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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仓鼠在废土囤粮(70)

作者: SJ姣儿 阅读记录

外面拼搏得还不够?搏杀得还不够?回家也要大战三百回合?

牧飞逸一想到那个小家伙雪白的肌肤,觉得也不是不可以。

“想什么呢?”千山拍拍他的肩膀,“走了,登机了。”

“来了。”牧飞逸眼前还浮现着那少年的肌肤,有些无奈又有些说不出的滋味。

原来过去对感情没兴趣是纯粹没碰上对的人吗?

当这个人出现后,感情来得就是那么猛烈,又难以理解,仿佛是覆水难收。

真奇怪,那种感觉让一直理智的牧飞逸感觉很神奇,自己居然也会有这种想法。

就完全不符合逻辑的感觉,牧飞逸原以为自己会找一个家世相当。

当然俞霄沅是和他家世相当的。

品性好,能力强,能在商场上和自己有所帮助,或者最起码旗鼓相当,又或者能收拾的了牧家这个烂摊子的人。

比如他爷爷当初就看好的俞大小姐,过去牧飞逸是无所谓,娶谁都可以,他志不在此。

可现在,虽然他的对象也是俞家,但是是俞家那个娇气的小少爷。

牧飞逸走向飞机,目光飘向自己手中的刀匣。

笑着摇摇头,自己胡思乱想什么。

“公孙和林家那小子已经到D城了,发消息问我们什么时候到。”

“一个多小时,和他们说两小时吧。”邵大少给自己的妻子发了晚安便在飞机上坐下。

“哦。”千山低头发消息。

钱明航对牧飞逸的苗刀很感兴趣,入座后便要看看。

牧飞逸打开刀匣,带着几分炫耀地弹了下刀身,挑眉:“如何?”

钱明航立刻眼前一亮:“好刀!!!”

“这刀,我觉得有点说法。”邵大少皱着眉,“明航你看得出是什么刀吗?”

“这刀有点湿润。”钱明航摸了一把刀身,感觉很奇妙,他又拿了纸巾贴上去,却是丝毫不沾的。

“这是怎么回事?”他想不明白。

这刀是开刃的,异常锋利,吹发可断的地步。

牧飞逸也不知道,但他现在有些腹痛,“我去下厕所,看完记得给我放回去。”

“知道了。”钱明航调侃地把目光从刀身挪开,看了他眼,“这可是你的定情信物,我自然有分寸。”

说着他看到了刀匣里的一张便条和一包茶叶,顺手放在桌上等牧飞逸回来自己看。

牧飞逸有点急,便没来得及反击。

繁琐厕所的时候,牧飞逸叹了口气:“看来奶茶这种东西果然不太适合我。”

也有可能那杯奶茶有点问题?

“哎”

飞机,这时候已经起飞了。

牧飞逸离开T市,也开启了他不一样的旅途。

——

另一边,俞霄沅挥挥手送走牧飞逸后,就被他姐姐揪着耳朵拽回家了。

“唉唉唉,疼疼疼。”真是的,一个喜欢揪他脸颊,一个喜欢揪他耳朵。

鼠鼠根本不敢反抗,只敢偷偷看一眼姐姐的脸,撇撇嘴,“哼~”小气。

“哼!”俞甜微哼得比他更响!

“哼哼。”俞霄沅变回小仓鼠的样子解救自己的耳朵,“不许拽我耳朵,可疼了。”

娇气的鼠鼠低头用爪爪揉搓自己的耳朵,“你看,都红了!”

鼠鼠的耳朵可薄了,多揉搓两下就会变红,更何况还是被姐姐揪。

“小混蛋,你是不是想要转移话题?!”俞甜微气得够呛。

恩,就是这个意思。

鼠鼠心虚地扭过头,看着别的地方,就是不敢看姐姐。

俞元洲急急忙忙地也从楼上下来,气得指着那只小混球。

“你!”

鼠鼠用爪爪洗了洗脸,又认真地开始舔肚皮上的毛毛。

反正,反正鼠鼠很忙的,你,你们说管说,可别对鼠鼠我动手动脚的。

“你喜欢他?”俞元洲喘了口粗气,认真地想了想。

“也,也没有。”鼠鼠呆呆地看着舅舅,“就是代表他的星星好明亮,好好看。”而且胸肌刚刚好的高度,是鼠鼠喜欢的而已。

某只傻鼠鼠在这一刻,求生欲特别强烈地隐瞒了后面那句话。

他说了,那小鼠皮是不想要了呢。

鼠鼠揉了揉脸颊,“就,就这样,没其他原因。”

“真的?”俞元洲疑惑地看着他,毕竟他家小孩可能是没开窍,现在本能地贴近对方,但还真不一定想到那么回事儿。

反应慢有时候也是非常好的优点不是吗?

“恩!”鼠鼠非常用力点头。

“如果你喜欢他,我能想办法把他弄回来,到时候我们一起度过末日之初,你和他也能建立深厚的感情。”俞元洲虽然心有不舍,但牧飞逸是他看着长大的,有能力,人品好,抛开感情来说他倒是个上上选。

不过!牧飞逸没和自己的女儿擦出火花,反而和自己的侄子撞出来了。

俞元洲心里是来气的,毕竟他们撞出火花了,自己的小鼠也没了。

这事儿又不能强求,真稀罕上了,那小鼠鼠是别想了。

俞元洲在心里哀嚎上了:姐姐啊,我对不起你!现在看样子可能没小小鼠了啊。

“不要不要!”鼠鼠站着连连摆手,“鼠鼠不要他回来。”

牧飞逸怎么能回来呢?他是有他的机缘,天大的机缘!

鼠鼠他看到星星了,就是星星那么漂亮他才坚定了牧飞逸一定要离开的信念。

他还把最好的苗刀送给他,这把刀是叔叔弄回来的冷兵器。

毕竟子弹和弓箭的箭可能会用完,但冷兵器可以长久地用下去,特别是好刀好剑。

那把苗刀是舅舅的收藏品,当初收购价就有一千三百多万。

更是有价无市,舅舅也是千方百计收到的。

他舅舅就喜欢这种冷兵器,所以当俞霄沅说有末日隔天,舅舅就把这些冷兵器陆陆续续地运回来放到鼠鼠的空间里。

而鼠鼠挑了几把好刀好剑扔进灵泉里,让它们泡着,将来杀丧尸会更好用。

也是因此,钱明航发现这把苗刀湿润,却纸巾不沾的原因。

上面覆了一层薄薄的灵气,能保护刀刃,千砍而不卷,万劈而不钝。

舅舅这里十八般武器他有收集比如:棍、刀、剑、矛、盾、斧等,这一系列家里都有。

此外鼠鼠觉得比较适合末日的有唐刀,苗刀,大砍刀,双刃刀,战刀,戚家刀,甚至连双钩,飞廉,锤,狼牙。

这些除对付丧尸的战斗力非常强,特别是前期,七重天还没结束时候的丧尸,战斗力不够强,行动能力也不是很迅速地丧尸。

鼠鼠他在众多兵器中,选了苗刀。

它刀长五尺,刀长三尺八寸,集中了刀、枪各自优点,可单可双双手持刀,发力于背部肌肉,刀随人转,势如破竹。

一刀下去就是盾都能被轻易击碎,更何况丧尸?

鼠鼠不知道也不确定牧飞逸能不能灾难来临的第一时间就找到枪械,更何况真的到末世了,没有军工厂,枪械也只是短暂的昙花一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