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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在红楼(487)

作者: 九悟 阅读记录

当然,如南京左都御史张经纬张总宪派了族中子弟张良哲送来一份关于朝政的议论文章,还是要刊发的。国子监是不好评论朝政的,但是官员可以。

自六月底之后,贾环便不再过问报纸的事情,总编的头衔由张承剑担当。他转而集中注意力在学习上。

时间在学习中过的飞快。中元节后已是初秋时节。金陵城中秋风起黄叶落。又是一年秋好处。这是贾环来到江南渡过的第二个秋天。

这天下午,贾环应林千薇的邀请,一同泛舟于秦淮河上。

林千薇让丫鬟晴儿在轻烟楼叫了酒菜,置于舟中,与贾环小酌。丫鬟和船夫都在船舱外。午后的时光中,轻舟悠悠的飘浮在河中。

看着眼前的佳人,素手执壶,浅笑轻酌,明眸酷齿,贾环轻笑着摇摇头。

他第一次见林千薇的时候,有种看“脑残粉”的感觉。当然,这年代,精品诗词对美女的杀伤力确实很大。这有点类似于后世大学那些年以情书泡妞的那个时代。

当然,现在不会。她只是很喜欢诗词,仰慕才子。他挺喜欢她直爽的性格。相处的十分轻松、愉快。

“你笑什么?”林千薇身姿高挑,娇嗔贾环一眼,抿嘴一笑。欢快的情绪就点染在船舱中。

贾环笑道:“酒不醉人人自醉!”说完,微微有点后悔,拿起酒杯喝了一杯酒。

林千薇俏脸上浮起微红,扭头看向船舱外的秋景,轻笑道:“妾身和贾公子相识这么久,倒是很少听见你夸我?”

贾环就笑,“也没有吧?我给你写的美人词可是好好的把你夸了一通。”

自闰五月底会金陵,当初得知林千薇住在他隔壁的惊讶,到现在相交差不多有两个月了。期间,应她的要求,写了一首美人词。

雪里已知春信至,寒梅点缀琼枝腻,香脸半开娇旖旎,当庭际,玉人浴出新妆洗。造化可能偏有意,故教明月珑珑地,共赏金尊沈绿蚁。莫辞醉,此花不与群花比。

造化可能偏有意,此花不与群花比。这就是他和林千薇接触以来的感触。

这姑娘气质高贵典雅,明眸酷齿,又有着模特一般的身材。曲子又唱的好。方才后世,妥妥的天后、女神一般的明星人物。人聪明,性格直爽。

她的直爽不同于史湘云。史湘云是天真烂漫,带着英豪、侠义之气。林千薇是“我就是这样,你又能把我如何?”有一些骄傲。活的是自己的本色,并不在意别人的目光。其实,她人很聪明,但这样行事,会显得她很直爽。

林千薇禁不住莞尔,星辰般的美眸瞪着眼前的少年,道:“那能一样吗?你夸苏姐姐不也将她夸到天上去呢?比如:枇杷花底校书人。佳人相见一千年。我想你待我比她更好一点。”

她比苏诗诗还要小一岁。

贾环失笑的揉揉眉心。这能比么?苏诗诗临走前吻了他一口啊。

两年的时间里,像苏诗诗这样的名妓,是不是会突然给人赎身,这说不准。但他现在可是会提前一年回京城。他与苏诗诗可能就相差两三个月到京城。

林千薇不满意的微微撇嘴,有着十八岁女孩子的娇嗔、灵动,忽而道:“我唱首曲子给你听,如何?”

