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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子(出书版)(10)

黄狗儿心里直发苦,他安慰:“人家说人家的,我们过我们的。阿姊才不嫁混蛋,狗儿会对你很好很好的,我们姊弟以后相依为命过好日子……”

黄鹂儿冷着的嘴角艰难地抽动几下,终于露出个灿烂的笑容,她说:“好。”

阿姊是全天下最坚强的女子。

黄狗儿坚定地相信,她是不会被命运打败的。

【陆】

月上中天,夜色如水,天气渐渐炎热,几声蝉鸣嘈杂。

黄鹂儿静静地坐在梨树下,自被断去双手后已两百七十二天,夜夜都是醒不来的噩梦。她不是没想过将要面对什么,可是却没想过要面对得那么多。闲言碎语句句戳着心窝子难受,她尚可装作听不见,生活的不便每样都让人痛苦得想疯,她尚可装作不在乎,可是狗儿呢?

每天除了工作,还要照顾她的生活起居,梳头、做饭、喂饭,弟弟累瘦了许多,躺炕上闭眼就能睡死过去。家里的积蓄来源除自己出来时带的那点,其实也不多,除吃喝穿外,雇佣邻居嫂子照顾她也是一笔开支。

积蓄越来越少,总有坐吃山空的一天。

狗儿是个好孩子,永远不会抛下自己,可是未来怎么办?

上次听见邻家大嫂说的闲话:“狗儿虽窝囊些,倒算个乖孩子,可惜有这么个阿姊拖累,将来谁家乐意把女儿嫁给他受罪?”

重重的压力,像一座座山砸下,黄鹂儿越想越心焦,那是她唯一的弟弟,乖巧懂事,只恨不得挖心窝子来待他好。

狗儿最喜欢她的笑容,所以她常笑。

狗儿最喜欢她唱的歌儿,所以她经常唱。

狗儿最喜欢她的坚强,所以她能装得比谁都坚强。

她曾以为最痛苦的时光已经过去了,伤口也愈合了,只要两人相依为命,就算什么苦日子都能过下去的……

可是,真的是这样吗?

嫌天热不透风,黄狗儿开着窗门睡得沉沉的,他睡觉从来不老实,总是乱踢被子,三两下就把被子弄下炕,光溜溜的肚皮露在外面,很容易着凉。儿时的夜里,黄鹂儿都会检查下弟弟是否踢被子,是否盖得踏实,却没想他长大后还是这番德性。

“傻孩子。”黄鹂儿笑了,她站起身,踮着脚走进屋,想再一次悄悄为最疼爱的弟弟重新盖上被子,掖好被角,免受伤害。可是当她弯腰伸向被子的瞬间,所有的动作都停住了……

今夜月光格外明亮,透过窗格,影子映在灰白墙上,手腕处是光秃秃,就像根枯萎没有枝杈的树丫,恶心丑陋地停留在空中,被子静静地躺在地上,仿佛在嘲弄她的无能。

拾起被子,替心爱的弟弟盖上。

这该是多么简单,多么轻而易举的小事?

可是她做不到!天下间最简单的事情她都做不到!如何能给弟弟幸福?!

你听过心被撕碎的声音吗?就像锦帛被用力向两边扯开,沉闷沙哑,响过一声又一声。

你见过幸福破裂的景象吗?就好像被狠狠摔落的名贵陶瓷,支离破碎,碎成一片又一片。

黄鹂儿转身,迅速跑出院子。她再也克制不住自己的悲伤,眼泪如掉线般的珠子,疯狂汹涌地滚了下去,打湿了地面。哪怕是被债主卖走,哪怕是在太子府上被欺负,哪怕是接受酷刑,哪怕是面对冷言冷语,她也未曾如此大哭过,可是当认识到自己已是个彻头彻尾的废物时,她终于忍不住绝望,号啕了起来。

这张轻飘飘的被子,犹如驴子身上的最后一根稻草,重重压下。

被绷紧的琴弦终于断裂了,所有的希望崩溃了。

年仅十五的少女,她很坚强,她很勇敢,可是她再也无力支撑了。

【柒】

清晨,雾气很大,易水上的艄公说,他看见美丽的仙女缓缓走入河中,消失不见。

黄狗儿不眠不休在易水边找了三天三夜,呼唤到喉咙嘶哑得无法发声,直至绝望。

最后,父母的坟边,多了个小小的新坟。

帮忙的人都摇头叹息:“哎,这对姊弟真可怜呢。”

