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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零亿万美元保姆(803)

作者: 米迦乐 阅读记录

权力和名气当然要被利用才能获得最大的价值,百人会除了看她的知名度,也看她背后的小肯尼思和肯家,同时也看的是ACLU,可以说找她当代理律师是最优选,没有比她更好、更合适的人选了。

于是,张文雅没有毕业并且也没有律师执照,已经有了第一个客户——客户不是李文和,而是华人百人会。

*

ACLU看中百人会的钞能力,百人会看中ACLU搞事的熟练度,ACLU之前便对李文和案十分关注,这会儿李文和主动接触ACLU,他们也没有矫情,几天后做过评估,便拍板:接了!

之后李文和又来了一次华盛顿,跟约翰·朗签了律师代理合同,而不是跟ACLU签合同,合同附加条款规定张文雅必须参与诉讼。

签了合同,当天,ACLU华盛顿分部开了一个小型的新闻发布会,宣布ACLU的华裔律师约翰·朗成为李文和的代理律师,重申了李文和的诉求:司法部与能源部的道歉与赔偿,另外追加五家媒体为共同被告,要求这五家媒体交出自己的线人、并赔偿李文和因为“不合事实的报道蒙受的精神损失”。

这五家媒体是美联社、《纽约时报》、《洛杉矶日报》、《华盛顿邮报》、美国广播公司(ABC)。

新闻发布会上,张文雅站在李文和身边。

只有十几家媒体来了新闻发布会,因而十分惊喜,忙着问张文雅是否是律师团队的一员。

张文雅随后发表了一个简短的声明,对李文和遭受的不公平待遇表示了愤慨,李文和是美国公民,而FBI居然如此草率判断他是个“spy”,业务能力十分低下!美国人能相信这样的部门来保护他们的安全吗?

这一番灵魂拷问得到了相当一部分美国群众的赞同。

*

李文和之前的律师从加州送来了一大堆成箱的文件,堆满了张文雅的小办公室。接下来的一个月,她都埋在文件里。

期间度过了今年的圣瓦伦丁节。

*

今年的圣瓦伦丁节对他俩也比较特别:美国部分大中城市在二月十四日小范围上映了《世纪婚礼:我们的王室夫妇》纪录片,全程记录张文雅与肯尼思的婚礼,从筹备婚礼到他俩去度蜜月,时长一百分钟。

制片人是埃塞尔最小的女儿罗丽,导演和摄影团队配合的很好,前后忙了十个月,剪了三个版本,最终定下一百分钟的版本公开上映。

美国群众涌到电影院去看这部难得的纪录片,尤其想看他俩度蜜月的情形,他们只在有限的一些媒体上看到过几张照片,中国电视台的一些采访片段,群众早已饥渴难耐。

结果看完纪录片之后,美国群众全都为故宫实景的封爵大典疯魔了!

——这才是东方古国的底蕴!那场景!那庄重的仪式感!秒杀英国王室的小破授勋仪式好吗!

——呜呜呜呜呜女王陛下真美呀!我们的王子也帅到令人昏迷!而且王子穿着东方的礼服也很帅!人帅穿什么都好看!呜呜呜呜为了王室夫妇美好的爱情沉醉!

接着美国群众又把共和党拎出来大骂:都是你们!害得我们的王子失去了公爵的爵位!快改法律!

直接导致二月的下半个月一大堆人打电话给他们选区的议员,要求他们修改国会针对议员接受爵位的法律和规定。民主党议员暗拍大腿:这就是民意呀!

共和党也没有料到过了半年了群众们又想起这事,这可怎么办呢?

作者有话说:

*肯家罗伯特和埃塞尔两口子的孩子最多,败家子也多,女儿普遍比儿子好。长女凯瑟琳担任8年马里兰州副州长,2002年败给共和党的州长候选人,无缘州长职位。长子约瑟夫二世2002年因为家庭原因退出麻省州长竞选,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把柄被人抓了,他有一对异卵双胞胎儿子,长子约瑟夫三世后来也从政,但因为不听从党内安排,执意要提前竞选麻省参议员席位,失败了。

次子小罗伯特是肯家的奇葩,他是个反疫苗激进分子,花了很多钱做反疫苗的宣传,经常被媒体点名批评。小罗伯特的儿子康纳18岁的时候跟霉霉恋爱过几个月,霉霉还在海恩尼斯港附近买了个别墅,不过分手后立马卖了别墅,康纳今年28岁,前不久去二毛那当雇佣兵了,但没说去了多久,现在回美国了。

第580章

◎《考克斯报告》◎

修改法律是不可能修改的, 这个口子一开那可就不妙了。

共和党装死不理这事,民主党对此事其实也不很在意,但如果能让共和党头秃的话, 他们很乐意推波助澜。

*

张文雅每周要跟朗先生至少开两次会议汇报李文和案的进度。

文件太多, 看到她头晕。ACLU给她分配了一名专用的法律助理,一名秘书,秘书负责接电话、泡咖啡、餐厅订座等等琐事, 法律助理负责整理文件。

别说,想找她当代理律师的真的不老少!每周都有,有时候一天能接好几个电话。对方压根不管她是不是律师,指名想请她看看案卷。

对方也许是信任她, 这份“信任”是跟她的名气分不开的,不然她一个没毕业的学生, 人们怎么会信任她呢?而且绝大多数觉得自己的“人权”被侵害的人都是普通人、穷人,无他, 有钱人或是名人当然极少遭遇不公平。

但她也只是一个人, 不可能接下所有案件。

她有自己的一套做法,她让法律助理接听这些电话,听对方简述一下案情后, 由法律助理决定是否要求对方将案卷寄来, 挑选的准则就是对方当事人的人身权利或公民权利遭受了侵害,另一方当事人是谁或者是什么无关紧要。

挑选的标准很严格,绝大部分寄来的案卷都不会接,而且由于她还没有律师执照, 她必须跟别人搭档, 通常都是她的指导律师朗先生。

李文和案当时立案就很荒唐, 所以搞得法官都很不悦, 接连推迟开庭、后来甚至拒绝审理,这是很少见的。司法部事后也给出了意见书,指责FBI做事不合规定,没有直接证据,也没有证人,更没能在“交接情报”的时候“当场抓获”李文和及接头人,所谓的“spy”指控根本没有石锤。

司法部不想趟这趟浑水,朗先生也不愿意跟司法部为敌,但之前的律师已经将司法部作为被告提交了诉讼请求,这就很不妙了。

*

“霍根先生真的对李文和说清楚了把司法部告上法庭会有什么后果吗?”张文雅提出疑问,“他为什么不将FBI作为被告呢?”霍根是李文和之前的律师。

“司法部对应能源部。”

“没有必要。如果只是FBI,我想即使潜在的陪审员也会觉得FBI做事很不讲究。”

“能源部呢?”

“能源部涉嫌——非法解雇?”

“能源部在没有调查清楚的前提下贸然解雇了李文和,违反了相关劳动法的法律。”

“那么其实应该分开起诉,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