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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喵喵(181)+番外

我顺着他手指地方向看过去。却见红色、紫色、橙色、黄色还有蓝色。浓浓淡淡渲染了天空。又投影到海面上。仿若最艳妆地美人。却又不带丝毫世间俗气。而中间那轮红色地太阳。就是美人额上地宝珠。她在慵懒地梳妆出门。遮遮掩掩。慢慢吞吞。偏偏那不经意透露出地美丽已经足以魅惑世人。这海上地朝霞。比在任何地方见到地都迷人。

天界地云海比这位美人多了几分清高。百花谷却过于繁复。人间地景色又过于雕琢。总之……只是我在世间见过地最美丽景色。竟一时看呆了。

“我很喜欢大海。尤其是海上地朝霞。”敖云笑得像个小孩。“就算拿整个天界来交换。我也不会愿意地。”

我老实承认:“确实非常美丽。”

“从见到你第一天起。我就想带你来看这美丽地风景。没想到过了上千年。才实现这个愿望。”敖云金色地眸子给朝霞淡淡染红。却不是他以往看不透地魅惑色彩。反而是洗去风尘地纯洁。

“因为我不太爱出门吧。”我离着敖云远远的坐下。

“不对,”敖云沉默了一会,继续说:“是因为你不愿跟我一起罢了。”

“我约过你许多次。”

“我忘了。”

“你的生命只围绕着一个人,而那个人不是我。”

“他的生命也是围绕着我。”

“或许吧,”敖云皱皱眉,不想继续深入这个话题。他换了个笑脸。“苗苗,我们晚点去大陆架看珊瑚丛吧。那儿的水草就好像美人跳舞般,非常漂亮。”

“我……我以后再和你去,”我看着他期许的脸,咬牙恳求道,“你先放我回去好不好,最多我不计较你打伤毕青了,他现在都不知道怎么样,我害怕他出事。”

敖云充满期许的眼睛,又黯淡下来:“我不会再让你离开的,因为你根本不会回来。”

“我必须离开!这儿虽美,却不属于我!”我站起来叫道,“不管我是猫还是人,都是生活在陆地上的,没有避水珠我根本没办法在水里生存。”

“是啊,没有避水珠你不能在水里生存,”敖云将话说到这儿,然后停顿了一下,也站了起来,他拉过我地手,笑着说,“你这个没有心肝,只考虑自己的家伙,我要将你关入海中,再也无法逃跑。”

太阳已经完全升起,朝霞渐渐褪去。随着又一声笛鸣,鲸鱼缓缓向下沉去,我慌忙想逃,可是这大海正中央,纵使重获力量,我又能逃去哪儿?

敖云向我轻轻呼出龙息,一个轻柔的泡泡,将我包围,隔绝了海水,也隔绝了自由。海面上的金色的阳光,渐渐离我远去,不停地往下沉,往下沉,周围越来越黑暗,仿佛降入深渊。

我坐在泡泡里,愤恨地看着在旁边矫健游动着,似乎很开心的红龙,开始痛恨自己吃那么多鱼,为什么就是长不出鱼鳃……

敖云好像看出我心里说的话,他凑过来说:“我抓老鼠没你厉害,可是从来都不郁闷。所以你游泳比不过我,也没什么可生气的。”

我更想打人了。

鲸鱼降到一定深度后,向前游去,许久后又开始稍微向上,周围出现了珊瑚和彩色鱼群,还有透明的水母在漂浮,在珊瑚地中间,六根柱子将海水分隔开来,中间是座白色的小宫殿,好像是很久以前敖云带我来过的地方,他的私家花园,也叫离愁宫

敖云重新变回人形,他拉着我的手狠狠一扯,将我拖进离愁宫。鲸鱼摆摆尾巴,优雅地离去,我环规四周,发现和以前没什么变化,唯一不同的是那时候我有避水珠,可以自行前来,这次却给关在里面,无法出去。

几个美貌无比的侍女侍童上前对敖云行礼,其中竟有花容在内,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她,她却轻轻移开视线,柔声道:“三太子,给苗苗姑娘的房间已经准备好了。”

