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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帝们的公寓(171)

可是……不得不妥协。

不得不妥协。

现在的他还没有办法与这些不公正做对抗,可是总有一天,他会走到那个顶端。

湖边长廊又安静下来,秦修低头翻看着微博,想了想,发了一条后台私信。

秦修:喂,你被人欺负的时候都是怎么做的?

以为会等一会儿,哪晓得立刻就有回复了。

沈彻:那要看是谁欺负啊。

秦修笑了笑,写道:欺负你的人蛮多啊。

沈彻:我念初中的时候也有被高中生欺负过,虽然很奋力地还击了,但是身高体力都比不过对方,最后被修理得很惨。所以我觉得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秦修想到大卷毛在手机那头老神在在的样子就好笑,一努嘴:需要你忠告我吗?

沈彻:呵呵,要不要出来兜风啊?我快到学校了。

秦修一勾嘴角,写了一串“这么想见我”,又笑着删除,改成了邪恶的:这么想抱我?

微博那边半天没反应,他等了一会儿,正要拨电话过去,对方又回复了。

沈彻:嗯。很想。

秦修笑了笑,对着手机自言自语:“你个好色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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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岸边的落日壮丽异常,秦修把战斧停在一处无人的海角,望着起伏的碎金一样的波涛,对身后人道:“你说得不错,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他回头朝沈彻笑笑,“十年以后我们都成什么样了?”

沈彻看着秦修近在咫尺的俊美容颜,海风把玩着秦修的发丝,晚霞下连睫毛都是金色的,他有一瞬的失神,淡淡地说:“十年以后你还是秦修。”一切不好的东西,都无法伤害你,如果我没能保护你,我也会拼了命地逗你开心。

“我当然是秦修,”秦修一阵好笑,“我又不会变态发育。”说着望向天边,一只手臂枕在机车车把上,手支着下巴斜侧着身子:“十年后我的演技会更出神入化,我要让那些对我有偏见的人也支持我,十年后我们一定已经拿下好几个金枝奖,”说着笑眯眯地看一眼身后傻傻凝视着的卷毛青年,抬手捏捏对方的脸蛋,“十年后你还和我在一起。”

那宠溺的一捏把沈彻魂都捏飞了,差点没激动地捏回去,半晌才回过神:“十年很长啊……”

“别动。”秦修的手忽然勾在他脖子上,而后双手勾住他脖子,抬起一条腿,不知怎么地整个人都掉转过身来,勾着他的脖子与他面对面。

S1000RR的后座比前座高,沈彻难得以这种高于秦修的位置近距离面对秦修。

夕阳使得一切都变得缤纷艳丽,那份已经快从秦修身上消失的柔美仿佛又回来了。沈彻看着仰面朝着他,一脸暧昧的俊美青年,滚烫着脸颊想,嘴唇怎么那么艳,真像故意诱人去亲似的……

两个人也不知道是谁先主动,海风在耳边汩汩地吹拂,彼此的嘴唇已经贴在一起。秦修的头发扫在他脸颊上,痒痒的,就和唇上的触感一样。

这一次不是激烈的舌吻,两人只是静静地亲吻着彼此的唇瓣,这种甜蜜又柔软的感觉让沈彻想起小时候吃棉花糖,眯缝着眼看着秦修半扣的眼帘,颤动的睫毛,魅惑的泪痣,这真是他吃过全世界最甜的棉花糖,甜得那样丝丝入扣。他含住秦修柔软饱满的下嘴唇,轻轻舔吮着,只觉得世界都快融化在这个人唇间一般。

秦修勾着沈彻脖子的双手收回来,捧在对方下巴上,边吻边柔声说:“沈彻,只要你在我身边,这些我都可以忍……”

沈彻张开嘴一个劲吮吸着,吻得有些笨拙,声音也有些抖:“我想……一辈子在你身边。”

