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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零时的喵(97)+番外

假的吧!人不可能变成狗啊!

他抄起狗,在季恕莫名其妙的眼神里,认真地说:“队长,我觉得这个东西它背后肯定有我们不知道的科学原理。”

季恕有种不妙的预感:“所以?”

“所以,”他说,“我们应该交给国家,我现在就去警察局。”

屋里所有人:“……”

“你冷静……老幺!冷静!”两个身影同时扑过来,季恕死死抱着他的腰,狗一屁股坐在他鞋上咬着他裤腿,季恕头都大了,“交给警察局你怎么说啊,你说同志你好我的队友变成狗了?那钟悦还回得来吗?”

“现在也回不来。”他轻声地说,语气听上去有点伤心,然后越说越伤心,“都变成狗了!……三人一狗,STAR难道要往马戏团转型吗!”

季恕和狗的动作都停了下来,三个人还维持着缠在一起的动作,过了会儿,他慢慢地松开手,不知想到什么,笑了笑:“也不是完全回不来吧,我不就好好的吗?”

-

又听到一个灵异事件的老幺整个人都不好了。

他坐在沙发上,看看狗,看看季恕,然后又看看狗,又看看季恕,目光涣散,看上去就剩一口气了,伸着根手指颤颤巍巍地指向一边打瞌睡的谢今朝:“那谢老师……”

谢今朝猛地醒了:“我是一个正常人。”

慕鹤轩放下心:“那就好——”

“但我有一只稍微灵异的小狗,”谢今朝补充,“不然你以为我哪来的本事和你队长搞对象。”

慕鹤轩:“……”

不是,怎么一觉睡醒都市恋爱小说变惊悚故事了啊?

他晃了晃脑袋,让自己保持清醒,在季恕莫名怜爱的目光里强迫自己跳过这个话题:“队长,你刚才说,回来,是什么意思?”

“字面意思啊,”季恕倚在沙发上,笑得有点意味深长,“我和你谢老师后来分析过,这种事会发生,大概率不是为了吓唬人,可能正相反,是为了实现某个人的愿望。所以你别太担心,倒不如一起想想,钟悦有什么愿望,强烈到必须要靠这种途径才能满足?”

他说着,视线落到好久没动静的哈士奇身上:“钟悦,你说呢?”

突然成为目光焦点的哈士奇很茫然,它动了一下,谢今朝就很有经验地递给它一个触屏手机,不一会儿,狗爪子在屏幕上划拉出一句话:[不知道。]

是真的。钟悦想,他不知道自己还能有什么愿望了。

因为他的人生已经称得上完满,家境殷实,有爱他的父母和姐姐,尽管总是嫌弃他在演艺圈浮沉,却也没真的强迫他做过什么;他半生过得顺风顺水,什么苦都没吃过,还能再奢求什么呢?

除了一个——

他转过头,看着慕鹤轩,后者安详地闭上了眼睛,嘴里正念念有词,不知道讲的什么。

变成狗的缺点有很多,其中一个就是无法很好地掩盖心事,于是,旁边的季恕和谢今朝眼睁睁看着哈士奇的耳朵竖起来,向后偏了偏,而他本人却不知情,还在一门心思地偷听;

他终于听见内容了,慕鹤轩说:“起猛了,看见狗会写字了,我再睡会儿。”

“……”

季恕盯着狗尾巴猛地落下去,还没反应过来,就见钟悦恨恨地在还没熄灭的手机屏幕上继续写:[我没有愿望!]

感叹号画得特别大,好像在和谁置气。

“那可难办了啊,”季恕抱着抱枕,倒在谢今朝肩膀上,语气懒洋洋的,一点也不像是难办的样子,“你自己都不知道想要什么。……而且你是直接变成小狗的吧,和我不是一个体系,我现在也没办法了。”

[那我就一辈子做狗。]钟悦写,[我不怕。]

-

很不怕的钟悦先生和他新上任的铲屎官慕鹤轩先生一起被礼貌地请出了季恕家,对方原话这么讲:“反正现在暂时没辙,不如你们两个到处去转转,说不定就有转机了呢?”

慕鹤轩今天总是显得有点呆,也不知是不是被刺激的,他抱着狗站在门口,还想邀请季恕和他们一起,毕竟全世界恐怕也找不着第二个这种都市奇闻的亲历者;但季恕今天关门速度特快,砰的一声,空气里只留下一句:“我怎么合适和你俩一起?不合适!”

“什么不合适?队长今天真的很奇怪啊。”

慕鹤轩抱着狗——自从知道这是他队友之后也不好意思遛了,一路走一路和狗碎碎念;钟悦被他烦得不行,伸出狗爪去捂他的嘴巴,肌肤相触的那刻两人均是一愣,慕鹤轩愣过之后,更是面红耳赤地大叫:“钟悦!你这爪子埋过屎没有就扒拉我!”

钟悦“嗷嗷”两声,虽然好像在回答他,但不用翻译也知道在骂人。

俩人在大街上各自叽哇乱叫一阵,最后慕鹤轩先败下来,他捏着狗爪子,视线垂落,睫毛不解风情地笼住他此刻过于温柔惆怅的眼神,使接下来的话像只是单纯在转移话题:“钟悦,你想去哪儿啊?”

钟悦又没好气地叫唤了两声,这次他懂了,把手机捧过去,看对方慢慢写下:[去吃面包。]

“……”

钟悦越写越兴奋,哈喇子都流出来了:[烧烤,奶茶,烤红薯,糖炒栗子!]变成狗他要大吃特吃!以前季恕和慕鹤轩他们不让他吃的他都要吃够本!

慕鹤轩属实也没想到对方说自己愿意一辈子做狗没说瞎话,竟然真的有这么乐观,于是一时也愣住了,俩人大眼瞪小眼,钟悦跃跃欲试的狗爪子慢慢缩了回去,片刻后,又伸出来,在屏幕上抹了抹,重新写:[想去公园。]

想去一抬头就能够到月亮的公园,这就是我的愿望,你忘记了吗?

钟悦刚认识慕鹤轩的时候,其实并不太喜欢自己的名字。

原因无他,只是因为他那个过于强势优秀的姐姐。尽管他们的关系很好,但这种相似的词语组成总会某些时刻让他觉得自己只是对方的附庸,后来某次大家都喝多了的宴会上,他听到父亲讲:“其实一开始听说有了老二,是没打算留下的,但后来一想,能给老大找个玩伴,也不错。”

“谁知道这小子那么皮!一点都不像他姐,哎哟,还是姐姐好,我就喜欢女儿!”

他记得爸爸满面红光,旁边的人附和地笑着——这本该是个醉酒的玩笑,大家也都这么认为,但他却记了好多年。

后来选秀爆火,他乘着东风,靠一张还不错的脸蛋顺利通过了几轮选拔;第一次舞台演出,上报资料的那一栏里可以选择以艺名登台,大家都是新人,几乎全部交了本名,只有他缩在角落里,冥思苦想,最后填下:[钟裴。]

是陪伴的陪,赔钱货的赔,总之没令谁感到心悦。

他第一次舞台就和慕鹤轩一组,两人的solo在歌里紧挨着,不得不一起练习,那时他已经挂上了“钟裴”的名牌,对方就叫他裴哥,课间喊课后喊,他被烦得不行,某天拦住对方问:“你能不能别叫我裴哥?听着像个赔钱货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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