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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金手指[快穿](490)+番外

加固,外墙装修,里面也全部设计装修,就是楼顶的半层也外还有大平台。

平台上的防水防漏,可得好好做。

“五楼”的楼顶也是一样。五楼如以前一样,也是有加高。

老房子的这种问题,加盖,加建比比皆是。

“兰总,一楼的两套房改建,就交给您了。”

“保证让沈先生满意。”

兰总挺佩服眼前的人,挺有魄力的,这地段的门面房,一年的租金会是个天价。

因为这栋楼没法拆迁,整栋楼前后面的小块空地,也没法加入到拆迁重建的范围内。

如今也便宜了沈家人,兰总不得不佩服:有远见。

比起搬迁开发商多给的那些房产,还是不拆迁更划算。

“期待!”

一年的时间,加固,改建一楼还有多出来的前后两块院子,以及楼上的六套正常房,还有两套五楼的房,全部装修完毕。

还空出来三个月的时间通风,农历冬月初一,沈清和搬进刚装修完的家。

老租户们又住了回来,沈家人自己住二楼。老租户们坐下商议,挤挤,全部又住了进来。

都是一些年轻人,没有一位是结了婚的。

两年的时间,在灰尘还有忙碌中度过。

贴出去的门面房招租告示,没一个月,就有人上门来租。居然是两家闻名全世界的奢侈品牌,一次性的全租了出去。

运气好,真是挡都挡不住。

新的商业中心已经建成,马总走在宽敞的商业街上。心中还是蛮得意的,可是走到沈家小楼前,怎么看怎么别扭。

“小郭,我真想铲了这栋楼。”马总站在对面路上,指着碍眼的沈家小楼,郁闷的说道。

“马总,沈清和可不是善茬。他肯定是早就盘算好,这栋楼怎么改建,要不人家怎么会提那些让我们吃骨头的要求。”

郭总一点也不想和那沈清和再见面谈判,一点便宜和上风都占不到,没啥意思。

“是个精明的人,但是也就是小精明。要不也不会奔波了半辈子就那么点家产。”

在马总眼中,沈家的那栋楼,真不算什么。

“对对对,您说的很对。也就是市井小民的小精明,成不了大气候。”

马总没有再说话,只是背着手,慢慢的走在商业街上。

来往的人群,在马总的眼里就是钱。每一张脸都是好几张一百,甚至更多。

五星级酒店,百货大楼,奢侈品店,眼镜店,进口零食店,各种咖啡馆,高级餐厅等,各种娱乐场所设施,应有尽有。

“滴滴!”手机又在响,许多的群,他都不怎么进去看。只是每星期定时清理里面的聊天记录。

沈清和打算点开清理,一眼瞄到吴远单独@他。

还有吴远的私信,他点进去看看。原来,是他们高中毕业三十年的聚会,刚好也是高中母校八十年周年庆。

他们选在周年庆的前一天,大家相约聚聚。三十周年是个整数,往年原身不参加,但今年不好推脱。

沈清和只好答应吴远,答应参加。

同学聚会,他好多好多年没有参加过了。自己都记不清是多少年。

当年单纯的同学情,在岁月的磨砺下,早变得面目全非。

同学们聚在一起,要不全是酸话,要不都是炫耀的话语。

男同学炫耀二婚三婚的妻子,多么年轻漂亮;要么就是炫耀房子车子,一年赚了多少钱。又或者是认识哪个名人有钱人。

女同学要么酸话连连,要么也是炫耀,炫耀完丈夫再炫耀孩子。然后从头到脚都能炫耀一个边。

昨天逛街买了一套什么牌子的衣服,有多好。又或者过段时间打算去哪里玩,又或者刚从哪个国家旅游回来。

第275章 最牛钉子户(完结)

原身一向不耐烦参加这些, 也不愿意被有些同学同情(曾经)。

他知道有些同学以前看不起他。觉得他一个大学毕业生,摆地摊丢人。

无论是原身还是现在的沈清和都不觉得那丢人,靠自己的双手勤奋的挣钱, 有什么可丢人的。

他不偷不抢不拐不骗,凭着勤奋, 凭着吃苦耐劳, 他骄傲。

也许, 现在那些人中, 会有人羡慕他,也有人妒忌他。

但他都不在乎。

想到六月校庆之前的那场同学聚会。思绪飞散, 大学的同学聚会, 他也极少参加。是不是以后也参加个一次两次。

家里没有什么事情要忙,沈清和没事就做做义工。商业街上需要做义工的地方还有事情很多。

张主任依然在这片做居委会主任。

上班开完会, 走到街上到处看看。远远就听到嘈杂声, “抓小偷, 抓小偷。”

声音还特别熟悉,好像是老沈的声音, “老沈, 你慢点,老么咔嚓的小心点。”

“知道,去报警。”

听到老张的声音 , 沈清和交代一句,脚步可没有停下过。哒哒的跟在小偷身后追赶。

前面已经快跑晕的小偷,气得要死, 后面的大叔怎么还在跑。至于嘛,不就是偷个钱包嘛,追了自己几里路,还在追。

老头子还有的是劲,跟在后面追,真是吃饱了撑的。

“管闲事的大爷,你追啥,又没有偷你的。”

小偷气急回过头来一通牢骚。

“不学好,有手有脚的做什么不好要做小偷。”边追还边教育前面的小偷。

“呵呵!”小偷可不愿意听说教,只能呵呵继续全力奔跑。

在路口,终于一把抓住了小偷,“还跑,跑啥跑。”

“呼呼呼……”小偷已经累的说不出话来,瘫坐在地上。满头大汗,愤怒的盯着抓他的人。眼神中蕴含着无数的言语要说,可现在他没力气说话。

气喘吁吁,累的浑身都难受。

赶到的民警,谢过沈清和,带走小偷,他也要跟着过去录笔录。

在派出所录好笔录,回到家里已经是午饭过后。

在派出所,沈清和还被民警们派了一张好人卡。回到家里,父母有给他留有饭菜,二老对他做义工还是蛮支持的,只是让他量力而行。

“爸,妈,今天我抓了一小偷。替失主挽回了五千块的损失。”只要出去做义工回家,都会和父母说说。

“不危险吧,这种事还是要量力而行。你的年龄也不小了,快五十的人,也不是什么小年轻。”

“知道,我晓得。”

饿极的人,吃饭时也不注意吃相,一通胡吃海塞。

“慢点吃慢点吃,别噎着。”老太太看着都心疼。

儿子为了自己和老头子,这几年是蹉跎岁月,他想陪着自己和老头子,伺候他们。

也许是儿媳的死,让儿子醒悟了。多陪陪身边的人,儿子现在做义工每天最多做半天,也不是天天去。

有时候家里有事,就没有办法去。

“嗯,刚才追赶那小偷,跑了六七里路,才饿成这样。平时可不会。街面上做做义工,不累。”

“要注意身体,以后这些让年轻人去追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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