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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清穿(130)

可显然,对于文茜的安排,小朱文却是恍若未闻,只是骑着那匹小丑马跟在马车的边上,同侍卫们排成一竖。

文茜摇摇头,对于这别扭的小孩,她是有些没辙了,回到马车上拿了一件十一哥的厚披皮,丢给了朱文,看着他正要摇头,便有些气恼的补了一句:“你要是不穿上,就爱去哪去哪,总之别跟着我们。”

朱文这才披上,脸上有些悻然。然后用带子扎紧,毕竟太宽大了些。

马车出发了,十一阿哥坐了起来,看着车窗外朱文的身影道:“这小子,性子太过刚硬,过刚侧易折啊。”

文茜也看了一眼道:“所谓过刚易折,总归还是不够刚,否则便不会折,那易经上不是说,阳到极至则阴生,所以,我想,当刚到极到时必然也会韧性无比吧,这小子,我倒是挺看好他的,金嬷嬷说过,这小子,能吃苦做大事的料。”

一路上,谈谈说说,再加上小凤儿,倒是不觉寂寞,很快便过了山海关的傍海道,到盛京。再由盛京过乌远堡,厄黑木,小乌稽,大乌稽,毕尔罕毕拉,终于在三月初到达了沙岭,只要再过郎岗,就到宁古塔了。

这一路行来,艰苦万分,人人都大感吃不消,十一阿哥一直是病歪歪的,不过,这样的人耐磨,虽说病发了几次,但好在文茜药草备的足,倒是有惊无险,反而是雅娜,自过了小乌稽后就病倒了,而且,这一病来势汹汹,文茜多翻冶疗,好不容易病情稳定了下来,可药却是用完了,少了一味冶风寒的主药,防风。

到了沙岭,天快黑了,可沙岭驿站一直没看到,这时侍卫头领甘虎来报,原来之前路走岔了,沙岭驿站已经走过了。

“那就找个背风处,扎了帐篷露宿吧。”十一阿哥道,天黑赶路可不成,这里几忽是一片蛮荒,猛兽时常出没,这一路来,黑熊已经遇到好几次了,还能时常听到虎啸。

扎好了营,文茜着天还没完全黑下来,便想到附近看看能不能找到防风,东北的防风,品质是相当不错的,雅娜的病真的很不轻,虽说暂时稳定的,可这样的天气很容易引起反复。

“不行,太危险了。”十一阿哥坚决的拒绝了。

“是啊,文茜妹,我还能熬得住。”雅娜也劝道。

“没事的,我又不会走远,就那林子边上找找,要不,让金嬷嬷陪我去,金嬷嬷的身手还是不错的,要真遇上的野兽,那正好给大家打打牙祭的,岂不好的很。”文茜笑道,金嬷嬷的身手,经过这一路的考验,那绝对是让人信服无比的,连那侍卫头子甘虎也甘拜下风。

见到有金嬷嬷陪同,十一阿哥才免同意了。

一线夕阳下,映间一抹绯红,文茜手里拿着一柄匕首,很有些想念放在药堂里的药锄,她怎么忘了呢,这黑龙江林子里药材众多,怎没想到把药锄带上,真是失策,看来到了宁古塔,第一件事就要找个铁匠,打个药锄。

从林子边上望向那深深的林子,总觉得象野兽张开的大嘴一样,文茜带着金嬷嬷没敢深入,只是在林子边四处找找,倒是金嬷嬷先有了收获,用小石头就打到了两只野鸡,回去弄个烤野鸡肉还是很不错的,真正的野外烧烤,自己原来那时代可是鲜少尝到呢。

不一会儿,文茜就找到了几株防风,用匕首挖出根部,就在这时,她看到边上有一株植物很眼熟,不由的有些讶然,先将防风放进自制的包里,然后小心的挖那株植物,一点点的,那植物的根部慢慢的露了出来,文茜更小心了,连须根也小心着不弄断,等到所有的根茎都挖了出来,文茜真的有些傻眼了,看了看身边的金嬷嬷,然后道:“这是啥,人形萝卜?”

金嬷嬷有些没好气的瞪了文茜一眼,这不是明知故问嘛,连她这个外行都知道是啥,便很干脆的道:“什么人形萝卜,人参。”

文茜当然知道是人参,可是,难道人参是长在路边的吗,她一直以为它应该是藏在深山老林子里,不花老大力气,那是绝对见不着的,突然,她有种好笑的感悟,难道说,这个时代,人参也是大路货。

总的来说,文茜今天是人品大爆发了。

回去的时候,看着包里的人参,以及金嬷嬷手里抓的野鸡,山参炖野鸡,美味又滋补,这些日子,大家都吃足了苦头,正该好好补补。

回到马车边,侍卫们已经烧好了火堆,朱文和侍卫们还打了到了一只子,两只野兔,拨了皮,处理好肉,正架在那火堆上烤。

十一阿哥看到文茜回来,才松了口气,转脸看到金嬷嬷手中的野鸡,不由的眯着眼笑道:“看来你们的收获也不差嘛。”

“那当然了,药采到了,野味也有了,不过,最大的收获在这里,瞧,很不错的人参呢,路边挖的。”文茜有些献宝的道。

看着文茜有些得意洋洋的样子,十一阿哥一抬眉道:“傻丫头,这对你来说是路过,对别人来说,这里就是深的不能再深的深山了,挖到人参没什么稀奇的吧。”

是哦,文茜这才大悟,原来自己已经是在深山里了。

耸了耸肩,文茜先处理好防风,配了其它的药草,熬了一小碗浓浓的药汁让雅娜服下,然后又同金嬷嬷一起炖着人参鸡汤。

晚上,十几个人一起,围着火堆,不分主仆的喝着人参鸡汤吃着烤子肉,正象十三阿哥说的,痛快。。。

第九十七章 有血债了

夜过去,天亮了,却是难得的好眠,一路上行来,体力被炸干后,脑力没了承载,自然无暇多想,就跟那常年劳作的农夫一样,一晚总是酣睡到天亮。

下了马车,就着山边的泉水洗了脸,那小沟的边上还有些冰削,三月的天气,气温开始转暖了,但比起京城仍很冷。

十一阿哥也跟了下来,弯下身子,掬着水在脸上拍拍,然后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站起身来,眺望远方,突然惊叹的道:“文茜,你看。”

顺着他的手势,文茜看到不远处的一坐山峰,全部笼在雾里面,隐隐约约的,飘渺如仙境,是雾峰,一种特有的自然景观,以前那时代,朝九晚五的时候,累了,倦了,文茜便常想着能到祖国各地去走走,看看各地奇景,当时就曾在网上看到东北一家摄影网站上的雾峰图片,神往不已,没想到这个愿望却在这个时候不经意的实现了。

侍卫们正忙着收帐篷,扑灭火堆。

而就在这时,一很尖锐的口哨声响起,然后从四边的林子里突然冲出几队人来,俱是一身皮衣皮帽皮靴护膝护腕的俱全,背上背着弓,手里拿着刀和斧头,而领头的手里,居然拿着一支火枪,这是文茜在这个时代第一次见到枪,那外形有些象农家用的那种土枪,当然,原来那个时代,她一个升斗小民,也没近距离见过枪,不过电视上到是常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