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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相惜(32)+番外

叶景琛退后一步站在台阶下,这才几乎能和她的视线平齐,点头:“嗯,然后呢?”

“我有许多绯闻……这你是知道的,毕竟至少1/2都是拜大神你所赐,”如果这几年她不和叶景琛搅和在一起,虽然知名度大约还得降一个LEVEL,但被骂的频次一定锐减,“还有,我不红,说是十八线小明星也不为过……”

“十七线。”某人云淡风轻的纠正,“十八线还没机会和我搭戏。”

林鸳撇嘴,不理他的自恋,继续说:“而且我很穷,这个你也是知道的。不过别担心,外债我已经都还清了,但截至目前为止存款是一毛钱也没有。”

“我有。”

林鸳眸光流转,嫣然一笑:“如果这样的我确实是你想要追来做女朋友的人选。那么叶景琛,未来的你,决不允许用以上内容作为分手的理由。”

分手?叶景琛冷不丁听见从她弧度柔美的唇里蹦出这两个字,只觉得格外刺耳。还没确定关系,哪有人就先把分手Tips罗列出来的。林小姐不给美邦做代言还真是暴殄天物。

叶景琛不置可否,又问:“还有吗?”

“以上内容可以接受?”

“可以。”

林鸳释然:“其他没有了。”如释重负地松了松纤细的肩,抱着手臂,站在冬日暖阳里,朝着面前心仪了十多年的男人微微笑道,“我愿意。”

好好的浪漫场景,被叶大小姐生生演绎成了商务谈判现场,叶景琛无奈地摇头,唇边一抹笑意却挥之不去,微微张开手臂:“这种时候是不是应该来一个爱的抱抱?”

“你最近偶像片演多了,该改戏路了,叶大影帝。”

叶景琛看着他消失在门口的身影,轻笑着重新将手抄回裤兜,大步追进屋去,朗声道:“下一部是功夫戏,夫人你看可好?”

“夫人……夫人是什么?”客厅里传来小鱼乐善好学的童音。

叶景琛三两步走上前,将小鱼小朋友一把抱上胳膊,贴在他耳旁低语:“也是心上人的意思。”

“哦,”小鱼似懂非懂,回头朝林鸳咧嘴大笑,“姐姐坐在哥哥的心上。”

“小鱼说的对。”大神微笑,林鸳黑线。

小鱼得了大哥哥的表扬,乐得开了花,不住地重复念叨。

“坐在心上,姐姐坐在哥哥的心上。”

*

周家寨口,一群年轻男子各自牵着马聚集在出寨下山的路口。

这是周家寨的年俗,大年初一一大早,成年而尚未婚娶的年轻男子在黎阴山上赛马,图个新年折桂步步登高的好彩头。

“阿希,你东张西望地在找什么?”莫北牵着马问。

身旁阿希穿了件褐色短绒皮衣,显得腰身格外结实,此刻有几分魂不守舍的模样,连带着身边爱马也四蹄交替焦躁不安。

他含糊其辞地说:“没什么,那个……戚风人呢?”

莫北抚摸着马鬃,随意地答:“谁知道啊,也许昨天被影帝揍得太没面子,所以今天不来了吧。”

四周的男孩子们哄笑起来,谁也没拿莫北的话当真。

只有阿希沉下脸色:“自家儿郎输给个外来人,有什么可笑的。”

莫北一怔,打着哈哈:“那么严肃干嘛?叶影帝怎么能算外来人,他可是你三个妹妹的梦中情人,指不定将来还是周家寨的女婿。”这话本是玩笑,莫北不过是调笑阿希的妹妹们做梦都想嫁给叶景琛,倒真不是有意特指谁。

可这话阿希耳中,登时火冒三丈——一个两个三个,女人个个只看皮囊吗?长得帅,会演戏能赚钱,又怎么样?不过是个花花公子,传过的绯闻女友犹如过江之鲫,欠下的桃花债怕是下辈子也还不清,以前好歹只和女人传,最近连断袖之癖都冒出来了!这种男人,能要?!

见憨头憨脑的阿希一副咬牙切齿的模样,莫北忙打圆场:“汉家人跟咱们本来就不一样,若要比赛马,谁也比不过我们阿希,你们说是吧?”

众人笑着应和,却远远地看见叶景琛抱着小鱼,和林鸳并肩走来。

阿希撇过头去不看他们,只哼了声:“男狐狸。”

那一边却听见有马蹄声疾响,一匹枣红色的高头骏马竟是从寨里一路绝尘奔来,马蹄飞掠,自林鸳身旁擦过,她只觉得胳膊一紧,已经被叶景琛单臂护在身前。

小鱼笑嘻嘻地看着姐姐,口中还时不时念叨着“心上人”,林鸳贴在叶景琛身前有一瞬的恍惚,而后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才发现他视线停留在那匹刚刚冲入视线的骏马上。

戚风一身挺阔的劲装,袖口脚腕束起,黑色皮质短靴和同色皮手套,高高坐在马鞍之上,居高临下睥睨众人。

“戚少爷今年也打算参赛?”莫北看着那匹比他们的马匹高出十多公分的良驹,笑问,“不怕山路崴了‘山鬼’的脚了?”

山鬼,是戚风那匹马的名字,素日里他爱惜得紧,只天晴好时才拉出来遛遛。初一赛马之类的苦差事,他是不舍得劳动山鬼的。

“老规矩,赢的人可以要求其他人做一件事,比不比?”戚风倨傲的目光竟是越过众人,笔直地落在人群中鹤立鸡群的那人身上。

第23章 忘归

看着意气风发地向大神下战书的戚风,林鸳很想给他面前插几炷香。但凡他对自己的这位“情敌”多一星半点了解,就绝对不会约他赛马。

她还遥记当年叶景琛初登国际马术赛场,头一回亮相时未满二十周岁,捧回世锦赛铜牌载誉而归。

当时国内媒体对叶景琛的称赞是“从金融世家杀出的一匹黑马,以王者之姿征服贵族舞台”。

外媒评价更夸张,马背上的叶景琛就像从神话中走出的精灵王子,人与马的完美配合时时渗透着儒雅的绅士气派和高贵气质。

思及此,林鸳难掩崇拜地看向身旁曾被誉为天才骑手的年轻男人,没想到他正在出神,像是没有听见戚风的话。

“比不比,给个爽快话。”戚风一勒马缰,山鬼前肢离地打了个响鼻,威风凛凛。

“为什么要比?”叶景琛极绅士地将怀里的小鱼放下,看着他欢快地跑远了才直起腰身,双手放在裤兜,晨曦中站得笔直宛如白杨。

戚风坐在马鞍,从高度上来说是居高临下地,却不知道为什么在这认面前始终有种被压制的不快。山鬼感受到主人的情绪,焦灼地四蹄交替来回踱步。

“你要是赢了,可以要求众人替你做一件事,这赌注还不够?”戚风古铜色的肌肤在阳光下闪动着健康的光泽,挑衅地说,“就怕你赢不了。”

叶景琛却不动如山,扬眉:“我有什么事,需要你来替我完成吗?”他说得太理所当然,太自信,自信到林鸳几乎可以看到戚风头顶冒黑烟。

想对大神采用激将法?真是太天真。这世上能让叶大神动弹的,只有他自己。若是他不想,就算刀山火海压过来,他也不会挪动分毫。这一点,很多年前林鸳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