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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零亿万美元保姆(389)

作者: 米迦乐 阅读记录

张文雅想着,好呀,不得不说这个“秘密武器”棒极了!

爱德华是NSA的特工部门小主管,负责审讯。

达芙妮先问了他的职位和工作范围,被告律师立即站起来反对,理由是沃伦先生的职位与工作范围与本案无关。

达芙妮看着法官,“法官阁下,这是为了说明NSA内部存在本来不应该存在的部门,NSA是情报部门,他们不应该有特工部门。”

斯图尔特法官:“反对无效。继续。”

爱德华接着回答了自己的职位和工作范围,他这个小主管主要负责审讯,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肉|体审讯方法和精神审讯方法。

“能简单说明一下两种方法的具体实施项目吗?”

被告律师又站起来,“反对!与本案无关!”

达芙妮:“这是为了证明NSA的授权范围,以便更好的说明我的当事人张文雅小姐在遭受非法拘|禁的二十个小时之内究竟经历了什么。”

斯图亚特法官:“反对无效。”

爱德华用简洁的语言讲述了一下几个典型的审讯方法。

“你在张文雅小姐身上使用了哪几种审讯方式?”

被告律师又跳起来,“反对!”

斯图亚特法官不悦的看着他,“理由呢?”

“与本案没有直接联系!”

“反对无效!”斯图亚特法官有点恼火。

好现象!

被告律师其实完全找不到理由反对,但提出反对就是打乱达芙妮的询问节奏,这也属于“庭审技巧”。

爱德华看来已经练习过证人回答,有条不紊的说了当时他采用的几种方法:在深秋不开暖气而是冷气、不让她睡觉、明亮刺眼的照明。不过他也挺鸡贼的,接着说他并没有采取更严厉的审讯方法,没有殴打张小姐,也没有不允许张小姐去洗手间,一名合格的审讯者有无数手段能让受审讯者饱受精神折磨和肉|体屈辱。

因为他认为NSA的命令从根本上无视了宪法、无视了公民权利,对于非法的命令,他作为一个美国公民,有权利产生怀疑,并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不会真正伤害到受害者的方法。

达芙妮结束了询问,被告律师站了起来,开始了交叉询问的另一个环节。

双方律师提出的证人都需要经历“交叉询问”,哪一方的律师提出的证人,就由哪一方开始第一轮询问,接着是对方律师的交叉询问,对方律师当然想尽量驳倒证人的证言。

被告律师首先提问,你是从谁哪儿接收的命令,你的直接上司是谁。

爱德华回答了。

被告律师接着递交给原告律师、法官各一份材料,说爱德华·沃伦只是监听部门的一个小主管,NSA的组织结构里并没有特工部门,沃伦先生在撒谎!

沃伦先生所说的上司在NSA里查无此人,说明这个证人全是一派胡言!

爱德华看向法官,“法官阁下,我能解释一下吗?”

斯图亚特法官:“你必须解释清楚。”

爱德华:“雪屋不是我这个级别的主管能够使用的场所,没有上司的授权,我连张小姐的面都不会见到。”

啊哈!这个回答可以说是完美极了!

张文雅想着这个人可真是聪明。他临阵倒戈当了原告的“污点证人”,想必手里还有什么真凭实据,这一轮交叉询问下来,要是NSA的律师无法扳倒他的证言和证据,接下来只能私下和解了。爱德华肯定不能继续待在NSA,但这么个聪明人,上哪儿都能混。

被告律师接下来便问,原告给了你什么好处,让你从追加被告成了原告的证人?

达芙妮立即站起来,“反对!被告律师无证无据,信口胡说!”

被告律师:“这是为了说明他是个不可信的证人!”

斯图亚特法官沉吟片刻,“反对无效!沃伦先生,我必须提醒你,你在法庭上发过誓,只说真话,否则你将面临伪证罪的审讯!”

爱德华大义凛然:没人给我什么好处,张小姐不应该遭受这一切。我是为了正义!我看不下去NSA罔顾公民权利的行径,这才毅然决定用良心说话!

好家伙!这么一幅正义的说辞,连张文雅都要相信了呢。

*

这一天的庭审持续了一整天,整整八个小时。

午间暂时休庭一个半小时,肯尼思和张文雅、两名保镖、律师们抓紧时间在法院附近的餐厅吃了午餐。

达芙妮认为形势一片大好,不是小好是大好,爱德华转成原告证人,NSA猝不及防,但还是要垂死挣扎一下的,到底能挣扎成什么样子,下午的庭审很关键。

她从NSA挖来的证人当然不止爱德华一个人,但爱德华最聪明,给了她不少证据。NSA之前极力否认没有监|听小肯尼思的电话,她现在有证据证明了。

当然不利之处也是她无法用监|听录音来证明,但可以考虑使用文字方式证明,缺陷是被告也会用这一招,之前不用文字转录这个方式是如果是由被告律师提请批准的话,法官很可能不会同意;而如果同意了原告,就也会同意被告,所以这一点有点麻烦。

张文雅有点不懂,“主要要证明的不是非法监|听我的电话的问题吗?跟约翰有关吗?”

“这是为了证明NSA在撒谎,并且他们的目的是你和肯尼思先生,亲爱的,不管你乐意不乐意,实际上你这次就是因为肯尼思先生而遭遇了这一切,你们现在是无法切割的。”达芙妮说:“但因为NSA没有对肯尼思先生有所行动,只是非法拘|禁了你,所以我们必须经由这一点来证明你为什么会成为目标。”

懂了,又不太懂。

作者有话说:

*纽约的司法系统很复杂,除了联邦法院(在联邦法院进行的民事诉讼,一般是诉讼人和被诉讼人在不同的州的、诉讼标的在7.5万美元以上的民事案件。),还有每个区各一个的州法院,还有属于纽约市的刑事法院N.Y.C. Criminal Court和民事法院N.Y.C. Civil Court,分别受理一年以下徒刑的轻度犯罪案件和标的在2.5万美元以下的民事案件。

第274章

◎感谢我的未婚夫◎

不管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 都是“谁主张谁举证”,NSA如果坚持说张文雅是spy,就必须拿出证据来证明;而就算证明了张文雅真的是spy, 他们也无权拘|禁她, 所以抓捕和审讯就是违法的。

张文雅搞不懂为什么这么简单的事儿还需要开庭那么多次,也许这就是美国法律吧。美国法律非常的迷,是真的“迷”, 联邦、州、县、市,每年都有无数法规、提案通过,美国的法律专业书几乎每一本都很厚,还有各种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各种法院案例。美国是案例法国家, 要是你能找到一百多年前的案例也管用,所以律师想全才是不可能的事情, 必须分类。

庭审还挺有意思的。

达芙妮要求她做笔记,记下来双方对证人提问的目的是什么, 好律师必须有好笔头, 有点什么想法就要马上写下来,自己要是有什么想问证人的,也写下来, 由代理律师来对证人进行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