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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宫回来了(101)

还有一个老虎面具,威风凛凛,虽然没有一字,却是和另外两个空白面具拴在了一起,那两个空白面具俱都盖住满脸,却没有口鼻,叶倾一眼看出,这当是取得为虎作伥之意,两个空白面具,便是伥鬼了。

若是有那个纨绔子弟买去,给两个下人戴上伥鬼的面具,倒也有趣的紧。

叶倾看的有趣,浑然忘了时间,当她把摊子上的面具全都看了一遍,每一个都觉得有趣,却又觉得不够精致,挑拣半天,总算选好了两个面具,她抬起头,正要喊摊主结账,眼角余光扫过,猛地想起,自己不是一个人来的。

叶倾登时有些纳闷,高昱怎地如此老实,半天都没有吭声,她下意识的向着高昱看去,却见他面带微笑,双眼满是欣赏的胶粘在了对面的小娘子身上,那小娘子被他看的满脸绯红,半垂着头,露出一段欺霜赛雪的玉颈,说不出是恼怒还是羞怯。

叶倾面色登时古怪起来,想到高昱前身的古怪癖好,不由轻声问道:“你看什么呢?”

高昱的视线不离对面的小娘子左右,下意识的回答道:“看那小娘子皮肤白皙细腻,腰身纤细柔软,若是在床榻之上,定然别有一番滋味,可惜长的差了点——”

他话未说完,自己脸色就已经变的铁青,刷的一下收回了视线,对上叶倾古怪的眼神,一口白牙已是咬的格格作响:“高昱!”

他叫的自然不是自己的名字,叶倾也反应过来,不由转过头,使劲咳了两声,却依然难以压下满腔的笑意!

天下只怕不会再有第二个人知道出了什么事情了!

就如同叶倾当初发了誓言,要林栋登门道歉,身上一股凉意骤然消散,她知道那是原主残留的意念。

看来,死不要脸的是把高昱喜好有夫之妇的特殊爱好一脉继承下来了。

叶倾可以想象,死不要脸的此时心中当有多么的愤怒和郁闷。

以前梁平帝多傲的一个人啊,帝王之尊,不容半分亵渎,当初他还是太子的时候,一个兄弟喝醉了酒,多摸了他身边伺候的宫女一下,那宫女就被他直接发配了。

更何况是有夫之妇!

死不要脸的那坚不可摧的形象在叶倾心中轰然坍塌,只要一想到身边这位日后若是见了有夫之妇会露出的表情,便忍不住发噱。

叶倾轻咳两声,瞥了一眼身边的高昱,见他脸色阴晴不定,沉默不语,知道此时最好不要去惹他,她抬起头,对那小娘子招呼道:“嫂嫂,我看中这两个面具了,多少钱?”

她拿的,正是先前看到的两个面具,一个长耳白毛短尾巴,平生最爱红将军,一个额头上带个王字的狐狸面具,这两个都充满童趣,她准备买下来,送给段蔓娘,小姑娘玩这个,正好!

在叶倾掏钱付账的时候,不远处,一个年轻男子,穿着锦绣金镶边公子袍,富贵无双,却戴了个白兔面具,一手拿着串卤豆腐,一手拎着只白兔灯笼,正吃的不亦乐乎。

若是细看,就会发现在他前后左右,另有身着不起眼的护卫,巧妙的利用身体,挡住了他周遭的人群,让人流下意识的从他两边分过。

他一双黑白分明的眼四处扫荡,看到叶倾二人时,微微一怔,随即眼睛一下眯了起来,轻哼一声:“那只狐狸在做什么,隔老远就是一股子狐狸味了——”

他手一松,手里的卤豆腐直接落地,接着五指张开做了个手势,片刻之后,便有一名侍卫到了他身边,他直接下令道:“我要两百个红色狐狸面具,还有二十个身穿青袍的男子!”

那侍卫悄然退下,片刻后,一名年轻人走进了街边的一家店铺。

叶倾这边已经结完了账,高昱怏怏不乐的跟在她身边,叶倾想笑又不敢笑,只觉得今日实在是她有生以来过的最顺心最舒爽的一天,哪怕是上一世,梁平帝在她面前合上双眼,也没有今日来的痛快。

叶倾忍耐片刻,终还是开口道:“咳咳,那个,你也该告诉我其他几人的下落了吧!”

高昱闷闷的看了她一眼,恹恹的道:“几年前一场大火,烧没了这些出宫的宫人的资料——”

叶倾眼睛一瞪,就要翻脸,高昱又道:“不过,我已经打听到了其中谷雨的下落。”

叶倾登时又惊又喜,“她在哪里?”

高昱此时满脑子混乱,也没心思继续握着这个把柄了,心不在焉的道:“柳条胡同,张姓人家。”

叶倾眼睛一亮,果然是谷雨!谷雨进宫前,娘家姓名就是张!

她登时大喜过望,恨不能身生双翼,马上就飞过去,甚至忘了眼前的就是她的死对头,连声道谢:“多谢,这次真是麻烦你了!”

高昱瞥了她一眼,见她欢喜万分,莫名的,抑郁的心情也好转了些,他嘴一张,身侧一股大力传来,却见一股人流生生的冲进了他和叶倾之间,转眼间,眼前的青衣少年就已不见了踪影!

待高昱站稳了脚步,举目四望,却见周遭的人尽皆戴着狐狸面具,其中身着青衣又戴着狐狸面具的,随便一望,就是数个!

林栋死死的盯着前方的两个身影,其中一个穿着锦绣金镶玉公子袍,另外一个一身青衣,此刻,那身着公子袍的男子握住了青衣少年的手腕,如两尾滑腻的泥鳅,在人群中快速穿梭,转眼就要不见了踪影。

第91章逗比太子

林栋下巴绷紧,他倒是要看看,谁会在二殿下手里截人,又是带着什么样的居心!

林栋脚下生风,若说方才那二人是两尾泥鳅,那他就是重归大海的游鱼,如鱼得水,在人群里不断的溯流而上,紧紧尾随在那二人之后。

片刻功夫,二人已经到了另外一条街上,这条醉仙街和隔壁的芙蓉街虽然紧密相连,却要清净许多,店面不多,每家店面门口却都停了数辆奢华马车,一望就是达官贵人聚集之地。

叶倾好奇的张望了两眼,注意力便回到了捉着自己手腕的年轻男子身上,方才事起突然,她像是身处河流中的一块礁石,被从天而降的一股洪流瞬间冲走。

混乱中,这捉住她手腕的男子成了唯一的救命稻草,再加上隐隐的,她竟觉得这男子有一丝熟悉之感,便没有挣脱。

眼下到了这清静之地,叶倾不免立时挣脱起来,纵然她身着男装,到底还是个女子,和年轻男子牵牵扯扯,终究不妥。

那年轻男子却抢先一步,松开了她手腕,接着,从腰问抽出一方锦帕,当着她的面,细细的擦拭起了自己的手来,拇指,食指,连指甲指缝都不放过,最后,他唇角微撇,似乎还是不满意,轻哼一声,把那帕子随手一丢,右脚抬起,一脚踩住,又碾了两下。

泥人还有三分土性,何况叶倾本就是个暴脾气,一股热血直冲脑门,叶倾气的脑门发涨,这混蛋,明显是在嫌弃她!

这一刹那,叶倾脑子里嗡嗡作响,满脑子只有一个想法,弄死他,一定要弄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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