出声来:“我看朝云宗弟子在这次大战中奋勇当先,是其他宗派子弟不能比拟,可见还是秉承了祖训,为人敬佩,否则朝云宗也不可能流传万年之久,兀自声名远播。”其实她也知道广德诟病极是,朝云宗修士拘泥于古制,不知变通,也没少让权十方头疼了,不过客套话还是要说的。人站的位置越高,越喜欢听好话,比如她和广德真君这样的。

“权掌门已作改进,想必朝云宗战后会有新貌。”

“那也要能挺到战后。”这场大战过后,还能幸存多少宗派?只怕今日到场的,九成都没啦。广德叹了口气,面上的黯然一闪而过,“十方是个好孩子,比他的前任,前前历任都强得多啦。”

权十方的前任岂非就是白擎?白大剑仙也被他如此数落,宁小闲不禁莞尔:“真君的脾气,倒真与我想象中不同。”这可不能怪她门缝里看人,朝云宗门人都是那个调调儿,害得她以为朝云宗的老祖宗也是那般德性,怎知这老头子风趣洒脱,哪有半点迂腐陈旧?

“就当这是夸奖了。”广德摸着自己胡子,笑得直眯眼,“你以为我像权十方老了一般?”

宁小闲再也忍不住,噗哧笑出声来。从她十七岁认识权十方起,这人就是少年老成的模样,沉稳持重,一派大家风度。

广德慢慢敛了笑容,面露回忆之色:“我执掌朝云宗时,脾气倒和十方有些相似,后来辞任遁世,去探索无上大道,慢慢也见识许多道理。”

唉,好羡慕,她何时才有这样的本事去遨游三千世界?

广德似是听见她心中所想,悠悠道:“那许多世界光怪陆离,我出游的前五十年真是看花了眼,不知世界以外还是这样多姿多彩。我看遍南赡部洲风物,本以为眼界开阔,出去了才知自己是井底之蛙。”他长长叹了口气,竖起两指反过来指着自己双目,“跳出南赡部洲,不被这天地束缚,才晓得道无止境。”

她好奇的是:“五十年后呢?”

“五十年后,见怪也不怪了,这时就发现万千世界里面,总有些东西一成不变,却又说不清也道不明。”

她来了兴趣:“有这样的东西?”

“自是有的。”广德走得很慢,“我到过一个世界,那里满是天灾和猛兽,地颤、火山爆发、水啸、地裂,短短一年中必定都会出现至少一次;那里的猛兽宛如南赡部洲上的妖兽,身形巨大,威能强悍,非人力所能对抗。因此凡人的生活悲惨,可以用朝不保夕来形容,一个部落的平均年龄往往只有二十七岁,我见过的最幸运的年长者,也不超过五十八岁。”

宁小闲点头,轻轻道:“我听说上古之前的南赡部洲,也是这个样子。那时蛮人还未掌握煞力和神通,和人类还是一起吃苦的难兄难弟。”

“确是很像。”广德真君笑了笑,“我游历到每个世界都要小住一段时间,以体验本世界的规则,那里也不例外。结果我呆的时间长了,就被当地部落奉为神明,时常有凡人来我这里朝圣。”

像广德真君这样的神境,走到哪里都掩不住自身的光辉。南赡部洲的人类兀自膜拜,何况那些远古先民?

“有一天,有个外族的少年上山寻我。奉上来的果子新鲜水灵,而他身上血迹斑斑,都是被野狼撕咬出来的伤口,人也奄奄一息。他为了采摘最好的供品深入林莽,才遭遇狼群袭击,血流不止时还在树上躲了大半天,以为自己撑不下来了。”

“我颇受感动,当着他的面吃掉果子,这少年顿时欢呼起来。”广德真君知道宁小闲不谙那个世界的规则,接着就解释道,“神明有实现愿望的能力。依照当地的规矩,朝圣的人群会进贡各种物品,神明收下了谁的东西,就会替谁满愿。”

“原来如此,真君吃掉少年的果子,就表明你挑中了他的愿望来实现。”这事儿对于拥有神格的宁小闲来说不难理解。对神明的崇拜从本质上来说,源自于人类本身难以实现的愿望。人类敬奉神明,就是希望他们能替自己满愿;反过来,神明实现的愿望越多,它能拥有的信徒也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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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再有三天,水云就要启程返回厦门,结束大连之行。人在旅途,加上身体还未痊愈,挂水结束不到两天,更新或有波动,水云尽量克服。如果实在无暇,还请大家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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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99章 邪恶的圣兽

这一点,无论是南赡部洲、地球还是天外世界,都是毫无二致。她笑道,“吃人的嘴短,恐怕这少年的愿望不是那么好满足的。”

“玄天娘娘聪颖。”广德真君嗟叹一声,“我当时亦是托大了,以为区区一个六、七岁凡人少年的心愿,无非就是吃饱穿暖家人平安,对我来说不过举手之劳。哪知道问下去才发现,根本没有这样简单!”

“我都未料到,这少年居然来自远方的另一个小部落,离我所在之处足足五百余里。在南赡部洲,一个成年人想跨越这样的距离都不容易,何况是六、七岁的孩子、何况那五百里路全在吃人的丛林里?”

宁小闲摇了摇头:“这小孩舍命来找你,就说明他的愿望比自己性命还重要。”

“正是。”广德抚着园中石狮子的脑袋,“少年告诉我,他的部落必须定期向附近的猛兽进供,供品是活生生的婴儿。每过半年,首领都要从部落中以抓阄的方式选择一名新生儿作为牺牲品,以换取整个部落的平安。而那一年恰好抽中这个少年家庭里的新成员,也就是他刚刚出生的幼弟。这个传统在部落里面已经延续了数百年,他的家庭根本无力反抗。可是他又心疼母亲终日以泪洗面,因此悄悄逃出部落,穿越无数艰难险阻前来朝圣,以祈求神明杀死吞吃婴孩的猛兽,解救他的部落!”

“此事于真君来说,不过举手之劳。”但是宁小闲知道,这事情恐怕没有那么简单,否则怎配被一位神境记在心上?

“既然收下他的供品,就要满足他的愿望。我前往少年的部落,果然在十余里外找到了那头专吃婴儿的猛兽。也难怪凡人不是它的对手,这东西高过六丈(二十米),力量与南赡部洲炼神期的妖怪相仿佛,寻常人根本不是它一合之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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