“哦?好。”

林千薇清声唱道:“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我思,岂无他人?狂童之狂也且!”歌喉婉转如若黄莺啼叫,音色亮而有质感,十分动听。

语出诗经郑风。白话文的意思是:你要是爱我思念我,就提起衣裳趟过溱河。你要是不思念我,难道就没有人喜欢我?你这个轻狂的小子呀,狂妄又笨拙。

贾环还是第一次听林千薇在他面前展示她最拿手的歌声,不愧是江南大家,达到很高的水准。但是,这歌词的内容,实在是…让人无语。

狂童之狂也且!他十二岁的年纪,给林大美人扣一个“狂童”的帽子。令人哭笑不得。

贾环对着案几对面的林千薇翻个白眼,道:“就不能唱点别的么?”。《诗经》是可以唱的。这就好比林千薇当着他的面,唱了一首爱情歌曲。看着没关系,爱情歌曲谁不能唱啊?但是,意思就是那么个意思。

林千薇咯咯娇笑,轻声再哼了几句“狂童之狂也且”,这才道:“我看到最近两期的金陵简报上增加了诗词的版块。还有涉及曲艺的地方。那岂不是我也可以投稿?哦,你家林妹妹的笔名叫潇湘妃子,姨娘的笔名是广陵旧人。你说我的笔名取什么好呢?”

林千薇喜欢诗词,但她本身的诗词水平有限。

贾环看看穿着一袭白裙,明丽动人的她,再想起她在苏州时女扮男装穿着士子装的妖冶、美丽,恶趣味的道:“东方不败。”

第三百五十九章 太快了。

一代美人林青霞饰演的东方不败,女扮男装,堪称经典。

不过,在《笑傲江湖》这本小说没有写出来的时代,在电影还没有拍的年代,这个梗,林千薇是听不懂的。

林千薇看着贾环脸上不是什么好笑,明眸一转,道:“好吧。”作为一个很聪明的女子,当然知道在她“取笑”了贾环一回后,要稍稍后退。

贾环笑着摇头。只看她漆黑的眼眸滴流的一转,就知道她知道自己取这个名字“不怀好意”。吃口小菜,道:“你的曲子唱的很好,有没有兴趣再唱一首。”

他有点想听。听歌是现代人的习惯,他也不例外。只是在这里,想要听到高水平的歌曲很难。他又不常去青楼。有点白居易在《琵琶行》里写的意思:

我从去年辞帝京,谪居卧病浔阳城。浔阳地僻无音乐,终岁不闻丝竹声。春江花朝秋月夜,往往取酒还独倾。岂无山歌与村笛?呕哑嘲哳难为听。今夜闻君琵琶语,如听仙乐耳暂明。

林千薇挽着衣袖,提壶给贾环斟酒,落落大方的道:“唱什么曲子?”

贾环道:“一剪梅或者水调歌头。”

林千薇噗嗤一笑,贾环说的都是他自己的作品。挺自恋的啊。开口唱道:“红藕香残玉簟秋…”以她的功底,运用嗓子,随时都能达到很高的水准。

一曲唱完,林千薇微微喘着气息,明眸看着贾环,笑道:“贾公子要是有新作,我还愿意唱一曲。”

贾环给她倒着茶水,笑道:“你还是先歇一会吧!像你这样只唱曲的话,最好是能建一座戏剧院,让你们在里面表演。现在昆曲不是很流行吗?像你这样的形象演大青衣,保管能火遍大江南北。”

上次花魁大赛时,袁静香表演的昆曲技惊四座。而林千薇说没她唱的好。贾环相信她的话。其实,名妓、花魁,在根本上还是限制了消费群体。若是改行唱戏,名角红遍全国是必然的。看看清末、民国初年的艺术圈就知道。大师梅兰芳名噪一时。

当然,最根本的一点是,名妓属于青楼行当。戏曲则是属于艺术。档次不同。

林千薇抿着茶,盈盈一笑,微微偏着头,秋天午后的一缕阳光落在她俏丽的脸蛋上,仿佛绝世无瑕的美玉在静静的泛着耀眼的光泽,美丽无端。好奇的道:“你这人总是有些很怪异的想法哩!不过,我才不唱什么青衣,那都是悲旦。我要唱也是唱闺门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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