“没有遗漏吧?”敖云冷冷地问,他的手勒得我腕骨发疼,死命地挣,却挣不开。

“请三太子放心,苗苗姑娘喜欢地东西一应俱全,KITTY猫和小叮当地抱枕和玩具也准备了许多个。”花容满脸都是我做事你放心的神情,把我听得一愣一愣。

第二百一十四章 现代化海底宫殿

被敖云拎着……没错,是被拎着进入花容给我安排的房间,里面是铺天盖地的白色与粉红色,五十多平方米的地上铺着羊绒地毯,让人几乎不忍踏足上去。乳白色的书架上堆满小说和漫画,还有张放着手提电脑的办公桌,旁边的架子上有许多游戏光盘,都是正版的!房顶上吊着奥地利水晶做的灯。

衣柜我实在没勇气去打开看,各种各样零零碎碎的适合女孩子的小装饰布置,由于本人的出身问题和教育背景,完全不具备鉴赏能力来解说,但是那张几乎有两米宽的床上铺的是KITTY床单、枕头、被子,还有个足足有一人大小的小叮当端端正正摆放在上面……这种布局让我觉得自己不是在海底龙宫,而是在陆地上皇室公主的闺房。

“海底……也有电吗?”我结结巴巴地问了个很不合时宜的问题。

“有发电机,”敖云凑到我耳边,暧昧地轻轻吹了口气。

我推开他,思索片刻,决定哪壶不开提哪壶:“你的那些姬妾呢?怎么没见到?”

“早就遣散了,”敖云笑得极其邪恶,“难道你吃醋?”

“人家服侍你那么久!遣散人家太不厚道!你显然就是个负心薄情、始乱终弃之人!”我义正词严地指责,“玩弄人家不负责!快去把她们都找回来。”“谢谢赞美,”敖云非常有礼地回答,“我一直以为自己负心薄情、始乱终弃的名声在三界已经很响亮,没想到你现在才知道,真失败。”

“那是因为苗苗姑娘天真浪漫,从来不听别人谣言。”花容笑着插口。

“反正你将来也会始乱终弃我的,不如现在就放我回去算了。”我随着话题说。

“等我要始乱终弃你的时候,一定放。”敖云答应得干脆利索,而且满脸正直,信誓旦旦。

“能不能快点弃……”

“我还没有不负责任到这个地步!”

人至贱天下无敌。脸皮厚到这个地步也是一种能耐。我地脑子在翻江倒海。努力寻找可以反击他地方法。可是没有想到。

就在我对自己地智商即将丧失信心地时候。敖云凑过来继续说:“你不觉得那张床很棒吗?”

“太大了。”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无论多大地床。一个人睡总觉得不够温暖。如果他不在身边。我都习惯缩在床地角落睡觉。而且缩着缩着就会滚地上去。

“大才好。不会挤。”敖云心情非常好。

我足足过了三秒才反应出他话背后地含义。迅速以对待色狼地态度往旁边退了好几步。花容走上前。将话题打岔开去:“苗苗姑娘。你看这儿还缺少什么吗?”

少了个毕青,只是这话我没敢说出来。

敖云对花容使了个眼神。两人走出外面好像要商量些什么事情。我在房间里东张西望,四处寻找可以做武器的东西。

没有!什么都没有!那个家伙好像料定我会揍人,也可能是看过各种电影里女主角反抗的招数。所以早就预备了下来。整个屋子里别说利器和花瓶没有!就连书籍都没一本硬皮精装本全部都是软趴趴的,吊灯是很细碎的小水晶,唯一看上去结实点地东西就是那个手提电脑。

难道叫我用手提电脑来砸人脑袋吗?拿着那个十二寸的小本本,我陷入了深深的忧郁中……

背后突然传来不正经的声音:“苗苗,用这个砸是不可能砸晕我的,死心吧。”

我赶紧回过头去,是敖云已经和花容开完会商量完毕,现在正用安禄山之爪坏心肠地环着我的腰。

“滚!”我想也没想就重重一脚踩上了他的脚背,那是制服人的要害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