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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小闲御神录(2424)+番外

作者: 风行水云间 阅读记录

除了苍翠之外,她飞过了形形色色的地貌,蓝、黄、红、白,这都是大荒之地显现出来的颜色,好比军队现在正在飞越的片荒凉,那里几乎每块巨大的岩石都被刁钻的风和酸腐的雨给蚀成了匕样的形状,每把匕尖都斜指蓝天,杀气腾腾。

这是生命的禁区,永恒的孤寂才是这里的主旋律。

并且这片区域还是要命地宽广,占地至少有六千多平方公里。

只有亲眼看到了这些,她才能体会蛮族对于重临南赡部洲的渴切和紧迫,那几乎已经变作了向死而生的坚定了。

所以,南赡部洲的亿万生灵面临着的,是真正的浩劫。

……

在经历了两天两夜的飞行以后,她终于再度脚踏实地。

从此往北十多里就是边境线了,啚炆的军队在这里的小镇上集结完毕,已经作好最后次补给。

这次啚炆的对手是北境以外的沙敢部落,其总人口也过了五十多万。进军南赡部洲这样的巨大福利,沙敢部落也是要分上杯羹的,因此对于优质的天隙紧抓不放。

这个势力人口不多,却格外硬气,可以战败但绝不屈服,算是沙度烈眼皮底下的根刺。并且它恰好就横亘在沙度烈和更北部的圣域之间,既是两大势力之间的缓冲,也是圣域对沙度烈的前哨,因此直享有圣域的秘密支持,十分硬挺。

要说沙敢为什么不肯投向沙度烈,个中原因也很简单:在沙度烈内战时期,部分战败的黑水部和赤火部族人不得已迁徙至此,定居下来,又吸收了不少流民,最后变作了沙敢部落。

第2220章 奇怪的废墟

因此在啚末、乌谬统沙度烈之后,沙敢继承了先人的仇恨,和沙度烈之间就是各种不对付。 com

这趟兵,乌谬也没想过啚炆能将沙敢全歼,只要求夺回血色山谷的天隙拥有权即可。

啚炆同样明白这个道理,所以这时候也表现得很轻松,落地安顿好之后像模像样地召集了次军事会议,宁小闲没有职衔在身,不能参加,也乐得轻松。

不过这个时候,远处起了轻微骚动,隐隐有人声传来。她熟悉军务,这时就听出似乎又有军队靠近。

果然过不多时,前方人群分开,给新来者让出条道儿。

走在最前面人身著皮裙,四肢修长、腰细臀丰,居然是个女子。在照亮营地的火光衬托下,她的皮肤闪着健康漂亮的浅栗色,眉毛细而斜挑向上,五官轮廓很深,嘴稍大而唇丰厚,看起来倍加性感。

她给人的第印象,就像是跃跃欲扑的母豹,美丽而致命。

宁小闲就听到边上不少蛮兵小声赞叹:“今次打仗有眼福,边杀人边还有这么漂亮的妞儿可以看!”

另个捅他下胳膊肘:“少胡说道,这是督军副使娜仁大人,听说从王都来的。”

出前,长天已经替她将这支北征队伍的资料弄到手,其中就提到啚炆任督军,而督军副使则由锐金部的女将娜仁担任。这也是沙度烈的传统了,军中大员必有厚土部、锐金部至少各,以示公平。娜仁战力强大,久经沙场,也有军功在身,乌谬也知道自己侄子从来没有打仗的经验,所以派了娜仁来辅佐他。

这倒也罢了,娜仁身边还有人,与她几乎并排而行,直往军中大帐而去。宁小闲目光扫过,险些眼前黑。

这张面庞,她实在太熟悉了。这也是她眼下最不想见到的人。

谁能告诉她,为什么本应在王都逍遥的玉先生会出现在这里?明明北征军的资料上根本没有他!

周围的阿兵哥们也在低声议论:“那是谁?”

“没见过,也从来没听过。”

“为什么能和娜仁大人走在起?”这明显是吃飞醋的。

宁小闲暗自摇头,转身钻入了人群里去。

玉先生既然来了,接下去几天她又要低头作人、小心行事了。四万人的队伍是很好的掩护,“重溪”定要默默无闻。

#####

啚炆迫不及待想投入自己的生平战当中去,因此会议结束以后就要求全军启程,赶赴战场。

这路走到了黄昏,前方的土地是越走越荒凉。起初还有茂密的植被,泥土也是潮湿的腐殖土,可是越往北,地表的植物就越稀疏,脚下也渐渐变作了黄土地。

等到第二个太阳的余辉也从西边消失的时候,大军周围就再也没有丁点绿色了,植物在这里绝迹,地面是血样红的颜色,泥土因为长久的干涸而皲裂成无数小块,比九旬老人脸上的皱纹还要密集。

进入这里,就离血色山谷不远了。

这样支大军前进,当然瞒不过敌人。事实上,沙敢部落已经派出不少斥候和游骑前来刺探、骚扰,都被娜仁有条不紊地吞掉了。

前方出现了好大大片废墟,像是蛮人曾经活动过的痕迹,啚炆采纳了娜仁的意见,挥手下令:“全军扎营,天亮再走。”入夜之后不是战斗的好时机,尤其这里离目的地很近了,他们需要休整,需要打探敌情。

再说这附近空空荡荡,连点植物都没有,只有低矮的山丘,视野开阔,便于瞭望,是很好的驻扎地点。啚炆也为自己能想到这点而有些自得。

宁小闲这些天已经和不少人混得脸熟,这时指着废墟问:“那是什么地方?”

这次派来的兵员多半是当地驻军,对这带比较熟悉,即有人答道:“那是本地个小部落的遗址,两百多年前生活在这里,后来圣域的大军来了,就……”他没再说,那意思大家都明白。

“这么荒凉的地方,居然有人住?”在她看来,这里已经变作了大荒之地,同样寸草不生,天上落下来的雨水都存不住,否则土地怎会开裂得这样厉害?她俯身抓了把泥土,在手里碾了两下。虽然是红色的,但这已经不是土壤了,而是没有任何养分的红色砂砾。

换言之,这样的土地已经完全失去活力,供养不起任何生命。

然而听兵员所述,这里两百年前还有人住。就算蛮人的生存能力比人类强大得多,可是植被、水源、猎物或者食物也是必不可少的三大件,有人住就说明两百年前这些都还齐备。

大荒之地的演变,也没有这样快法儿的。

“听说这里原本草木繁茂,水泽丰美,是经历了当年的战乱以后才变作这副模样的。”那人耸了耸肩,“具体情况,我就不清楚了。”

斥候早将这里探了个遍,确保没有危险留存。宁小闲漫步其中的时候,现这里的木质建筑早就蚀光,只剩下石质的基座,由于植物很早就消失,她很容易就分辨出废墟当中原本的道路。

路修得很直、很宽,从建筑的分布来看,当年这里至少居住了数万人,从规模上来说,已经类同于中等城市了,并且越往中心,房屋基座越大、越方正,各种散落的器皿残片也越多,显然主要建筑都集中在部落的中心,越往外越散。

然而等她走到整个部落的最中央时,却忍不住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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