黄狗儿没有哭。

送葬后的黄昏,残阳似血,他回家喝了足足两角酒,红着眼睛,在院子里狠狠挖了一天,找出个不知埋了多少年的木盒。在那个安静沉闷的晚上,黄家院落里响了一夜磨刀声……

【捌】

这是个窝囊无用的男孩,他这辈子从未杀过一只鸡。

这是个胆小怕事的男孩,他这辈子怕血,怕痛,怕凶悍的人,动不动就红眼睛。

如果谁说这样的家伙会杀人,大概会被所有人捧腹大笑上三天三夜。

就连男孩自己都未曾想过,自己会在十三岁这年,将祖父藏下的匕首取出,磨得锋利,成为一名刺客。

黄狗儿没有武功,没有本事,可是他有决心,很多很多的决心。

害死阿姊的敌人有两个,刺客只有一条命,太子丹出行声势烜赫,呼朋引伴,身边永远不下数十人,难以下手。荆轲却自由散漫惯了,不太喜欢规矩,时不时会独自出府四处闲逛,由于馆舍的酒肉好,老板会做生意,还建了有几间面向江水好风景的清静单间,所以他偶尔会来独斟,是相对容易下手的好对象。

黄狗儿不动声色地观察着,努力着。

吝啬的他不再需要花钱给阿姊买银簪,所以有钱讨好师父,讨好馆舍的所有人,他不眠不休地抢着做事。大伙都说他开窍了,活泼了,比以前看着顺眼多了,准许他去服侍贵客们的机会也多了起来。

谁也不知道他正像条毒蛇般在静静地潜伏着,像个刺客般等待着致命一击的机会。

那天,荆轲终于来了,他在靠江的第一个房间里要了五斤炖羊肉和五斤酒,和一个据说喜欢击筑的朋友谈天说地,两人又说又唱,喝酒吃肉,很是开心,后来那个击筑的朋友酩酊大醉,摇摇晃晃地走了,只道:“今生有约,来生再见。”

刺客的机会来到了。

黄狗儿溜去厨房,忍着快要冒出的冷汗,告诉厨子贵客要吃鱼,要吃大鱼,做得完整些。厨子知黄狗儿在馆舍干了五年活,老实巴交好欺负,故不疑有他,便细细烹饪了一条肥大的鱼,交他送去。

走至屋角,黄狗儿悄悄取出那把磨过无数次的锋利匕首,藏入鱼腹,果断推开房门。

荆轲早已半醉,眼神已有些呆滞,正坐在窗边看风景。他的身材是那么高大,长相是那么凶恶,比在街边欺负自己的恶徒更可怕,仿佛一只手就能把人像蚂蚁般捏死。

初出茅庐的刺客的双腿有些颤抖,可他依旧冷静:“壮士,刚走的客人替你要了条鱼,咱们店里的鱼配醒酒汤最好,他叫你醒醒酒呢。”

荆轲斜斜看了他一眼,醉醺醺地没有说话,示意放桌上,扭过视线继续看江水月色。

“咱们燕国的山水最美了。”黄狗儿悄悄将手伸向鱼腹。

荆轲连眼皮都不抬,含糊说:“哈,燕国是不错。”

“是啊,很不错。”瞬息之间,黄狗儿已握紧匕首,猛地抽出,就如阅读过的侠客故事般,如无数次用草人练习的刺杀般,没有犹豫,没有停顿,带着无边无尽的恨意,狠狠向目标的腹部捅去。

害怕鲜血,让他闭着双眼。

低微的身份,让他没有失败的资格。

只能一次成功,必须成功,他默默地在心里呐喊着。

他的速度,是那么的快……

可是,刀锋入肉的感觉没有传来,手腕却被紧紧握住,传来骨裂般的剧痛,不能移动分毫。黄狗儿的心瞬间凉了,他睁开眼,却见眼前的荆轲早已没有半分醉意,他的目光里闪烁着迫人的寒光,带着满天的杀气,正凶神恶煞地看着自己,眉目里的冷静与镇定,这是真正杀过人的刺客才能流露出的神色,压得人喘不过气来。他说:“朋友都知道我从不吃鱼。”

在他冰冷的注视下,半桶水刺客的勇气终于消散,黄狗儿再也按捺不住心中恐惧,身子就如包糠似的不停颤抖起来,上下牙不停磕碰的声音仿佛能听得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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