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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小闲御神录(1680)+番外

作者: 风行水云间 阅读记录

既然殷天遥也没见着幕后人,那就要从其他途径入手了。

这人自然是受过无数次盘问了。不过涂尽既有要求,大约在一刻钟之后,这个殷府的小厮就站在三人身前,手足无措道:“大人们,我那一天……”

他当然是想将两天前的见闻再说一遍,不过涂尽却不耐烦他开口,上前两步,伸手捏着他的脖子。随后就是一缕黑烟从他掌心冒出来,顺着小厮的耳朵眼儿钻了进去。

这人不说话了,双目立刻呆滞。

潜入广成宫驻地时,殷承安就见涂尽露过这一手本事,此时再睹也不觉惊怵,只是感叹这世上大道千万,其中就有这样匪夷所思的神通。他知道涂尽这么做的目的,不仅在于节省时间。要知道人嘴两张皮,从人口中说出来的话,不知道经过多少层米分饰,能将真相都盖住,只有如这般直接拷问神魂,得到的答案才最真实,并且还可以发现连这小厮自己都未注意到的细节。

果然过不多时,这缕黑烟重新从小厮耳中钻出来,被涂尽一把收走。

这小厮两眼茫然,刚要开口,却被殷承安打发下去了。

“怎样?”

涂尽缓缓道:“因为隔天就要成婚,前天早晨,友人邀殷天遥去汇春楼饮酒。北境仙宗来袭时,几个人都在酒楼里。殷府当时未留神殷天遥外出,待殷家老二觉出不对,殷府已被围攻,谁也出不去了。直到战斗结束,殷府才派人四处搜寻殷天遥下落。这个小厮就在汇春楼后头的巷子里找到殷天遥的尸体,另几个贵介公子的尸体也在汇春楼里找到。”

“他第一眼见到殷天遥的时候,后者早就断气,连身体都僵了,并且巷子里也没有别人。那里地面很湿,长了些青苔,所以可以看到上面印着两种新脚印,分布零散,应该分别属于殷天遥和凶手的,却没见到第三者的脚印。”

也就是说,取走殷天遥魂魄的人,并没有留下痕迹。当然这说明不了什么,修仙者来去无踪,未必就会留下脚印了。

不过紧接着涂尽微微一愣,突然道:“咦,这里有些不对。”伸手指了指殷天遥的胸口,“殷天遥是被砍死的,几乎一刀两半,所以这小厮找到殷天遥的时候,他上半身衣物也被斩开,里衣里面就露出来一样物事。”

宁小闲正听得入神,脱口道:“是什么?”

“他脖子上挂着条红绳,底下是个链坠子。”涂尽望了宁小闲一眼,“这小厮之所以有印象,乃是因为殷天遥这样锦衣玉食养大的贵人,身上的饰物都是贵重的金玉,比如他腰间佩戴的一尾翡翠鲤,身价少说也在七百两银子以上。但是殷天遥贴身戴着的这个链坠,却是个黑色的圆球,看起来约有拇指大小,材质像石头,打磨得也不光滑,表面都有点凹凸不平,手法甚是拙劣,显然也不值什么钱,所以才没被抢走。”

话音刚落,宁小闲耳边紧接着就听到了涂尽的传音。

第1427章 奇怪的石球

“从小厮的记忆来看,石球的材质很眼熟。”

宁小闲瞅着他,知道他一定会给她一个满意的答案。果然涂尽紧接着道:“虽然只是匆匆一眼,但我却觉得,它的质地像极了噬魂箭。”

噬魂箭!宁小闲目中精光一闪。

这柄小箭在未被天雷绝狱的雷池融毁之前,其颜色和材质都很像黑曜石,但后来证明,它的强度还要远远超过黑曜石,并且还有种种奇特的属性,否则怎能制成噬魂箭这样独特的、可出入青冥、伤人魂魄的法器?虽说箭身只是个载体,然而要承载这样的器灵,其品质本身又怎能差劲?只看噬魂箭的箭灵最后找到的栖身之所是缚龙索,然后赖着不走,就知道它对住宅的要求还是很高的。要知道连巴蛇都挣不脱这条链子的束缚……

现在的问题是,那枚链坠子哪去了?现在殷天遥脖子上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呢。

“小厮没有拿走链坠。后来殷府下人赶到,将殷天遥的尸体收走。直到返回殷府,他还看到石球呆在殷天遥的里衣缝隙当中。”

那种时刻,殷府的下人怎敢偷取小主人身上的物件?也就是说,石球是在殷府当中消失的呢。

殷承安吐出一口浊气,森然道:“有劳两位了,请先回槿园歇息吧。石球的下落,交由我来调查。”他在殷家辈份虽高,但许久才降临一次,大概是有人已经不将他放在眼里了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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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着这件事,隐流上路的时间推迟了。

这天下午,汤弘业一家的资料就被送到了宁小闲手中。

汤家在燕城中也曾是大户,但那是在四十年前。汤家经营香油、绸缎和药材买卖,虽然不如殷府这般巨富,但也是世代走商,手下有七、八支商队,因此两家才缔结了婚约。不过等到汤弘业的老子中风突然暴毙以后,汤家的生意就开始走下坡路。汤弘业果然如他自己所说。少年顽劣、不思进取,十几岁就接手了家族的营生,此后被人坑蒙拐骗,明里暗里也不知道吃了多少亏。资金周转不来,家业开始衰败,依附汤家的商队慢慢地都散光,汤家从此没落下去。

其实这事儿也不能全怪汤弘业。汤家传到他这一代就只有他一个男丁,接过父亲的生意时不过十七岁。在华夏。十七岁的少年都还在念书,他就要扛起这么重的担子,何况此前他对于经商半点兴趣也无,相当于赤手空拳冲入商海,身边又没有信得过的老人相辅,下场当然是被群鲨分吃个干净。

不过汤家到了今年春天之前,虽说家中条件不好,但好歹还能混个温饱,这也是汤弘业依旧白白净净,还把闺女养得这般水灵的原因。可惜他拖败了偌大的家业。心里一直耿耿于怀,总想着有朝一日能够东山再起,百年后才有颜面去见汤氏列祖列宗,刚好眼前就有个千载难逢的商机,于是一咬牙一跺脚,找放贷的弄了一笔钱来做买卖。

做生意这事儿,经常就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汤弘业这次狠下心来赌上的买卖,却是粮食。说来也很简单。燕城离广成宫群峰并不算远,隐流杀到广成宫核心地区的时候,后者是实行了坚壁清野的策略,将方圆三百里内的粮食和肉类全部搜刮干净。这事儿引发的蝴蝶效应。就是千里之内的粮价都一路飙升,粟和大米的价格翻了不下二十倍。

汤弘业看中的,就是这个机会。他拿着借来的钱进了四十大车粮食,要贩到广成宫驻地当中去卖。按他的设想,这笔买卖至少能赚到七、八倍的利润,自己就是想以后再干别的营生。也有丰厚的本钱了。他的要求也不高,只要将粮食送到广成宫驻地千里范围内就成了。

其实从宁小闲的眼光来看,他的计划本身没什么问题,囤积居奇、投机倒把,本就是经商最常用的手段之一,诀窍就是见机要快,出手要准,捞钱要狠!只不过看到这里,她就摇了摇头,猜到这倒霉鬼后面是怎么失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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