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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女继承人(11)

作者: 三春景 阅读记录

‘卢娜’就是奥斯汀夫人的闺名。

其实保罗先生一直觉得奥斯汀夫妇养育独生女儿的方式有问题,如果他们确实是富人,那倒还勉强,反正那些有钱人几乎都是那样养女儿的。但奥斯汀家也不算多么富贵,这种情况下,薇薇安如果任何生存能力都没有,仿佛是一朵娇弱的花,将来可怎么办啊!

不过现在看起来,奥斯汀夫妇的教育方式虽然有问题,但薇薇安的天性或许更加‘顽强’呢!

薇薇安在商店帮忙是暂时的,奥斯汀先生回来之后,她没呆太久。交易所里的商店大部分开始正式营业后,她就自己去逛了——交易所里卖的基本就是这个时代的‘奢侈品’了,不见得每一件都很贵,但每一件商品和自己的同类相比都是贵的。

比如说薇薇安就看到一种边缘装饰了黑色简单图案的信纸,居然要1先令1叠(1叠是24张)!!这可比薇薇安平常去的那家商店贵了1/3。不过薇薇安也没有买过这种信纸就是了,她平常使用的都是很普通的书写纸,1便士半叠。

薇薇安还看到一种之前从没见过的肥皂,这里卖的很贵——最普通的肥皂此时是4便士一条,重量为4盎司左右。她用来洗头的高级‘橙牌’肥皂,也才7便士一条。而这种呈现出半透明状态,和薇薇安上辈子的‘洗衣皂’很像的肥皂居然要价1先令!

“小姐,这是自佛罗斯进口的高级肥皂,气味更加好闻,泡沫丰富而顺滑…像您这样娇嫩的肌肤,正需要这样的肥皂。”店主非常热情地向薇薇安推荐这种肥皂。

然而薇薇安根本不心动,气味再好闻,此时肥皂那种特殊的味道依旧挥之不去,只不过淡了一些而已。

嗯?似乎现在的肥皂商还没有想到‘香皂’的概念,肥皂都没有香气的…当然,这也可能是因为现在的‘香气’都是天然的,非常昂贵,会让肥皂的成本变得不能接受?

等等…这样一说,肥皂不就是个很好的生意了吗?

薇薇安想到了自己上辈子,她上辈子结束在刚刚大学毕业时,而她实际上从大一开始就做UP主了。并没有以此为职业的想法,就是出于兴趣做一些日化品‘手工’,录制视频发出而已,毕竟那段时间正是手工制品被传的比较神的时候。

后来兴趣过了,她慢慢也就很少做那些东西了。毕竟是出于爱好做那些的,等到意识到这类日化品实在没必要神话手工出品后,也就没有动力了。她也担心给观众带去不好的观念——去买工厂产品不香吗?便宜大碗又干净卫生啊!

而当初手工制作过的所有日化用品中,手工皂算是比较基础,原材料和工艺在此时也没有什么障碍的了。

是的,她想到了做手工皂搞钱。毕竟相比起此时的肥皂,她的手工皂真的是好用太多了。

首先从气味上来说现在的肥皂就不行了,薇薇安没有参观过此时的肥皂厂,所以也不知道是不是工艺的原因。但至少从原材料来说,她就不太看好了——此时的肥皂,原材料主要是动物油脂和烧碱,气味好闻不好闻,对于她来说都太过浓烈古怪了。

当然,很多人不这样觉得,甚至觉得那种特殊的‘肥皂味儿’挺好,是一种区分阶级的手段…话说,能够时时刻刻保持清洁,有足够的肥皂随意使用,以至于身上都是这种味道,本身就至少是中产阶级了。

而除了气味这个不好说的因素,其他还有很多方面市售肥皂都不能和薇薇安上辈子的手工皂相比。比如市售肥皂不能冷水使用的问题,现代人很难想象,近现代社会里很长一段时间,肥皂都必须是热水才能打出泡沫来,冷水几乎不能使用。

再然后,也是最关键的,市售肥皂即使是品质相对较好的,清洁之余,也是非常伤皮肤的。薇薇安的手工皂就不同了,不仅不伤皮肤,还有各种养护的效果。

如果是上辈子,还不一定推荐大家使用手工皂,因为太多市售产品了,价格更低,说不定还更好用、更安全。但在这个时代,薇薇安可以百分百肯定,自己的手工皂是同类产品中最好的。

第9章 红粉世界009

有了想法之后,之前的犹豫和迷茫好像一下就消失了!

虽然还是有很多其他乱七八糟的想法,但‘千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嘛,薇薇安很快就决定了,就去做手工皂——而且说起来奥斯汀先生是卖化妆品的,以此时的观念来看,他兼卖肥皂是挺合理的。

因为主流风气不提倡化妆,此时很多化妆品都打着清洁、护理产品的名头在销售。

这样一来,初期的销售渠道都有了呢!

打定主意之后,薇薇安就要去和奥斯汀先生说。然后就非常巧合地,或者说,不巧地,在商店前遇到了‘老熟人’。

‘老熟人’是两个大女孩儿和一个小姑娘,她们都衣饰华丽,穿的是绸缎、细纱和丝绒。其中的大女孩儿们戴着此时非常流行的、镶着流苏、装饰花边的荷叶帽,佩戴缠藤式样古代头饰仿制品,戴着的两片卷卷的假发十分精巧,就垂在脸颊旁。

当然是假发,真发要烫的那样精巧、恰到好处,实在是太难了,风险也很大呢。

年纪小的那个女孩,穿戴没有姐姐们复杂,但她不用像姐姐们一样穿盖住脚背的裙子,因此露出一双染成亮色的条纹长袜,以及镶有粉色缎带玫瑰的白缎鞋,十分惹眼。她没有戴帽子,一头棕色的卷发披散着。

她们是住奥斯汀家不远,维吉尔家的姐妹。两个姐姐,以及与薇薇安同龄的罗丽莎·维吉尔,罗丽莎·维吉尔还是薇薇安的同学。

罗丽莎原本在缠着自己的姐姐,想要在对面的一家商店买下一把装饰精巧的阳伞。见到薇薇安之后,注意力似乎一下就被转移了,再看到奥斯汀先生,她很快就意识到这间商店是奥斯汀家的(她当然不知道这是奥斯汀先生和保罗先生合租的)。

出于某种对立的心情(她不喜欢薇薇安,最初是因为薇薇安在学校和她不是‘一伙儿’的,后来则情况复杂,充满了小孩子的古怪与多变),她故意装作没看到薇薇安,然后直接踏进了商店。

“哦,丽莎(昵称),你还不到年纪了解这些呢!”罗丽莎的姐姐们发现她在摆弄那些各种颜色的粉末,便微笑着打趣她。不过也因此她们同样注意到了这家店,注意到了店主是熟面孔。

简单地道‘日安’之后,她们也顺势挑选起了化妆品和香水。

薇薇安并不想陷入和小孩子对峙的局面,没有上辈子的记忆时还好,现在她实在无法‘幼稚’地以牙还牙了。

但同时,对于一个熊孩子,她也不可能心平气和,真的像很多吃瓜路人说的一样‘算了算了,不和小孩子计较’…那些人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慷他人之慨而已,换了自己没几个能不心态爆炸。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躲开,薇薇安干脆就去了隔壁卖乐器的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