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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怪饭馆(264)+番外

“今天有鸡吃?”客人抹了把疑似流口水的嘴角,“我最爱吃鸡了。”

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一大摞的鸡,李清明扶额, “重新制作一个菜单。唔, 宫保鸡丁、辣子鸡、大盘鸡、炖鸡、烤鸡等等,还有爆炒鸡杂。再弄一个活动吧,不然感觉今晚上消耗不完这些鸡。”

活动海报贴在玻璃门上,因为是夜晚, 夜烛特地过去洒了一些光,让路过的客人可以清楚的看到。

妖怪饭馆老板临时活动:

活动内容:三只盐焗鸡限时挑战,一个小时内吃完,并且所有的骨头都吐出来就算完成。奖品为香脆烤鸡肉干,有两种味道,原味和香辣味可以选择,也可以两种都要。

活动时间:2017年9月15日晚上八点到2017年9月16日凌晨两点。

活动备注:未满三百岁的幼崽请在家长的陪同下参加,鸡的骨头比较细,一定不能囫囵吞下去。

活动补充: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妖怪饭馆所有,另外准备的盐焗鸡数量有限,先到先得,盐焗鸡吃完活动立即终止。

——

盐焗鸡做法简单,而且保留了鸡的原汁原味,并且鸡肉很嫩很嫩,以前李清明经常自己做一只,然后自己一个人全部吃完。

八点时间一到,几乎饭馆所有的客人都举手,表示想参加挑战活动。

“可以分别同时进行,盐焗鸡会陆续做好,请大家耐心等待。”夜烛飞在半空中,大声解释着。

厨房门口旁边临时搭了一个台子,夜枭站在后面拿着干净的麻布擦盘子,等会儿盘子中会摆上做好的盐焗鸡,以及两碟不同口味的蘸料。

最先进门的客人幸运的等到三大盘做好的盐焗鸡,他特别幸福的双手合十,闭上眼睛不知道念叨了什么,这才睁开眼,撕下一块肉,狼吞虎咽的啃着。

小块小块的骨头,啃完了放到一旁的空盘子中,很快堆成一座小山。

坐在客人对面的那位,美滋滋的张大嘴巴,啊呜咬了口鸡腿……然后不小心连带着骨头也给嚼烂了吞下去。非常心虚的看了看前后左右,这位客人举手,“我刚刚忘了,能不能宽容一下?”

“不可以哦。”夜烛飞过来,说,“这三只鸡你需要给一些报酬。这次挑战活动虽然没有明确提示,但默认的规则是不能变成原型吃鸡哦。”

这是为了防止有些客人直接变成原型,那样恐怕三只鸡一下子就能吞下去,再一口把骨头吐出来,这样挑战就没有意思了。

还有一些客人……没吃过鸡,就各种都点了一份,满满的一大桌子。

全都是肉,还都是鸡肉。

“点鸡比较多的桌子每桌送一盘!”李清明切了许多水果,摆成巨大的水果盘,“吃太多肉对身体不好,也要适当吃水果。夜枭今天买的水果不错,明天还买这些种类就行……”

“打工的小鬼要不要招一些临时工?”飞在半空中,应龙熟练的坐着鸡丝面。

关火,炒锅里的菜倒进盘子,李清明道:“让苹果树先生抽空制作个招聘启事贴在厨房后门,暂时再多收两个临时工吧。”

“没问题。”刚巧苹果树先生就蹲在厨房门口。

十一点钟左右,陈书泽给的鸡终于用的差不多,一些菜单也陆陆续续撤了下来,再来的客人就只能参加挑战活动才能吃到很多鸡了,不然饭馆大部分都是平常的饭菜。

站在饭馆门口,程思思和吴生再次茫然,他们看不到。

无聊的叼着一根生豆角嚼着,二百五看到饭馆门口的人,赶忙跑过去,“哟,怎么不进来?”

眼前豁然开朗,出现饭馆玻璃门,能看到里面的实木柜台,还能看到很多狠多客人,此时正是热闹的时候。

“啊,我们看不到饭馆呢。”程思思笑眯眯地说。

今天虽然是男生打扮,但是紫色的衬衣,还解开两个扣子露出漂亮的锁骨,怎么看怎么风骚,程思思还故意不着痕迹的找了个很好看的姿势对着二百五。

可惜的是此时的二百五仿佛眼瞎,根本没看到。

无趣的跟着二百五进了饭馆,程思思笑眯眯地说:“你大概是我见过的最柳下惠的人。”

端了两杯汽水招待程思思和吴生,张北极非常严肃且认真的思考很久很久,终于还是忍不住问:“柳下惠是是谁?”

柳下惠,美女坐怀而丝毫不乱。

听程思思解释完,张北极仰着脸再次思考半晌,接着严肃道:“我猜那个柳下惠可能不喜欢美女,喜欢帅哥?”

“说说咱们学校的陈书泽。”李清明刚好忙完,很自然的问道。

感激的看了眼李清明,程思思觉得跟张北极聊天比较困难。

“陈书泽简直疯了,今天早晨把吴斯宇堵在宿舍,让他立刻宣布跟小美分手,不然就不让吴斯宇离开宿舍。还好我及时得到消息,带人把陈书泽那个疯子带走。”

“这家伙仗着家里有钱,整天作天作地还是有一批迷弟迷妹拥护,有些不知天高地厚。不过我查了查他,陈书泽好像是被收养的,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比那家人的亲儿子、亲女儿还受宠,全家都喜欢他喜欢的不得了。”

在陈书泽闹腾吴斯宇之前,他在学校里其实不怎么出名,为什么呢?

因为比起作天作地的陈书泽,显然程思思,方卓比他更吸引眼球。一个是名气早已出了学校的美女,而且还曾经被死亡,那段时间新闻简直要刷爆了;一个是瘦的只剩下骨头,堪称病态存在的方卓,这年头胖子那么多,瘦子已经成为稀有了。

这回陈书泽闹腾的这么厉害,其中有个原因还在小美。

美女校花啊,操作好都能在网上打上标签,成为一种标志存在的人。

“听说陈书泽小时候被收养,当时养父母就特别喜欢他,家里的其他孩子也特别喜欢他。可以说他虽然是被收养的,但从小到大比很多人都要幸福,再加上他养父母家里条件很好,他几乎是要什么有什么。”

“这次听说他父母也支持他追求小美。”程思思耸肩,“但吴斯宇不松口,小美也公开表示不接受陈书泽,是他自己不停的折腾。”

饭馆里的客人陆陆续续离开,大都有得到饭馆赠送的礼品,烤鸡肉丝。

剩下的部分客人正在慢慢享受最后的饭菜,还有一小部分已经吃完饭,但还不想走,就坐在那里聊天。

有一头浑身漆黑,皮毛茂盛油光发亮,要不是眼睛发光几乎看不到的幼崽狂奔到李清明旁边,伸出黑漆漆的看不出指头的爪子,“送给你。”

爪子里是一片植物叶子。

接过植物叶子,李清明摸了摸他的脑袋,温和道:“谢谢哦。”

“不客气。”幼崽礼貌的回答,然后回头窜回自家家长那边。

早已看到过很多次饭馆里的小孩,吃着饭忽然变成毛乎乎的幼崽,有的还顶着毛茸茸的耳朵,甩着尾巴玩,程思思见怪不怪地继续说,“我觉得陈书泽就是个被惯坏了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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