秦修笑一笑,张嘴含住那张吻得有些颤抖的嘴唇,辗转吮吻了许久,声音一沉:“好。”

你想的,我都给你。

第124章

《少侠请留步》虽然是情景喜剧,但是外景的部分也不少,沈彻跟随剧组前往外景地穆云山期间,《MONSTER》正式上映,TPS的首映典礼上,秦修不得不再度面对文博,两个人乘坐的商务车在电视台车库狭路相逢,文博趾高气扬走进电梯,扫一眼正下车的秦修,甚至都没有发扬风度稍微等一下后辈。

剧组的其它主创也到了,在后台做好准备,前去演播厅时,李子宏从后面叫住秦修,追上来一脸抱歉:“都怪我不会说话,让你白白躺枪,真是不好意思。”

秦修拍拍对方的肩:“学长别这么说,你又没有说错。”

李子宏还是很不好意思:“让你担票房那句话……”说到这里不由顿住。

文博正从两人身边经过,依旧是视而不见。秦修也没回头看他,只是朝李子宏淡淡一笑:“票房我当然要担,不然谁担。”

极尽挑衅的一句话,李子宏当然知道这话是冲着文博去的,他看着眼前这个笑容笃定傲气凌人的俊美青年,秦修说话时手还按在他肩上,那种再度见到林稚的即视感不由让他狠煞了一下。

而文博的脚步不出所料停滞了半拍,连他身边的助理都有点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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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彻拍摄《少侠请留步》第一季,外景加内景,前前后后两个月时间,虽然拍戏时很忙,沈彻还是偷溜出去,约了任海去看秦修的电影处子秀。《MONSTER》已经上映快一个月,电影院里仍然可见一票一票前来支持的粉丝,有的甚至已经是第三次来看了。

沈彻第一次从大荧幕中看到秦修,360度无死角的俊美容颜在一百多平米的巨幅幕布上放大后冲击力十足,秦修在电影里从头到尾身着西装,在正式的场合穿着月白色的西装,休闲时则是一身黑色衬衫和同色的西装马甲。男人果然还是要靠西装,连任海都不得不拜服,有这样傲人的模特身材,穿起西装来简直是丰神俊逸。

秦修在全剧的戏份很少,甚至不比古力马多,然而每当他露面,电影院里就是一浪又一浪倒吸气的声音。沈彻着迷地想,这个人就是为大荧幕而生的,小小的电视屏幕如何装得下秦修这样的天之骄子。

电影上映后不久,网上就炸开了锅。粉丝们自然是被那个优雅又邪恶的林稚迷得神魂颠倒,甚至三观崩坏地在贴吧里大呼天底下最痛快的死法就是死在林稚(当然必须是秦爷扮演的)的手下。海角首页也是连篇累牍的主题帖“林稚算是花瓶吗?为毛他一登场我就兴奋?”“有谁跟楼主一样为了守林稚 140分钟舍不得上厕所的?”

当期的《电影志》趁热打铁以林稚扮相的秦修为封面,一身浅灰色西服,半身正面特写,眼神冰冷犀利,唇角却似有若无地挂着甜美的笑意,才一发行就被一抢而空,沈彻特别拜托报刊亭老板帮他留一份才能第一时间拿到手。上面一篇影评出自他最喜欢的一位专业影评人豆先生,安嘉冕当年的《斯德哥尔摩》和《夜盲症》都有这位影评人很精准的点评。

果然这一期也有豆先生对《MONSTER》的专题评论文章,沈彻拿到杂志,迫不及待跳到有关秦修的部分:“……最后是关于林稚不得不说的话。邪恶这种气质说起来也玄也不玄,迄今为止我们见过的多是学院派的经典演绎,只要遵从这种演绎法则,塑造出一个典型的“坏人”不成问题。可是林稚这个人物却不能以这种方式去演绎,因为作者在漫画中想要表达的是,约翰是一切恶的化身,他代表一种究极的恶,一到究极两个字,事情就玄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