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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零亿万美元保姆(100)

作者: 米迦乐 阅读记录

也能理解为什么要她来接待了,斯科特大概以为女人对女人好说话一点,再说她比较“闲”嘛。

妇女团体一行八人,先跟参议员开了一个小时的会议,内容不知,可能跟堕胎合法权有关。上次接了那家私人诊所的电话之后,张文雅看过有关美国合法堕胎方面的资料,对此有了一些了解。

美国因为白人公民占绝大多数,白人一般都信仰天主教和新教,天主教徒很保守,新教中的清教徒就更保守了,极端保守教徒连必要的避孕手段都不用,更别提什么“堕胎”了。他们认为孩子是上帝赐予的,怎么能用医学手段进行干预呢?难道医生能自诩比上帝还牛?

伦理方面的反对意见则声称胎儿也有“生命权”,胎儿有了心跳之后就有了“人权”,遗产分配也要考虑到未出生的胎儿的继承权,所以胎儿当然也是“人”,是人就有“人权”。

美国女性一直在为“堕胎自由权”而奋斗,直到1973年得克萨斯州的“罗诉韦德案”之后,“堕胎合法”才在美利坚联邦合众国推行开来,但五十个州也不是所有的州都承认女性有堕胎自由,比如纽约州附近有几个州就没有,一些女性团体会将没有堕胎自由权的州的怀孕女性接到纽约来做堕胎手术。

张文雅其实特别不理解美国女性居然没有堕胎自由,这明明是悖论嘛!一个处处宣扬“自由”的国家,它的女性国民居然不能自由决定自己身上一块多余的肉的去留?

这么说未出生的胎儿有“生命权”,怀着胎儿的女性却没有“选择权”?

什么二十世纪荒诞剧啊。

*

开过会,张文雅带她们参观国会大厦。

她们先是沉默的走出参议员办公室,几分钟后,她们互相开始小声讨论,觉得参议员有点敷衍。

并且听出来是因为堕胎权的问题。

参议员肯定不想讨论这个棘手问题,这是他资产阶级白人男性的政治敏感。堕胎权不是医疗问题,也不是性别问题,而是政治问题,他要是支持堕胎权肯定会被攻击,不支持堕胎权也会被攻击,但不支持的话,被攻击的面没有那么大,所以他会如何选择很明显了。

今天参议员肯定忽悠了女性团体,令她们很不满。

但这种话题她也没有什么立场插嘴,她只要做好自己的工作就行了。

女性团体也没人问她的立场,都明白小实习生左右不了参议员的决定。

总之做导游还是很愉快的,斯科特交待说可以请她们去游客餐厅吃饭,记在参议员的账上,没答应人家的要求,请吃饭再不能小气了,女性团体掌握选票,只能糊弄,不能得罪。

参议员们个个都是糊弄学大师,张文雅非常想学习一下。

*

安排一个小实习生还不用特别找参议员,肯特先生只是跟斯科特打了招呼,有空缺便通知他。参议员对自己有多少名职员其实不太了解,他只认识直接跟他汇报工作的几个正式职员,也就是张文雅现在负责跑腿买咖啡才认得出她。

参议员很快养成了小事都让她跑腿的习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的英文名字首字母是A的缘故。参议员办公室的格局是门边有参议员名字的铭牌,开门后就是埃莉诺的办公区,接着是两个挨近的门,一扇门是参议员办公室,另一扇门是职员区办公室,张文雅的座位在门边,因此参议员一喊她就能听见。

一般就是买咖啡;跑个腿给其他参议员送文件,联系靠电话,但纸质文件可不会自己长腿走过去;给参议员拿干洗的衣服;买花送人,通常是送给参议员的女朋友——们;等等,等等。

还好,单身的中年参议员没有养狗,不需要人遛狗。

诺顿先生还算是把公事私事分的比较开的上司,一般不让实习生做过于私人的事情,听说有的实习生还要给老板家里打扫卫生乃至洗衣服,听得张文雅目瞪口呆:这也太过分了!

她现在做家务也只限于早餐晚餐,每周一次床具大清洗。平时肯特先生自己洗衣服,她给克里斯洗内裤之外的衣服,内裤都是克里斯自己洗,半大小子已经知道“隐私”了,贴身内衣都不自己洗,这是什么大少爷啊。

*

国会大厦社交活动很多,层次不同,大多都是企业宴请议员老板们,老板们会带幕僚长、行政主任之类的重要下属出席宴会,普通职员参加宴会的机会不多,但也不是绝对没有。

当了四周实习生,十月的第一周,周四下午,斯科特叫了张文雅过去。

他的办公室跟参议员办公室相连,中间只隔一道门,有自己的助理,助理的办公区开门是埃莉诺的办公区。斯科特不能在办公室里一喊就能传到大办公室,因此总是打内线电话。

“斯科特?”

斯科特站起来,走到她面前,“你多高?”

“167公分。”

“多少英尺?”

麻烦,公制换英制。她心算了一下,“大概五英尺六英寸。”

他个子挺高,有一米八五左右,比她高了将近一个头。

“你有礼服裙吗?”

有点莫名其妙,“有一条,黑色的。”

“明天晚上有一个舞会,我需要一位女伴,我想邀请你做我的临时女伴。你愿意参加吗?别担心,只是一个临时的邀请,我再也不想一个人去什么舞会了。”

嗯?

“什么舞会?”

“一个医药企业的舞会,这种舞会很多。提供自助冷餐和酒水——放心,我不会让你饮酒的。只是你知道……”斯科特皱眉,“这种舞会人很多,还会有一些你不想见到的人,但你又不能躲避的太明显。你懂我的意思吗?”

大概懂了。

“你有什么前女友或是前妻吗?”

斯科特退后了两步,大笑起来。

笑完了,对她说:“去买一双好看的鞋子,我出钱。不过别太贵了。”

“多少钱?”

“200。要是你觉得需要一条更好看的裙子,去租一条,同样是我出钱。”

*

晚上回家,问了肯特先生。

“我能答应斯科特吗?”

肯特先生想了想,“可以去,增加一些阅历。不过要小心,别喝酒。你周六就要去考试,晚上早点回来。”

说起来,她还没有参加过这种比较正式的社交舞会呢。

肯特先生告诉她在哪里能租到礼服,租礼服很常见,一晚上几十美元到上百美元不等,如果只是偶尔参加社交舞会或宴会,不需要花个几千上万美元买一件不怎么穿的高档礼服裙,利用率太低了。

有道理。

周五不上班,上午去买菜、处理食材,下午去买鞋子、租礼服裙。明天就要考试,也没必要前一天还搞得紧张兮兮,考过托福后她信心大增,觉得这次一定能考的不错。

斯科特做事也挺靠谱的,提前给了她300美元,说要是明天不想去了提前打电话通知他就行,不过周一要还回来30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