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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41)+番外

陆挽开始也取了个很女孩子的微博名,后来……改成了现在的【今天我也在暴饮暴食……】

她的微博每条都是吃的,把每天吃的东西照相po了出来。

有时候一天更新五条,一天能吃五顿。

打工的烧烤店包吃,学校食堂分量也很足,所以照片看起来很有冲击力。

和其他女生晒的沙拉和水果比起来,她可不就是像在每天暴饮暴食,虽然这对她来说是正常的分量。

陆挽从前每天生活三点一线,实在是乏善可陈,她觉得没什么发的内容。

所以渐渐的,这个微博莫名其妙变成了每天记录自己吃了什么的媒介。

简直是泥石流。

她自己觉得很无聊,但是陆陆续续有了些关注。

后来竟然有小一万的粉丝。

那些粉丝呢,每天都想看看她又吃了什么,说看着很有幸福感。

“是不是有点无聊。”陆挽耸了耸肩问。

宋茜茜正在翻陆挽的微博,抬头说:“一点都不无聊!你家人没有说你可爱到犯规吗?”

陆挽想了想:“没有,我哥哥说我全家最丑。”

宋茜茜:“胡说八道!他嘴这么坏肯定没有朋友的啦!真的好讨厌。”

陆挽看了眼对方的手机挂链,这是陆不渝后援会的周边。

她转校前的同桌也有一个,非常宝贝。

陆挽心里想着你一定不会讨厌的,却没有说话。

音乐社众人纷纷凑上前去。

陆挽的微博居然是这样的,反差有点大,配着她的脸,真莫名觉得萌……

一圈人又和陆挽微博互相关注。

赵一航狐疑地问:“你真的要吃这么多吗?”

陆挽:“好像是有一点多。”

她不挑食,但是必须吃饱。

没有吃饱就整个人心情低落,时间再饿久些……感觉大脑都转不开。

不知道是不是小时候养母顾不上她,经常忘记给她吃的,所以饿怕了的缘故。

赵一航:“你这个不是一点多,这么吃居然没有变成大胖子。”

简直太拉仇恨了。

陆挽:“呃……大概是我经常动着,消耗的比较多。”

宋茜茜瞪了眼赵一航:“你这个人太讨厌,哪里多了,又没有吃你家的大米。”

赵一航皱眉,虽然音乐社的众人,都对陆挽感官不错,但有些话他一定要说。

他斟酌了下,开口说:“陆挽,上次的事情就算了,不过我希望你以后说话要慎重一点,不要再说让人误会的话,我们社长不喜欢这样。”

本来轻松的气氛,有了细微的转变。

陆挽马上明白对方指的是什么,上次她是被姜博洋气到了,这才随便指了一个。

也没考虑太多。

现在想起来的确不妥当。

“不好意思,我会注意。”

众人又齐齐看向了陈念卿,等着看他的反应,毕竟这是当事人。

陈念卿:“我是误会了,但是你说完后,再没有找过我,我就知道了。”

所有人:“……”

这是什么走向?

赵一航也懵逼了,赶忙又说:“没有,我不是说社长你误会,是说让其他人误会你们关系。”

宋茜茜察觉到一丝不寻常的气息,问:“陆挽,你是不是和我们社长很熟?你们之前就认识?”

陆挽:“转校前有见过他一次。”

她也很意外,两个人居然会是一个学校。

陈念卿:“嗯,我们见过。”

不是一次,应该是两次。

不过第一次对方忘记了,或者说从来就没记住过。

那是去年的事情,在位于南方城市的医院。

陈念卿的父母都是医生,在各自的领域算翘楚。

去年夏天,母亲受邀去南方一家市级医院做指导交流,他听说那边风景不错也跟着去了。

南方的植物繁茂,那家医院住院大楼前有一颗巨大的香樟树,树干粗壮,枝叶繁密,夏日遮阳效果非常好。

母亲在楼上开会,陈念卿就坐在树下等着。

树干另外一边的说话声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陆挽那天去医院看养母,同一个病房的小孩家长有事,拜托她帮忙照看孩子一个小时。

小孩才三岁,不能把男女分得很清楚,分辨性别看脸不看头发,坚定地叫陆挽姐姐。

认为好看的都是姐姐。

家长纠正过几次都无用,只能和陆挽尴尬的笑笑,任由对方这么叫。

小女孩缠着要听故事,陆挽翻了翻家长给她的故事书,最后决定自由发挥。

这么点孩子,看什么《卖火柴的小女孩》,结局不好。

她最后改动了下,说了个《卖炸弹的小女孩》,小女孩拿着炸弹去卖,可惜一个没卖出去,最后她全部点燃,送了整个小镇的人去见她天上的奶奶。

陈念卿正准备喝水,差点没被呛到。

这什么猎奇的故事,对孩子说好吗?

陆挽又接着说了两个故事,依然自由发挥,第二个是《灰姑娘》的故事。

灰姑娘在家里不受喜欢,所以她穿着水晶鞋去参加了舞会看看有没有机遇,最后那些太太小姐都喜欢她的鞋子,说很漂亮,纷纷要求购买,灰姑娘凭着做鞋子的手艺,成为了全国最大的高跟鞋供应商,赚了一大笔钱,最后还娶上了貌美王子,幸福地生活在城堡。

最后是《小美人鱼》。

小美人鱼上岸后,发现王子喜欢别人,于是转头去酒吧驻场赚钱,她的姐姐们思念她,上岸来寻找她,所有人鱼都找到了工作,有鱼卖羊肉串,有鱼卖水果,干一行爱一行,只要有梦想,鱼鱼不一样。

最后陆挽做了总结,不管做人还是做鱼,主要是看得开。

小女孩点头说,我知道了姐姐。

陈念卿:“……”

这一大一小,倒是一个敢说,一个敢听。

两个人都笑得很开心。

等着她们离开后,陈念卿发现长凳上有什么在反光。

走过去发现小女孩送给她姐姐的发夹,遗落在那里,忘记拿走。

上面粘着人工水晶,反射着阳光,闪闪发光。

他随手把发夹放在兜里,想着明天还给对方。

可是到了第二天,原本昨天约好还来讲故事的两个女生都没有出现。

陈念卿当时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直到半个月后,再次穿那件外套,他意外摸到了发夹,才想起来那天的事。

水晶发夹折射着灯光,那个短发女生的脸非常清晰,眼睛很亮。

他突然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好像有点喜欢对方。

他记得小女孩口齿不清地叫“刘兰姐姐”,女生说自己在读高一。

陈念卿托人去把那个市所有学生的名册拿到手。

两万多名的高一学生,却没有找到一个叫做“刘兰”的女生。

连着相近的发音都没有。

他有点明白了,还不是一点喜欢。

自己这个反射弧太长了。

陈念卿以为会很难找到人,然后她就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