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九零亿万美元保姆(588)

作者: 米迦乐 阅读记录

斯科特一时间有些心醉神迷:她比记忆中那个不到二十岁的女孩要美多了!真奇怪,她好像变化不大,但现在的她是个令人过目难忘的美人,是哪里不一样了呢?是……那份优雅的美丽,还是自信?

她现在明明是个病人,却没有什么病容。

她拿起拍纸簿,写道:我们是不是结婚了?

斯科特更是惊讶:她怎么回事?失忆的意思是丢失记忆,不是造出一段记忆。

“没有。”他指着她面前的沙发椅,“我能坐下吗?”

张文雅点点头。

“我有六年没有见过你。我做错了事情……对你,所以我被解雇了。”

作者有话说:

*钮钴禄肯现在不会再跟人对打了,权力和金钱相比,权力永远占据上风。

*姐妹们分析的很对,没有小肯的话,查理是妥妥霸总男一,查理本身的设定和性格没有变化,仍然是原本大纲的设定,加了小肯之后只是变成了小肯的学长和竞选经理。小肯没有从政的话,竞争力是不如查理的,但他只要从政,查理就不是对手了。

*真实的小肯也在大学对同学说过“将来你是我的什么什么(幕僚部长)”之类,应该是开玩笑的,但内心未必没有计划。现在根据一些同事好友亲戚的说法总结来看,2000年希婆准备竞选纽约州国会参议员,但事后也说如果小肯要竞争这个席位,希婆是准备放弃,改去别的州的;小肯应该是计划不跟第一夫人竞争,转而准备2002年竞选纽约州州长,以他的高人气,拿下国会参议员或州长都不是问题。

第422章 营养液6万加更

◎文文◎

张文雅皱眉。

——诺顿先生解雇了你?因为我?可我不记得了。

“是因为你, 但那没什么,是我活该。”斯科特耸肩。

——你结婚了吗?

“没有。”

她想问“为什么没有”,但又觉得没什么好问的。

她有些怅然, 梦里的一切都太真实, 以至于醒来后她搞不清楚什么是“真实”、什么是“梦境”,到现在她也还是非常混乱。

这种混乱令她痛苦,她不喜欢。

她仔细打量斯科特:外貌一般, 当然,对于普通人来说算帅哥了,但参照物是查理和约翰的话,没法比。她会跟斯科特这样的男人结婚吗?她被梦里的查理打动了吗?为什么她的梦里没有约翰?卡罗琳说她认识约翰比认识查理更早。奇怪, 真的不记得。

她怎么会认识总统之子呢?她记得美国人疯狂的喜爱他,想要他像父亲和叔叔那样从政, 但他始终没有从政。后来……他好像是结婚了,他们应该差不多时间结婚?不, 他结婚要早一年, 当时她还在联合国实习,很多女职员包括清洁女工都哀嚎他居然结婚了。

后来呢?她不怎么关心,她是个外国人, 没有美国群众这么上头。

她若有所思, 斯科特也不知道要怎么办,肯尼思的警告很直白,不许他瞎说话。他确实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他俩现在几乎是陌生人, 张文雅居然还记得他他都觉得很吃惊了。

张文雅又想了好一会儿。唉, 真的很奇怪, 有点心慌, 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不,是哪里都很不对劲。

她低垂脑袋,柔顺的黑发遮挡住她脸颊。

斯科特想起来她以前是利落的短发,看来,肯尼思先生喜欢她留长发。不过也不一定,她自己要是不喜欢也不会留长发。总之,很妩媚,具有东方女孩的柔婉秀美,但又奇怪的符合欧美主流审美。

他心底残留的那一点点微弱的爱情死灰复燃了。

*

跟心理医生“谈”了有快两个小时,前一个小时张文雅都在努力搞明白这是“梦”还是“现实”,最后勉强接受了“现实”,但心里总是很慌,感觉遗忘了什么重要的事情。

肯尼思派人送来一大堆杂志报纸,几乎都刊登有他俩订婚的新闻,她不得不努力回忆,这是真的吗?她会不记得跟什么人订婚?另外,她真的睡到了总统之子、美国好大儿?

天哪!这怎么会是真实事件?!

她还在消化这个“事实”。

电视机上仍然在播放耶鲁法学院爆炸案的进展,悬赏的力量和人民的量是巨大的,无数个电话打进热线,看来FBI想要从许多电话里找出真线索也挺不容易的。

媒体的口风现在统一为认定这两人是报复社会、对缴纳昂贵学费的法学院学生心存不满,而且耶鲁法学院最知名的校友之一是现任总统,选择耶鲁法学院就是征讨美国精英阶层、征讨美国总统的一枚重磅炸弹。

而现任总统今天下午也来到耶鲁法学院现场,在肯尼思众议员的陪同下与办案的FBI探员进行了亲切对话,又去纽黑文医院、哈特福德医院看望了伤者,最后一站到了波士顿急救中心,亲切看望了几名伤员。

最后去看望了张文雅。

按照肯尼思议员的请求,没让媒体跟着。

*

张文雅面对美利坚现任总统也没在怕的啦!其实也只是个普通男人而已,头发都花白了。她不能说话,也就避免了尴尬的寒暄,不然想到“拉链门”丑闻,不好说她会不会笑场。总统亲切慰问了几句,送了一个大果篮,很快走了。

总统走了,留下了肯尼思议员。

*

房门轻轻关上。

张文雅突然有点紧张。

“你看了吗?”肯尼思低声问。

她不解的看着他。

“我叫人拿来的报纸和杂志。”

她点点头。

“现在相信我没有撒谎了吧?”

她笑了一下,点点头。

“你感觉怎么样?”

她想了一会儿。

——很奇怪。你是总统的儿子,我不应该认识你。

他便低头笑,“我说过,是上帝的安排,是命运的必然。”

这个男人很自信呀。

——你爱我吗?

“很爱,超过爱我自己。”

唉,男人的嘴,骗人的鬼。

——我要是一直不记得你,不能跟你结婚。

肯尼思脸色阴沉,看着拍纸簿上的字,许久都没有说话。

——我爱你吗?

他深吸一口气,“很爱我,你最爱我,你看,这是你给我的订婚戒指。”他伸出左手,中指上戴着一枚三色宝石的戒指。

张文雅大感兴趣:我这么时尚的吗?居然会给——未婚夫送订婚戒指?哎呀!好像很有意思。

——你给我的订婚戒指呢?

他从西装内袋里小心的拿出一只丝绒小袋,倒出一枚梨形钻石戒指,“就是这个,你总说太大了,不怎么戴。”他让人从纽约家里保险箱里拿来订婚戒指。

他握住她左手,为她将戒指戴在无名指上。

确实太大,美倒是很美的,不过也就那样了。

她伸出手看了一会儿戒指,摘下来,放回他手心里。

肯尼思难掩失望,“你还是记不起来吗?”

张文雅摇头。

怪可惜的。戒指怎么不得值个十几万几十万美元,还有,一个大帅哥用一张诚恳的脸对你说爱你、说你很爱他,那怎么不让人心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