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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新朝(12)+番外

在闭眼等待体内乱窜的躁动消退之时,纪榛已经安然睡去。

沈雁清凝视着夜光中的秀色,片刻,唇瓣无声翕动,终是将那三个不能说出口的秽语当着熟睡的纪榛之面挑明。

“小婊子。”

作者有话说:

沈大人(认真):夫妻床笫间的情趣,没有真的骂我老婆的意思。

ps:确实会有很多人喜欢榛榛,但无论有多少修罗场都是为搭建沈牌醋厂添砖加瓦。这篇坚定1v1不动摇,不要买股哦,攻只有沈大人,榛榛也只喜欢沈大人。

第9章

沈雁清在紫云楼有关圣贤男女观的言论第二日传得人尽皆知,有交口称赞者,有嗤之以鼻者,亦有中立态度者,但总归是在京都引起一阵不小的讨论。

吉安将在街上看到的场景告知纪榛,“那小姑娘不到七岁的年纪,就懂得拿沈大人的言辞驳斥瞧不起他的小男孩,倒是有趣.....”

纪榛咬下一口酸枣糕,满脸骄傲,说:“沈雁清本就说得有道理。”

听着旁人夸赞沈雁清,纪榛比自己被夸奖还要高兴。

日上三竿,该是用午膳的时候了。今早沈雁清走时说午间会回来一趟,应当快到时辰了。

纪榛眼巴巴地望向房门,“你去前堂看看沈雁清回府了没有。”

吉安得令快步走出去,纪榛三两口将酸枣糕塞进嘴里,又唤来婢子温好三菜一汤,只等沈雁清一到就能用膳。

等了一刻钟,吉安去而复返。纪榛没瞧见沈雁清的身影,失落道:“还没回吗?”

“回了,只是.....”

纪榛见吉安支支吾吾,着急问:“可是出什么事了?”

吉安摇头,这才说:“易大人也来了。”

易执?

纪榛唇一抿,嘟囔着说:“他来就来,我还怕他不成?”

沈雁清和易执走得近他早就知晓,就算介意又能怎么样呢?

若在朝堂也就罢了,这可是沈府,他不想再放任二人独处,眼瞳流转,道:“请他二人一同过来用膳就是。”

吉安惊道:“公子说真的?”

“我骗你干什么,”纪榛摆摆手催促,“快去快去。”

吉安挠了挠脑袋,见主子神情认真不似作伪,这才应下。

纪榛却坐不住,在房中走来走去,眼睛无意地落在镜台的匣子上,心神微动,大步走了过去。

他将木匣打开,里头躺着一串流光溢彩的粉玉珠串和一条用七彩棉线编制的手绳。

这两样物件对纪榛而言意义非凡。

方成亲那会,纪榛在沈家过得很是憋屈。沈雁清不待见他,公婆亦不给他好脸色,他活了十七载受的气还没有在沈家一日的多。但他决心做一个好妻子、好儿媳,又理亏在先,因而无论沈家人如何轻慢他都忍耐了下来。

直到偶然间听见沈家的老奴窃窃议论。

“夫人都没把珠串给少夫人,想来心中并不承认这个儿媳。”

“那可不,公子又不是真心娶少夫人的,哪能真把传家宝给了他.....”

纪榛怎能容许旁人这样编排自己,当即抓了两个老奴,威逼利诱把事情问个清清楚楚,这才得知沈家有串代代传给新妇的粉玉。

他甚至等不到沈雁清回府就去找沈母讨要传家玉石。

沈母起初对纪榛的恶感到了极点,自然不肯给,“我沈家从未有过男妻先例,这串粉玉绝无可能戴到你手上。”

见纪榛气得脸都红了,沈母心中痛快,又道:“就算我儿娶男妻,也有易执那般颖悟秀慧之人与他相衬,你无德无才,如何比得?”

这话着实羞辱,激得纪榛双目红透,若不是还谨记要孝敬尊长,早就和沈母吵起来了。

他没有再和沈母争执,当夜和沈雁清大闹一场,次日就被沈母以“妇德有亏”为由罚跪了两个时辰的祠堂。

吉安那时还是个多嘴的,见不得纪榛受屈,转眼就把这事告诉了纪决。

纪决二话不说在朝堂上参了沈家父子一笔,闹得可谓是天翻地覆。

纪榛是事后才知晓兄长为他出头,只不过在沈雁清看来与他授意的无二区别。他不想沈雁清把错怪到兄长头上,默默地认下了是他所为,之后沈雁清若拿此事来嘲讽他,他也从不反驳。

沈家父子在朝堂被参后,沈母更是对纪榛深恶痛绝,却又不得不息事宁人,不情不愿地将粉玉赠与纪榛。

纪榛如愿以偿拿了颗颗圆润饱满的玉石却高兴不起来,戴了几日就将粉玉收进木匣里。

只不过当日沈母的话到底在纪榛心里埋了一根刺——沈雁清和易执交好多年,沈母话中有话似在暗示什么,怎叫纪榛不多心?

纪榛哼了声,愤愤地将粉玉珠串带到了腕上,又拿起那条彩绳端详。

彩绳的来历也值得回味。

两年前,沈雁清奉公下江南办事,纪榛想跟着去却被拒绝。

临出发前,纪榛蜷成一团偷偷躲进了马车的暗柜里。那时正值盛夏,动两下都是一身热汗,纪榛却在不透气的暗柜里足足憋了半个多时辰。等沈雁清发现的时候,他衣衫尽湿意识不清,已是中暑之相。

纪榛眼冒金星,潮红着脸对沈雁清笑,有几分孩子气的得意,“你不带我去,我也有办法。”

沈雁清比纪榛年长三岁有多,纪榛嫁给对方时方及十七,又是娇宠长大,与稚子并无多大差别,做出这样不计后果之事不足为奇。好在沈雁清随行带了大夫,纪榛歇了两日就又生龙活虎。

在江南的半月,沈雁清到哪儿纪榛就跟着去哪儿。

当时沈雁清中状元满一年,还未升迁,只是一个小小的七品翰林官。但他名声在外,众人亦皆知他非池中之物,终有一日会有大作为,无人敢轻看他。

倒是纪榛的身份太过显耀,未免节外生枝,沈雁清让纪榛扮成他的侍从,“主仆二人”寸步不离,还因此闹了点笑话。

江南刺史设宴款待沈雁清,纪榛也跟着去了。没想到酒过三巡,竟唤来娼妓和小倌作陪。

沈雁清被纪榛逼婚一事在大衡朝传了个遍,刺史马屁拍到马腿上,嘿嘿笑道:“此处离京都千里远,沈大人尽情玩乐,这事你知我知天知地知,绝不会传到那纪小公子的耳朵里去。”

纪榛气得牙痒痒,又碍于假扮沈雁清侍从的身份发作不得,捏紧了拳头。

江南刺史是个人精,瞥见纪榛的神态,捋一捋小胡子,笑得越发暧昧,“是我眼拙,沈大人身旁已跟着个绝色少年,哪还瞧得上这些庸脂俗粉?”

他错将纪榛认作沈雁清私下养着的娈童,眼神轻浮地打量着纪榛的身段,怎会知晓纪榛就是他口中的纪小公子?

沈雁清掠一眼恼得两腮微鼓的纪榛,淡淡道:“让刺史大人见笑了。”

江南刺史饮酒过度,闻言更加肆无忌惮地大笑,“你我都是男人,三妻四妾乃寻常事,总要尝尝鲜。”

纪榛再是稚嫩,也察觉他话中隐喻,再无法忍耐,怒道:“你放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