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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族之我来自远方(232)

作者: 碉堡堡 阅读记录

“西部温暖而又富饶,您可以在那里得到堪比虫帝的荣华和尊崇,霍斯堡有什么呢?除了雪还是雪,除了冷还是冷,您甚至看不见一场春天。”

“法厄斯生性嗜杀,如果将来您得罪了他,在霍斯堡举目无亲,谁能帮您撑腰?西部离北部足有数万公里那么遥远,到时候就算想帮忙也是鞭长莫及。”

有道理,也十分中肯。

法厄斯站在门外听着,都不由得点了点头,觉得曼迪分析得非常精辟犀利。他确实生性嗜杀,北部也确实比不上西部温暖富饶,但凡是个有脑子的虫都会选择西部。

法厄斯背靠着墙壁,并没有急着进去,右手灵活把玩着枪支,忽然想听听许岑风会怎么回答。他自认从来没有许诺过对方什么,就连结为伴侣的事都没定下来,许岑风好像确实没理由留在这里?

法厄斯低笑了一声。

但这并不能说明他高兴,恰恰相反,他笑得越开心,就说明心情越糟糕,而引起他愤怒的虫则会死得更惨。

毕竟撬墙角这种事怎么看都不算太美妙。

许岑风没有回答,空气中流淌着静默,最后不知过了多久,久到法厄斯腿都有些站麻了的时候,才终于听见门缝里响起了一道低沉的声音:

“可我不想离开他……”

法厄斯一愣。

动手术清除标记太疼了,西部也太远了,许岑风不想把法厄斯丢在这里。他上辈子已经丢过一次了,这辈子不能再丢了。

曼迪少将皱眉道:“阁下,西部还有两只纯血雄虫,和您一样都是黑发黑眸,难道您就不想找到您的同伴吗?”

许岑风闻言终于有了些许反应:“他们生活得好吗?”

曼迪少将点头:“他们生活得很好,都有了各自的伴侣。”

许岑风笑了笑:“我很快就会和他们再见面的,但不是现在。”

终有一日,他们会在同一个密林里再次相逢,继续那场未完成的旅途。

曼迪少将忧心忡忡:“阁下,霍斯堡即将发生一场大变动,如果您继续留在这里很可能会受到波及的。”

许岑风知道他指的是那场兵变,曼迪一定是听到了什么风声,否则今天不会冒险找上门来急着要带自己走:“我知道,所以您最好今天就启程带着那些雄虫返回西部,否则再晚一些就走不掉了。”

曼迪少将已经搜肠刮肚,把能劝的话都劝遍了,偏偏许岑风看似温柔,一颗心却比石头还要顽固几分。他长叹一声,只能挫败放弃:“好吧,如果您需要什么帮助,请随时和西部联系,愿效犬马之劳。”

许岑风与他握手,却说了一句听不懂的话:“谢谢,您已经帮过了。”

上辈子,星历2763年,霍斯堡发生兵变,大首领法厄斯生死不知,副首领耶尼亚暂代职位。

那时全城居民都惶惶不可终日,不少贵族都受到了波及,唯有许岑风待在住宅区内安然无恙,除了法厄斯留下的一队A级精锐暗中保护,再就是曼迪少将以西部名义驻扎城内做客。

那时曼迪少将对许岑风说了一段话,他记到今天也没忘记……

“阁下,法厄斯首领曾有吩咐,让我务必驻扎城内保护您的安全,假使他不幸死于兵变,就让我将您带回西部,离霍斯堡越远越好。”

越远越好……

越远越好……

许岑风当时几乎不敢相信这四个字是从法厄斯嘴里说出来的,兵变在即,按照法厄斯狠戾的性格,对方最该做的是拉着他一起死,而不是放他离开,这根本不像法厄斯的风格。

因为印象太过深刻,许岑风现在回想起来仍是心绪复杂。他回过神来,主动提出将曼迪少将送到门口,结果刚刚走出包厢,就见一抹熟悉的黑色身影站在走廊,曼迪少将则像受惊的兔子似的一蹦三尺高,嗖一声躲到了远处,指着法厄斯结结巴巴道:“法法法……法厄斯?!你什么时候来的?!”

曼迪少将做贼心虚,看见法厄斯哪有不慌的,他生怕对方发疯一枪崩了自己,紧张得拼命咽口水。

法厄斯见他们出来,掀了掀眼皮:“也没多久,十几分钟罢了。”

他捏着枪在指尖灵活绕了一个圈,明目张胆打量着曼迪少将,似乎在思考打哪里比较合适,似笑非笑道:“曼迪少将,你千里迢迢过来,想聊天怎么不找我,反而跑到了隔壁?”

曼迪少将尴尬一笑,用手帕擦了擦额头冒出的冷汗:“我只是找这位阁下随便聊聊,随便聊聊。”

他已经想溜了,奈何法厄斯的护卫一左一右挡住楼梯口,根本不让他走。

许岑风见状轻轻拽了一下法厄斯的袖子,无奈出声:“曼迪少将今天要护送那些雄虫回西部,放他走吧,免得耽误他的时间。”

法厄斯不乐意,撬了墙角就想跑,哪儿有那么容易的事?

许岑风又拽了他一下。

法厄斯只好收起枪,示意护卫放曼迪少将离开,后者见状跑得比兔子还快,一眨眼就溜没影了。

许岑风眼见曼迪少将离开,这才和法厄斯一起回到包厢,他反手关上门,出声询问道:“谈完事情了?”

法厄斯嗯了一声:“谈完了。”

许岑风道:“谈完了就点菜吃饭吧。”

许岑风语罢正准备走向餐桌,忽然被法厄斯挡住了去路。他抬眼一看,却见对方那双幽绿色的眼眸紧紧盯着自己,因为距离太近,险些挨到鼻尖,一阵冗长的静默后,法厄斯冷不丁出声问道:

“许岑风,你该不会真的喜欢本首领吧?”

第112章 伴侣

干嘛要对他那么好?

干嘛要为他放弃去西部?

干嘛一见面就对他又亲又抱?

法厄斯想了很多很多,最后只能得出这个结论,但许岑风明明从来都没说过喜欢他,一次也没有。他们虽然已经深度标记过了,但在虫族,性和喜欢是分开的,二者并没有什么必要的联系。

法厄斯手里握着一把黑色的枪,他用冰凉的枪尾抵住许岑风的下巴,微微用力就迫使对方抬头看向了自己,声音低沉,带着那么几分命令的意味:“说,你喜欢我。”

法厄斯想听。

但这只该死的雄虫一直就是不说。

他刚才站在门外面,还以为对方终于要说了,结果半天也没说出来,心里气个半死。

如果许岑风说了,他说不定早就和对方结为伴侣了,但他们谁也不肯低头,好像谁先低头就输了一样。

许岑风闻言眼眸微垂,瞥了眼抵住自己下巴的枪,声音不见半点惊慌,甚至还笑了笑:“你这是在威胁我?”

法厄斯无意识用指尖摩挲着枪管,频率飞快,再过几年这把枪说不定会被他盘成文物:“你想这么认为也可以。”

许岑风:“不说会怎么样?”

法厄斯心想自己的动作还不够明显吗,不虞皱眉:“你到底说不说?”

“好吧,”许岑风叹了口气,有些无奈,“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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