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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一只流浪狗(9)+番外

作者: 靠靠/晒谷子 阅读记录

余宁差点被手里的梨子呛到:“什麽?”他以为自己听错了。

“苹果很贵的。”青年认真地说道,“你又不吃,每次都是我吃。我不吃了,不要买了。”

余宁第一次发现自己竟然理解不了青年的话。

“我……”青年吸吸气继续说道,“我每天都吃很多东西……”

青年的身体好像有越长越大的趋势,是体型颇巨大的大型狗,食量当然也不算小。余宁没想到他居然还会在意自己的食量。

“很多很多东西,要花很多钱……”青年红了眼睛,“主人赚钱很辛苦的,都被我吃掉了……”

“……你电视上看的?”余宁一语点破。

“恩。”青年爽快承认。

余宁想都不用想就知道肯定是那些黄金时段播的狗血肥皂生活婆媳剧。

青年把苹果放回水果盘,蹲在余宁身旁,说:“我想工作。”

“工作?为什麽?”余宁皱眉。一个没有身份证只有夜晚才能出现的人要做什麽工作?

“要……”青年扭著余宁的裤脚,“要赚钱……”

青年的想法让余宁吃了一惊,他竟然想自力更生。最後余宁花了一番力气才让青年明白不是所有人赚钱都很辛苦,并且再来十个青年也不会吃垮他。期间青年一直以“可是电视里……”数次打断余宁。

余宁发现,看来一直让他看电视剧也不行。

第10章

第三次去检查眼睛的时候,余宁询问了医生,如果狗缺乏一些常识怎麽办。

“常识?本本,跳,跳!”医生正拿著一个橡皮小球逗余本玩。对於余本这个名字,医生表达了一些反对意见。听上去太严肃了,他说,还不如叫本本。余宁一想起变身後人高马大的青年套上“本本”两个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比如──”余宁想了想,他总不能说缺乏人类常识,“他好像不大会跟别的人或者狗来往。”

医生把手里的橡皮球给了余本,让他自己去玩。

“对狗狗来说,社交也是很重要的。你得经常带他出去逛逛,见见外面的人,跟别的狗狗打招呼。不过,本本过了很长时间的流浪生活,如果长期受人或其他动物欺负的话,现在要重建沟通能力是很困难的,你要花更多的时间与精力。”

医生接著说了一大堆,余宁左耳进右耳出,只记住了一句话。

经常出去逛逛吗,好像有点道理……

余宁白天要上班,夜里回到家余本已经变成人了,根本没什麽散步的机会,只能等到周末白天才有时间带他出去走一会。

医生曾对这种状况做出过批评,他说狗是群居动物,自己一个人呆著会感到很寂寞,长时间的话,可能会变消沈,甚至抑郁。

有那麽严重吗?余宁怀疑,每天他回到家,笨狗都是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丝毫看不出消沈的模样。再说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他总是要上班,在没想出更好的办法前,狗也只能先住在他这里。现在想起来,确实余本几乎没什麽与外界交流的机会,单靠电视怎麽可能了解人类世界生活的常识。

余宁开始渐渐带著余本出门,有时候只是出去逛一圈,到超市买个东西,或者到公园里散散步,坐一会。

以人的身份出门时,余宁总限制余本,不可以太过兴奋,不可以随意在路上奔跑,只能跟著他,慢慢、慢慢走著。他让余本好好观察别的人,看看他们都是怎麽说话,怎麽走路,怎麽相处的。他带余本去买东西,教他如何使用钞票;带他去吃饭,让他细嚼慢咽;他们在公园里坐一晚上,听旁边的老头老太絮絮叨叨;余宁甚至鼓励余本去跟小孩子说话,余本战战兢兢去了,高高兴兴回来了,他信心大增,觉得自己已经可以很好地跟人类进行交流了。

余宁心想,你们年龄都是一个等级的,还不好交流吗?

以狗的身份出门时就自由多了,余本总是异常兴奋地来回奔跑。他喜欢草地、花朵、大树、蝴蝶、昆虫,他甚至还跟其他狗狗──一位年轻小姐的哈巴狗交上了朋友。他们一起追逐蝴蝶,相互嬉闹。那位年轻的小姐对余宁说,她家的朵朵太孤单了,在家憋坏了,出门有个朋友真是太好了。

笨狗也很孤单吗?余宁想。

晚上余宁问青年,跟朵朵玩得怎麽样?不料青年竟摆出一副气呼呼的模样,一语不发。余宁问他怎麽了,他一开始不肯回答,後来在余宁的逼问下终於很不情愿地说,“那家夥,笑我、我跑得比她慢……”说著说著,眼圈又红了。

余宁一愣。青年起身,一瘸一拐的,拿过一个本子蹲坐在余宁旁边,一笔一划认真写了起来。这些天余宁教他认字,买了许多本子,让他练字。尽管余宁说他可以到书房的大书桌写字,但他总拿到余宁周围,趴在矮凳子上写。

余宁在旁边看市场分析报告,看了半天,只觉得心里乱糟糟的,一个字也看不进去。他抬头,看著在一边认认真真写著字的青年。个头好像又高了一点,结实了不少,原本看上去像杂草一样黄棕色的头发,色泽光亮了不少,现在看过去仿佛是一头金发了。原先红肿的一只眼睛几乎全好了,只有仔细瞧才会发现那只眼睛有点模糊,好似罩了一层薄雾,使得那双温润的棕色眼睛显得更迷离了。

虽然不大想承认,但是变身成人的笨狗从正常人类的审美观来看,确实是一个帅气的青年,在狗界里也可以称得上是一只英俊的狗了。

只可惜──

“看!”青年兴高采烈递过本子。

余宁接过翻看,前面几页的字歪歪扭扭的,後面越来越整齐,最後一页写得十分端正。

“恩,很好。”余宁表扬。

受到表扬的青年高兴坏了,扑到余宁的膝盖上,把脸颊枕在上面磨蹭。

无论说了几次青年总是改不掉狗的习性,爱撒娇。

余宁拍拍旁边的座位,示意青年坐上来。他翻出医生给他的药膏,教青年按摩自己的伤处。“像这样──”他比划著,让青年跟著照做。

虽说完全复原是不大可能了,但也许情况能稍稍转好一点。

青年笨手笨脚的,沾了两手的药膏,像抹乳液一样往自己脚上乱涂。余宁打掉他手,索性自己来,握著那一截脚踝,细致耐心地缓缓揉按穴道,让药膏渐渐融进去。

哎,他这保姆有点越当越习惯越顺手的趋势。

青年在一旁呆呆看著,问:“我的脚能好吗?”

不一定能做到的事余宁从不开口保证,他想了想,“能跑得更快。”

青年对这个答案满意极了,他一激动,又扑到余宁身上,紧紧抱住余宁,温热的气息喷吐在余宁的耳朵边。

“喂你──”余宁挣扎起来,“说过多少次了!”

他两手都是粘腻的药膏,不好拉开青年。青年身上的绿色T恤是新买的,跟他的金发一搭配,亮得跟荧光棒一样,青年自己喜欢极了。他只有在变成人的时候能看见鲜豔的色彩,因此他穿的衣服裤子跟用的文具等东西,都喜欢五彩缤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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