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撩鲸(15)+番外

“就他那点胆子……”丁幼禾笑了笑,接着说,“放心吧,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在我这儿逗留不了多久的。”

颜梁淮看她一眼,“回头我找人查查来头。”

丁幼禾觉得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儿,就随口应了,“都行。”

刺青店的巷子窄,颜梁淮的车开不进去,于是三人下车步行。

丁幼禾顺手就把烤鸭袋子递给元染了,他一声不吭地拎着跟在她身边。两人配合得天|衣无缝,倒像认识了很多年似的。

菜是中午剩的,加上颜梁淮买的烤鸭,凑了一餐,三人围坐,都是颜梁淮跟丁幼禾在说话,元染本就安静,现在更是连便签本也没拿出来,全把自己当壁花。

两人说了会闲话,颜梁淮忽然从外套的内插袋里拿出一只黑色丝绒袋子,递到她面前,“出勤间隙看到有卖的,挺适合你,就买了。”

丁幼禾好奇地拆开束口袋,倒出一支白色的水晶笔来。笔身下半段是珠光白,上半段玻璃罩子里装着细碎反光的水晶,十分剔透,惹人喜爱。

金属笔挂上纹刻着英文品牌,S打头,丁幼禾依稀觉得在哪见过。

“好看,”丁幼禾摸了摸光滑的笔身,又问,“贵不贵?”

颜梁淮笑着夹菜,“不贵,就是支笔。”

丁幼禾这才放心,往领口一夹,“谢啦。”

颜梁淮轻声说:“你要是喜欢,就都拿它写字。”

“我哪有什么机会写字,”丁幼禾随口说,“说真的,我现在提笔忘字,字跟狗爬似的,都快忘了怎么拿笔了。”

颜梁淮沉默片刻,“幼禾,回去念书吧。”

丁幼禾原本正在喝汤,一口差点没呛住,“我?我都荒废这么久了,念不了了。而且,我去念书,谁来看店?不做生意了,喝西北风去啊?”

“我供你。”

丁幼禾闻言放下汤勺,拿抹布擦了下手,脸上笑意退了,“颜警官,我之前欠你的钱都还没还完,绝对不会再借。”

“你不用跟我见外的。”

“不是见外,”丁幼禾说了一半发现解释不明白。

她不想欠颜梁淮太多,有个警察当朋友保平安挺好的,但再更亲近……她不想,“总之,我觉得现在这样挺好的。”

颜梁淮说服不了她,也不好逼迫,只得转移了话题。

深冬,天黑得早,丁幼禾起身送人,不忘叮嘱一句,“路上结冰,你开车慢点。”

颜梁淮微笑点点头,“我没事,你多注意。”

丁幼禾先没反应过来这句“多注意”是什么意思,等一回头看见守在玄关等自己的元染,才恍然明白颜梁淮指的是他。

“站这儿干嘛呢?去洗碗。”丁幼禾从他身边擦过。

元染拦住她,潦草地写,【你是不是怀疑我】

丁幼禾嘁了声,指着门口,“我要是怀疑你,早撵你出去了。外面流浪小孩那么多,我|干嘛非要捡一个不放心的人回来养着。快去洗碗,再墨迹,我可真不收留你了。”

她明显是不想详聊,可元染还是固执地挡着她,又写,【他在追你】

丁幼禾愣了下,这个“他”说的是颜梁淮吧?登时哭笑不得,“你个小屁孩胡说八道什么?颜警官是正人君子,而且人家在所里可受欢迎了,哪会看上我这种要什么没什么的野丫头。再胡说,我揍你啊!”

话说完,她低头看向领口别着的水晶笔,随手取下来在刚刚元染写字的便签条上画了几道,线条很流畅,但有点儿粗,不适合她绘图用,而她本身根本不写字,用不上这么好的笔。

她想了想,隔空一抛,“拿着,借你用,爱惜点儿,别弄坏了。”

元染单手接住,握在掌心,笔身带着点儿她的体温。他低头看了眼LOGO,这玩意算轻奢,根本不是什么文具店的便宜货。

等他抬头,丁幼禾已经哼着小曲收拾碗筷去了。她大概真把笔当成几块一支的小文具,才会这样随手丢给他。

元染默默把笔放进裤兜,然后快步上前,抢着替她收拾。

丁幼禾握着筷子,瞥了他一眼,半开玩笑,“拿了礼物就积极干家务了?怎么跟小孩似的。”

元染头一低,胳膊从她身前侧过,去够另一边的碗。丁幼禾没留意,刚好转身,前襟恰好擦过他的手臂,自己一惊,对方一愣。

丁幼禾面上无动于衷,把筷子往桌上一搁,“既然你抢着收拾,我就先去休息了。”

元染还保持着刚才的姿势,呆呆地点了下头。

丁幼禾快步跑进卧室,把门一关,顺手反锁,然后背靠在门板上,盯着天花板直愣。

搞什么?换作是旁人,她早一巴掌呼过去了。管你是有心还是无意,吃了豆腐是真吧!可她居然不但没揍人,居然还心跳加速?

丁幼禾,有病吧你……她双手贴上一点点发烫的面颊,眉头拧成了小蚯蚓。

等元染把厨房收拾干净,自己洗漱完毕上楼想打声招呼,才发现丁幼禾的房间里灯已经完全熄了。

他站在楼梯口,背靠着墙,出神地盯着紧闭的房门,手掌无意识地抚向手肘,指尖触到毛衣粗糙的纹理,才令他回过神来。

低头,看向短到露脚踝的牛仔裤,款式老土的毛衣……

元染从裤兜里摸出那支精致的水晶笔,脑海中浮现出那个年轻警官一丝不苟的发型和挺括英气的呢子大衣。

他攥紧了手指,关节微微发白,转过身脚步飞快地下楼去了。

*** ***

丁幼禾发现,自从收留了元染,她一天醒得比一天晚。

从前总觉得如果睡过头,错过开店时间,就会丢了生意,而现在有他在楼下守着,心里就踏实了许多。

她拿手指划拉着头发,打着哈欠下楼,一眼就看见餐桌上放在保温垫上的豆浆稀饭,于是转头往工作间走,一手撩开帘子,打算跟元染打声招呼。

窗帘被拉开了,冬日暖阳照在纹身床上,她给的被褥被叠得四四方方放在角落,一切收拾得井井有条,可就是人不见了。

因为元染听不见,丁幼禾楼上楼下跑了个遍,终于确信,他不在家。

坐在餐桌边,她两手捧着还温热的碗,起床时的好心情荡然无存,莫名地失落起来。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习惯了有人陪伴,一个人竟连早餐都食不知味。

可这才是她的生活呀!一个人醒来,一个人睡去,一个人吃泡面、看电影,绝不去火锅店——因为去装酱料的时候,没人会替她看包。

丁幼禾用力地拍了拍脸颊,强打起精神吃完饭,把碗洗了,强迫自己不要再去猜测元染去了哪里,还会不会回来。

然而并不起作用。

当有人提醒你不要去想一只粉红色的大象,你的脑海里就已经浮现出粉色象了。

就像现在的丁幼禾。

她沮丧地打开店门,弯腰去开灯箱的电源。

“阿禾,你家的小表弟,不得了喔。”隔壁楼上传来女子娇媚的说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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